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闸北区审计局对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交委)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建交委5个所属单位和机构。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建交委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本区建筑业、市政、河道及静态交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审计结果表明,区建交委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预算管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内容基本合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上年项目经费结余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
区建交委本级动用2012年年度项目经费结余66.38万元用于2013年度经费支出;区市政署动用2012年年度专项经费结余773.21万元用于2013年度经费支出,上述经费未纳入2013年度部门预算管理。
(二)部分项目经费使用率偏低
经延伸审计区旧改总办、区防汛办、区重大办项目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经费使用率偏低。如“防汛经费”使用率为73%、“城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率为46%。据区建交委说明,旧改动迁矛盾化解周期较长,“城建工作专项经费”中旧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经费需要信访等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确定后方可使用,故当年未支出。
(三)部分道路停车管理费项目支出内容不规范
区建交委在道路停车管理费2013年项目经费中支付与道路停车管理无关费用13.55万元。
(四)部分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不符合专项规划
2013年经市交通港口局批准闸北区设立63条机动车道路停车点,停车泊位共计1840个,其中不符合闸北区静态交通专项规划要求设置的道路停车点为19条,共455个泊位。另外,存在停车点设置符合专项规划,但泊位数超规划数量情况,共7个停车点,68个泊位。
(五)部分道路停车收费协管员不符合聘用基本条件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闸北区公司受区建交委委托实施道路停车费管理,在聘用的147名停车收费协管员中,100人为退休人员,任职年龄不符合规定的聘用基本条件。
(六)区市政署实施延长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区市政署实施延长路(共和新-北宝兴)新辟非机动车道工程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和施工招投标手续后签订施工合同价为371.61万元。后将原设计人行道彩板主材更改为花岗岩大理石板签订补充合同价为578.40万元,设计变更新增部分未再办理政府采购和施工招投标手续。
三、审计建议
(一)区建交委应强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规定,按照预算项目内容规范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二) 区建交委应强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统筹停车需求和道路通畅均衡关系,完善收费协管人员队伍职业化管理措施。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要求区建交委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