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6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8月30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强化了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其中区政府有关领导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专门做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牵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举一反三建立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采取跟踪回访、开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有效形成整改合力,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班子专题研究、组建整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培训、完善内控制度等多种形式,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制定或修订了2项区级层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2项内部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共发出审计报告72份,出具审计决定58项,提出审计建议34条。经检查,截至2017年11月底,审计决定执行58项,执行率为100%;审计建议采纳并整改落实34条,建议采纳率100%。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部门编制预算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到位、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出具审计决定58项,提出审计建议9条,已全部采纳整改。如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协同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对账沟通、深入分析,发现该问题是由于不同系统的统计口径与时点差异导致,现已按照同一统计口径和时点消除差异;对财政性资金沉淀非预算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因资金属于乡镇管理的万人就业专项资金,故不予收回,但会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化解存量,并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4个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管理不到位、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0条,已采纳整改20条。如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旅游局及所属区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台账,由专人进行登记和管理,同时该局修订完善了《区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区旅游局公共交通费使用管理办法》2项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的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空置率较高、部分工程因需求不足停工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条,已全部采纳整改。如对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空置率较高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一方面采取了尽早安排首批公租房申请家庭入住、重新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调整公租房准入条件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供应工作,同时修订了《崇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着力降低我区保障性住房空置率;另一方面加强单位租赁房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加强房源管理和分配入住工作,保障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性居住问题,尽力提高单位租赁房分配入住率。
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镇村级中小河道社会化养护推进缓慢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整改。如对中小河道轮疏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水务局采取了多种方式予以整改,其中:246条尚未开挖的,213条进行了开挖施工,33条确实无法施工的河道办理了取消疏浚批复;110条存在河道未全部疏浚或部分未见明显疏浚迹象等开挖未到位情形,拟在审价时核减相应的工程量和工程款;2条未及时办理撤销手续,1条已办理撤销手续,另1条经过和群众反复做工作已完成疏浚;19条重复申报轮疏项目计划,已作或拟作核减工程量及工程款处理;10条河道已作鱼塘或蔬菜园等他用,4条已完成疏浚工作,其余6条拟作核减工程量及工程款处理。针对上述问题,区水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乡(镇)管、村管河道护岸项目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强化中小河道建设的源头管控。
下一阶段,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一方面加强审计整改指导,优化审计服务,着力从制度、机制、体制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不断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有关主管部门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下属单位加强管理,促进审计整改得到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