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在崇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1年度审计决定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2012年8月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本县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此,县政府责成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回访,督促指导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努力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2011年,县审计局共发出审计报告157份,出具审计决定120项,提出审计建议48条。经检查,审计决定执行119项,执行率为99%,审计建议采纳48条,采纳完成45条,完成率为94%。现将201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决定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县财政局、长兴镇、东平镇、新村乡、长兴产业基地公司5家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7条,已全部采纳整改。
(二)关于招商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县交通港口局、城桥镇、新海镇、新村乡4家单位招商管理不规范问题,共出具审计决定1项,提出审计建议6条。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整改,审计决定1项尚未整改落实,主要是县交通局违反招商管理规定支付招商工作经费等232.95万元问题,该局虽已提出整改方案,但截至2012年12月24日,尚未整改落实。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县妇联、城桥镇、新村乡3家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整改。
(四)关于票据报销不规范问题
对县党员电教中心(原县党员服务中心)、长兴镇、亚通公司3家单位票据报销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整改。
(五)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县财政局、县建设交通委、县人口计生委、县国资委、县民防办、县政研室、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党员电教中心(原县党员服务中心)、新海镇10家单位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12条,已全部采纳整改。
(六)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三星镇、新村乡、竖新镇3个乡镇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5条,已采纳整改4条,采纳尚未完成1条,主要是竖新镇资产经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土地租金40.65万元问题,该镇资产经营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目前法院正在执行中。
(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县人口计生委、县交通港口局、横沙乡、三星镇、新海镇、东平镇、新城公司7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共出具5项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4条。审计决定已全部执行,审计建议采纳整改2条,采纳尚未完成2条,主要是新海镇对没有按照《关于跃进有限公司与新海镇人民政府、崇明县卫生局资产移交调整的补充协议》要求,及时调整移交的新海职工学校等资产209.71万元,及移交镇政府的资产中仅长征学校办理了产权转让,其他资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的问题,该镇将继续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后办理。东平镇对接收光明食品集团上海长江总公司移交的资产2885.76万元,由于未办理资产权证变更手续而未及时入账核算问题,该镇表示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八)关于往来款和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问题
对县党员电教中心(原县党员服务中心)、横沙乡、三星镇、新城公司4家单位往来款和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问题,共出具审计决定1项,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全部执行和采纳整改。
(九)关于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
对县国资委、县党员电教中心(原党员服务中心)、长兴产业基地公司3家单位内部控制不规范问题,共提出审计建议5条,已全部采纳整改。
(十)关于虚列投资完成额问题
对2011年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误计材料价格等而多列工程造价12108万元问题,共出具审计决定113条,相关建设单位均已严格按照审计决定与施工单位结算,将多列工程造价全部予以核减。
二、下一步整改意见
(一)对尚未整改落实的审计决定,县政府将进一步关注和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县审计局要继续加强审计整改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二)对已采纳未完成的审计建议,县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财政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指导工作,促使各部门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