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崇明县审计局
2016年8月1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本县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此,县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同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审计局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通过问题清单、对口辅导、现场检查等多项措施,加大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班子专题研究、组织人员培训、完善内控制度等多种形式,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共建立完善了3项内部管理制度。县审计局共发出审计报告75份,出具审计决定67项,提出审计建议82条。经检查,截至2016年11月,审计决定执行67项,执行率为100%;审计建议采纳并整改落实82条,建议采纳率100%。
一、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分类不够准确和部分事业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9条,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如对部分单位未编报采购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表示将在审核2017年度预算时,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对应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单独列出预算,实施集中支付;应纳入分散采购的项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再次发生。对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县财政局对“金财工程”系统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块进行了优化,明确预算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构成”、“项目明细”三级明细不得有任一重复,否则不能提交。对部分事业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表示县档案馆、县机关综合管理中心等6家单位因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等原因不适合独立编制预算,县审计信息中心和县统计普查中心2家单位将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制预算。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还不够强、相关收入未及时上缴和国库集中支付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9条,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如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2016年本县预算数176.02亿元,1-9月累计支出149.61亿元,预算执行率85%,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排名全市第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排名第一,执行进度较2015年明显加快。对耕地开垦费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16年6月将县财政耕地指标专户中的1681.90万元耕地开垦费上缴国库,同时该局于2016年7月通知县规划土地局今后将耕地开垦费直接缴入国库。对国库集中支付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县财政局着力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功能,明确将通过国库收付中心下达的项目,纳入集中支付的范围,逐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历年结余资金消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年预算资金沉淀部门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6条,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如对历年结余资金消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大了存量资金盘活的力度,将盘活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截至2016年9月底,本县存量资金14亿元已全部化解完毕;同时该局着力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的管理机制,确保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安排历年结余资金,对支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部门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确保执行率。对提前安排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将结合本县生态岛建设总体部署和中期财政规划,加快推动各条线项目库建设,对前期准备充分、手续完善、可立即实施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当年不能开展或计划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暂缓或逐年安排预算,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防止财政资金的闲置。对帮扶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问题,县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公共服务类项目库的管理,2013-2015年已入库项目,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的,按照项目进度,根据申报及时拨付帮扶补贴;项目无法实施或资金已到位的,及时调整项目储备库,并结合2016、2017年帮扶资金做合理安排。
四、新增债券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下拨和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条,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
五、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8条,已全部采纳并整改落实。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教育、水务等系统加快推进资产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对清查中的难度集中汇总后,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截至2016年11月,全县尚有约20家单位因资产构成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仍需对资产进行进一步清查核实。
六、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项目立项申报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管理和拆分建设工程项目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67项,提出审计建议40条,已全部采纳整改。如县教育局对项目立项申报不够到位和拆分建设工程项目等问题,注重从源头加强管理,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下属单位将小型建设工程列入年度预算计划,无论投资额大小,所有项目应于每年年底向县教育局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必须收到县教育局批复后才能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拆分和无计划实施建设工程项目。
此外,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票据管理不规范、现金支出比例较高和专项经费结余未及时清理等其他问题,提出审计建议8条,采纳并落实整改8条。
下一阶段,县审计局将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措施,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