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在奉贤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奉贤区审计局局长 苏徐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奉贤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认真遵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重点开展了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企业审计,积极推进绩效审计,注重从政策、机制、制度和管理等层面提出建议,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努力当好公共资金“守护者”,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财政改革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力稳步增长。2013年区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推进财政改革创新,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经与市财力结算,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即一般预算收入)660,297.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收入计划数的100%,比上年增长13.04%,补助收入322,533.73万元,市专项收入210,015.4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50,000万元,合计收入1,342,846.23万元;全区地方财政支出(即一般预算支出)943,102.4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支出计划数的100%,比上年增长11.88%,上解支出37,254.02万元,市专项支出210,015.43万元,调出资金2,292.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50,000万元,合计支出1,342,664.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1.73万元。
2013年区级基金预算收入700,346.83万元,基金市专项收入43,884.10万元,调入资金2,292.59万元,合计基金收入746,523.52万元;区级基金预算支出617,849.06万元,基金市专项支出43,884.10万元,合计基金支出661,733.1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4,790.36万元。
2013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28.16万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08.90万元,当年结余1,019.26万元。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一是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区本级教育支出232,482万元,确保教育经费合理支出,全力推进格致中学奉贤校区等重点工程;区本级医疗卫生支出71,601万元,比上年增长21.29%,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28万元,比上年增长31.69%,加强了民生保障力度和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1万元,比上年增长13.73%,主要用于公益性文体事业发展;区本级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82,698万元,比上年增长24.38%,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二是支持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发展。2012年科学技术支出33,883万元,比上年增长3.22%,加快出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各项政策,加强产业创新转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抓紧落实对上市公司、战略新兴产业的补贴扶持政策。三是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区本级城乡社区事务和环保支出262,320万元,主要用于南桥新城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改进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构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区级预算单位完成307个零余额账户开设;进一步完善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区级预算单位全年实现公务卡结算4,231.9万元;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继续开展绩效目标事前评审,强化预算绩效考核,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开展对10个部门的决算批复,着力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区级部门的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指导,不断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进一步推进“镇财区管”工作,完成了镇级财政性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情况
经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切实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代编部门项目预算的规模尚需进一步压缩
2013年,区财政代编部门项目预算17.51亿元。根据代编项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科技创新、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改等13项专项资金,已具备纳入部门(区经委、区科委等)预算的条件,涉及资金约8,735.91万元。
2、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应及时进行清理
经审计(未包含基建账),截止2013年底,全区行政单位账面结余40,180.27万元;全区事业单位账面财政补助结转资金238,8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3,642.5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95,235.47万元)。
(二)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经对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区税务局顺利推进扩大营改增试点、统一规范审批、实施专业化管理等改革措施,圆满实现税收增长目标,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税收征管、稽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企业缴纳的税金与企业收入不匹配。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48,733.69万元,实缴各类税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仅为0.59%。二是个别企业利用关联企业隐匿收入。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隐匿房租收入149.09万元,少缴营业税7.45万元。
2、税收征管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013度利润表反映全年净利润为1,278.45万元,而上网申报的利润表反映全年净利润仅为63.43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有效压缩部门项目代编预算规模,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要求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税收日常征管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稽查的功能与作用,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补缴税款,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经委、区农委、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机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奉贤中专等7个部门(单位)和青村镇、四团镇2个镇的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建交委、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区食药监局、区史志办、区总工会、区消保委、海湾旅游区、奉浦社区等23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延伸和抽查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涉及金额共计2,273.22万元。如四团镇2013年年初预算农业畜禽整治经费1,567万元、环卫所垃圾分类经费380万元未执行,无预算支付有关单位创卫经费237.23万元;区文化执法大队超项目预算支出16.89万元,未经批准在项目之间、项目与基本支出间调剂资金16.94万元;区卫生局将公用经费合计18.28万元年底分别调整至部分项目内。
2、5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涉及金额共计7,504.78万元。如青村镇投资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等合计3,820万元;区农委在往来科目核算2013年由区科委拨入的区科技发展基金90.1万元。
3、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共计87.43万元。如区机管局2013年度会议中心会场出租收入合计45.97万元和奉贤中专办学场所租场费收入合计41.46万元均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9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共计535.89万元。如区史志办印刷费50.98万元、区总工会室内液晶拼接显示屏工程26.75万元、奉浦社区弱电系统工程集成费15万元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2、8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1,796.14万元。一是滞留应下拨专项资金。如区经委下拨的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奉城镇工业企业服务中心滞留企业专项资金合计1,474.36万元,庄行镇经济服务中心滞留企业专项资金合计20.2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奉浦社区、区统计局、区社区学院项目经费中含不应列支的会务费等分别为42.24万元、24.3万元、23.49万元,区图书馆在“文化信息资源设备购置”等专项中列支食堂改建费用合计19.36万元,四团镇规划中心2013年度事业经费挤占专项经费155.87万元。
3、4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959.66万元。如区房管局住宅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账面价值316.94万元、185.64万元固定资产已无实物,账面均未作调整;区机管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原区招待所投资上海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400万元股权登记入账;海湾旅游区规划中心的渔人码头休闲配套工程54.81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4、7个单位资金使用不符规定,涉及金额共计14,226.09万元。一是超范围使用现金。如区统计局现金支付监测调查费12.4万元,区食药监局现金支付安全考核奖励费4.9万元;二是白条抵库,如四团镇政府机关共有1993年至2005年发生的6张白条抵库,金额合计3.81万元,且无领导审批;三是垫资验资。如2013年末青村镇五个经济园区为申办企业垫资验资余额合计14,142万元。
5、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223.37万元。如区史志办项目经费与非税收入返回合计157.8万元、区食药监所项目经费20万元均未进行明细核算;区社区学院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会务费等合计25.71万元。
6、4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共计43,787.4万元。如青村镇财政预算内和其他5个财政专户中,垫付的申隆生态园农民动迁房建设资金等三年以上应收款合计18,974.89万元、应付款合计16,180.89万元;区卫生局下属爱卫办等三年以上应付款合计53.87万元。
7、2个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229.85万元。如区经委一是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下拨某企业技改资金190万后项目并未实施,导致资金长期闲置;二是对项目审批材料把关不严,导致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投资完成额重复计算16.87万元。奉贤中专未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有关规定,超额报销个人学历培训费用2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和指导,规范财务核算,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13年度共完成审价项目44个,送审金额10.84亿元,审定金额9.32亿元,核减额1.52亿元,核减率为13.99%,并对曙光中学新建工程、2010年度沟通水系工程等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抽查了有关竣工项目。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个别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招标,区房管局下属的奉房置业2012年旧公房修缮工程未采取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涉及金额205.86万元;二是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曙光中学的区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日期早于施工中标通知书日期14天。
(二)部分施工监理、财务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施工监理对工程的管理控制审核不严格,影响了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如2012年度南桥老居住区天然气改造项目个别签证多计脚手架工程量9093.93平方米,格致中学奉贤校区新建项目基坑维护桩重力坝部位钻芯取样检测实际未进行;二是个别财务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格致中学奉贤校区新建项目财务监理单位仅对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出具的财务监理报告书未完整反映合同签订情况、资金来源、使用与结存情况。
(三)建设单位把关不严,多计工程投资额。区2010年度沟通水系工程财务决算上报资料中,建设单位未有效履行职责,以致多计临时用电搭接费等工程款29.69万元、多计未履行的《技术咨询合同》服务款33.67万元。
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招投标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管,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严格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重点资金的审计调查情况
(一)黑臭河道专项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我区于2008年开始启动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2010年涉及7个镇2个开发区16条河道。共投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4,518.34万元,镇(开发区)配套资金1,218.30万元(未包括前期费用),合计5,736.6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16条河道水质得到一定改善,综合整治的工作计划和环境目标基本达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河道设计、施工阶段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效果的持续性。一是部分设计方案考虑不周。如海湾旅游区的沿海随塘河沿河绿化均使用淡水水生植物,造成绿化多次种植都未能成活,目前河段护坡上几无植被生长;二是部分河道的最终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差异较大。如海港开发区的邵靴村机口引水河的实际疏浚土方量仅为设计量的34%,奉城镇的东沿塘河、庄行镇的东风新村河和淡浜的实际绿化种植量仅为设计量的30%;三是部分河道未按标准进行整治,部分污染源未能彻底截除、河道水系沟通不畅、河岸治理状况不理想。
2、河道二次污染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河道黑臭现象存在反复。一是部分河道的局部河段仍存在水体发黑发臭现象。如四团镇的小荡河中段和奉城镇的洪墩港东段协新路处;二是部分水体脏乱差现象突出。如南桥镇的大娄港、小娄港以及奉城镇的东沿塘河;三是河面水生植物打捞处置方式不够规范,大量水葫芦等水生植物被清理后直接堆放在河岸两侧,降雨后导致河道二次污染。
3、后续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如青村镇某企业的违章护岸,至审计日尚未拆除;二是河道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有待健全,养护实施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河道水域保洁不到位,相应的监督考核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
4、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相关单位未有效实施全过程监管,资金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二是部分镇、开发区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如柘林镇项目实际配套资金多于应配套资金60.34万元,结余资金42.04万元未上缴镇财政。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水务局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河道整治工作的管理,努力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源头控制、加强联动,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转变观念、标本兼治。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行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民政局和各养老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受益人群逐渐扩大,2011年和2012年度新增养老床位等工作目标基本完成。我区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完善养老设施,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区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配套补贴低于市、区两级1:1的配套标准;二是养老机构政府补贴主要用于一次性建设补贴和保险补贴,在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改善机构环境等方面还缺乏财政资金支持,不利于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养老相关政策执行有待完善。一是养老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未有效执行,因不知晓政策等尚有13家养老机构未享受到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部分养老机构未能全面享受到水、电、电话、天然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优惠;三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公办养老机构收费超出现行规定,也未报物价部门备案。
3、养老机构建设有待规范。一是个别已投资的养老设施未有效利用,造成土地、养老资源闲置。如青村镇钱桥养老院自2002年建造至今未完工,市民政局2008年下拨该院新增床位补贴150万元至今仍在区民政局账上;二是部分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7家养老机构每床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25㎡标准要求,17家养老机构未按规定设置与其床位数相适应的医疗用房面积。
4、养老机构内部管理有待提高。一是护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和专业程度普遍不高;二是个别养老机构存在包房现象,造成床位配置不合理;三是11家养老机构老年人膳食经费未按规定建立专门账户;四是部分养老机构,在收取护理费、托管费等时,存在开具不正规收据现象。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健全对养老机构业务管理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房管局及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区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8户廉租住房补贴合计1.04万元发放错误;15户廉租住房补贴合计7.73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11户补贴合计6.12万元直接支付给廉租对象。
2、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有待强化。一是个别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青村镇张弄村村民委员会擅自违规出售在建公共租赁房9套,收取房款259.13万元;二是个别保障性住房配建项目提供房源超过规定面积,上海鹏跃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6套配建房源,每套面积为147.61平方米,套均超标67.61平方米。
3、部分廉租住房空置时间过长。一是廉租住房申请对象资格审核不及时,金汇镇金汇村35套廉租住房空置时间已超过两年;二是廉租房改建工程推进迟缓,108套廉租住房空置时间已超过一年。
4、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电梯井钢筋、基础底板钢筋先使用后检验,涉及保障性住房56套;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及时,悦丰新苑动迁安置房项目五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申星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未及时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涉及合同金额300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运营管理,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房源收储、分配、使用的规定,完善后续的监督管理;加快申请对象资格审核、复核工作,确保不同群体公平获得基本住房保障待遇;区建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切实保障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
五、企业审计情况
对上海奉贤南桥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和奉贤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下简称“工业联社”)进行了2013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从审计结果看,两公司能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了企业的稳定运行。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会计信息内容不完整。如新城公司发放职工车贴、节日费等合计173.52万元在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账户列支;已撤销单位的资产未及时转入新城公司。
(二)未正确核算收支和编制报表。如工业联社和所属奉工园区将收到的财政拨入扶持基金在往来科目核算,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缴纳税收,涉及资金3,147.35万元;工业联社未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不能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三)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核实清理。如工业联社下属上海奉贤工业总公司1997年与某房产公司的451万元往来款,至今长期挂账。
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目前正着手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调整相关账目。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同时要求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并依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将具体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区审计局将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