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12-26 来源:崇明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由该中心本级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支出基本能按照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县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6年度,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涉及项目13个,金额171.50万元。
2、违规发放受理大厅窗口人员“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奖励费19.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对违规发放受理大厅窗口人员“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奖励费的问题,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取消对受理大厅窗口机关事业人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以外的各种奖励费的发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表示今后将按照规定逐年进行深化和细致编制;对违规发放受理大厅窗口人员“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奖励费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表示坚决予以整改,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取消对受理大厅窗口机关事业人员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以外的各种奖励费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