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上海市奉贤区审计局局长 苏徐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继续深化财政、政府投资、民生、资源环境和企业等领域的审计,突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提出建议,服务我区改革发展大局。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想方设法促进增收,积极保障民生建设。区财税部门在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突出财税联动,强化财政收入的动态分析、整体平衡和宏观调控,从土地出让金的收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统筹使用等方面积极作为,努力增加区级可支配收入。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南桥新城建设等,同时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民生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构建现代预算制度,有序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新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奉贤区区级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推进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减少中间环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发布《奉贤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积极争取债券置换额度,优化债务结构,2015年获得市政府债券转贷1030000万元,并将1-3年高息存量银行贷款置换成3-10年低息债券。年内通过直接偿还和债务置换,全区各类债务规模较年初减少了879528.57万元。
一、财政管理的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财政局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但审计也发现: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入库进度迟缓。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16252.29万元,其中12824.25万元于2015年10-11月缴入国库,占全年收入的78.91%。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进度和效果。
2、各类预算外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截止2015年底,区财政各类预算外财政专户共13个,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面清理、逐步撤销。经审计提出后,区财政局已积极着手清理各类财政专户。
(二)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税务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为奉贤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保障。但审计也发现:
1、个别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不动产未申报土地增值税。如上海平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200.26万元、上海聚惠生物医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34400万元均未申报土地增值税。
2、个别企业未缴纳印花税。如2015年上海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应补缴16.86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督促国有企业履行义务,及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并将支出用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各级财政存量专户进行清理。要求区税务局强化管理,通过关联税种对比分析等手段加强小税种征收,督促企业按实缴纳相关税收。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环保局、区医疗救护站、区惠敏学校、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等7个部门(单位)和金汇镇、海湾镇、金海社区3个镇、社区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联网审计平台对全区336家一级和二级部门预算单位进行财务数据筛查,对区科委、区卫计委、南桥新城、杭州湾经济公司等17家部门和单位的83个项目进行重点延伸和抽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有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金额共计500.13万元。如金海社区未将415.63万元的财政转移支付列入2015年本级预算;金汇镇将非该镇正式编制人员纳入公用经费编制范围;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多列非编人员的人员经费72.8万元、项目经费11.7万元。
2、有6个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金额共计1652.41万元。如海湾镇2015年初有预算、但未执行的项目涉及金额271.71万元,其他预算户未及时下拨2014年各类专项款678万元;金汇镇未及时调整预算,涉及资金670.49万元。
3、有3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够完整,金额共计282.99万元。如区殡仪馆投资收益未做收入宕存往来,涉及资金68万元;海湾镇预算户未将区财政拨入土地复垦费、结对帮扶款等212.02万元计入收入;区惠敏学校未将随班就读学生专家评估费等计入支出,涉及资金2.97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有3个单位内部控制缺失或不够完善。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食堂伙食采购、报销由食堂负责人一人经办,未建立材料采购、验收、出库制度,未指定第三人进行货物验收、盘点。金汇镇绿化市容所下属集体企业上海紫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苗圃无苗木保管、进出、处置的记录台账。区医疗救护站库存物资未按材料名称、规格等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仓储管理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2、有5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金额共计1799.72万元。如区节能中心经原区国资办批复无偿划入原上海奉贤能源办民用液化气供应站购置的上海石化20万元股法人股,账面资金60.05万元,该法人股目前已转为市场流通股,但至今未处理所持有的股票。区环保局数字环保二期信息系统、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均已通过验收并支付全部款项,但未及时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19.60万元。
3、有5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金额共计54.08万元。如区体育局支付上海奉贤超越网球俱乐部青少年网球排名赛(上海站)承办费25万元未取得发票;金海社区部分原始凭证缺少明细清单,涉及资金8.56万元;区医疗救护站支付车辆维修费缺少修理清单及送修人员签字确认,涉及资金15.18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性;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确保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核算,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
1、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如奉贤一水厂项目原计划于2014年8月开工,江海南路(平庄公路-观工路)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0月开工,截至审计日(2016年2月29日)上述项目均未开工。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计划目标
如南桥新城(浦南运河北侧)及大型居住区外围配套污水总管工程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开工,2016年完工。但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完成投资11761万元,占总投资的16%;BRT贤浦路(南奉公路-环城北路)项目因建设内容调整,计划于2014年8月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截至审计日(2016年3月1日),该项目金汇段还有2家企业、1户民房和小区围墙未拆除。
(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1、部分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如截止2015年末区民政局本部结转结余资金余额3978.9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241.32万元);区环境监测站生态保护和补偿资金1510.96万元未使用。
2、部分科研项目进展缓慢。截止2015年底区医学会账面仍有2015年以前的科研课题及项目经费133.44万元由于项目未完成而未下拨(其中2013年以后的项目经费118万元),以2012年全区各级医疗系统为例,共立项区级科研项目37个,截止审计时,仍有21个项目未完成,占项目总数的56.76%,部分项目的申请延期理由不充分。
(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1、未严格落实小额贷款相关政策,影响政策执行效果。按照中央、市有关精神,为支持“三农”与小企业发展,我区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发放贷款,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50%以上的借款人贷款余额应不超过50万元。审计发现截至2015年底,上海奉贤金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户数共42户,贷款余额中仅2户为50万元,其余借款人贷款余额均为50万元以上。
2、部分企业未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是有57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优惠38.65万元;二是有210家企业应享未享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优惠101.01万元。
3、政府投资基金未及时设立发挥引导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我区科技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的效率,我区于2013年通过《奉贤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区财政出资额2000万元也已于2015年到位,但截至目前,该基金仍未设立,也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15年度共完成审价项目20个,送审金额9.57亿元,审定金额8.17亿元,核减额1.4亿元,核减率为14.65%,并对汇贤中学新建工程、庄行镇低洼圩区治理工程、头桥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南桥老居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等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
(一)多列建设支出。如汇贤中学新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因编报错误等原因多列支出18.63万元,庄行镇低洼圩区治理工程多报项目投资15.86万元。
(二)未按规定预留工程保修金。头桥中学综合楼改扩建工程竣工至今未满2年,工程款已全部支付,未按合同约定保留审定价的2%于保修期满五年后支付,涉及资金29.21万元。
(三)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招标。由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承建的汇贤中学泵房、水箱、排管工程合同金额224.47万元,未实施招投标程序。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冲减项目成本,向施工单位收回工程保修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招投标程序,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重点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对区直属国有(集体)企业运营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表明,区直属国有(集体)企业不断推进体制改革,优化国有资产结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但审计也发现:
(一)部分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经营不善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如开伦集团控股企业上海食丰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成立至今连年亏损,两年净利润分别为-199.67万元、-112.85万元,截止2014年末净资产为-212.52万元。
(二)部分企业资产质量状况不佳。一是个别长期挂账应收款因各种原因已无法收回,形成不良资产。如粮油总公司截止2014年末,尚有三年以上应收款共计2298.89万元构成事实坏账,未进行清理或计提坏账准备。二是部分长期投资因企业改制、关闭等原因实质已不存在,账面长期投资资产账实不符。如供销总社账面反映对上海仟爱服装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精品商场有限公司投资共计276万元,但二家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均已注销。
(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资产未及时入账。如粮油总公司有账外房产面积合计48687.57㎡,账外土地面积合计94522.50㎡(均系原粮食局所属仓储企业或粮管所所有)。保容公司所属控股企业上海鑫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 4 处房产合计面积 289.36㎡未计入固定资产。二是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如南桥新城全资子公司上海鑫富达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7月以15014.80万元的价格购入卓越世纪中心5号楼整栋,该大楼除商铺外共21层,交付使用至今除部分自用、出租外,绝大部分房屋均空置。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有关企业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同时严格企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质量,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六、民生审计情况
2015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等7项农业补贴资金进行的审计结果表明,上述资金在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
(一)部分单位多领补贴资金。一是四团镇三坎村、渔洋村、奉城镇路口村、南宋村上报面积大于实际流转面积,多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17.02万元;二是上海陶缘农家乐专业合作社、奉浦社区灵芝村上报面积大于实际建设面积,多收公益林建设资金24.52万元。
(二)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海港开发区农展村、奉城镇蔡家桥村未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给农户,涉及资金15.95万元。
(三)合作社运行不够规范。一是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银行贷款。2013至2014年上海集贤虾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旺园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金禾渔业专业合作社分别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均未按合同约定用于采购饲料、种苗,有的汇入个人账户,有的用于偿还借款等,且上述贷款均已申请财政贴息。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合作社销售和采购货物均未开具发票,以个人账户作为库存现金核算,无依据调整往来款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等。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农委加强监管,各类奖补资金应如实申报、核实,及时规范兑现,并采取措施切实增强对各类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其申请财政贴息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审核。
七、企业审计情况
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工业开发区)和上海奉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农发公司)2015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结果看,两公司能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了企业的稳定运行。但审计也发现:
(一)违规出借资金。区农发公司所属控股企业上海贤呈投资有限公司向东营黄河生态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借资金1000万元。区工业开发区向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金700万元,截至审计时未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区农发公司截止2015年底账面反映土地款收入20775.85万元,开发成本41024.23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区工业开发区2015年应计未计收入957.39万元,成本费用655.13万元。
(三)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区农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上海归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6个项目,总额7311.55万元。
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目前正着手制定整改措施、调整相关账目。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同时要求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并依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将具体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出报告。
此外,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区审计局将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