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该报告中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2年区政府继续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赵惠琴区长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开展、审计报告分析、审计结果整改;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的预警和免疫作用。2012年10月朱明福副区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督办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政府相关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工作措施。在坚持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制、审计整改联动制、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制、整改结果反馈制和月分析通报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责任意识,研究衡量审计整改的判断标准,探索开发审计整改软件;进一步加大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如:房管局等13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提出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即知即改。如:规土局等4个部门及时采纳审计意见,积极督促相关单位上缴财政收入、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审计期间共计促进增收节支49248.15万元。三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如:财政局等5个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街镇协商,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文广局、农委等2个部门针对机制上有缺失、制度上不完善的问题,拟定、建立《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农家书屋管理考核细则》、《“农家书屋”管理人员经费补贴办法》等3项制度。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本级预算的审计整改情况
1.对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已将教育经费专项、卫生经费专项全部细化到项目;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已将转移支付和上级专款纳入本级预算编报范围。
2. 对部门收入预算、收入决算和实际收入三者不匹配的问题,代编预算形成的专项资金中科技创新和产学研资金等已纳入部门预算,其余资金均未整改到位。
3.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强的问题, 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与部门预算已实行同步编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算执行率;但当年预算已安排实际未启动的项目仍未整改到位。
4.对各单位历年上缴资金22085.47万元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目前仍未清理到位。
5.对部分资金年末结存较大,使用效益未充分体现的问题,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已支付59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未组织实施的7个项目中有3个计6854万元已开工实施;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划根据土地储备中心业务需求拨付;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基建专项资金专户滞留的资金仍未梳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科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体育局、区档案局、区旅游局、区统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10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12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和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2572.72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0.06%;承诺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5371.92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9.94%,主要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支付手续不合规等问题,有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3个部门代编预算形成的专项经费、1个部门上级拨入的专款均已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1个部门承诺今后将历年结余纳入部门预算。
2. 对5个部门及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1个单位已将涉及的90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4个部门和单位承诺今后按预算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提高预算执行力,对未纳入预算项目不予支出。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2个部门专项资金2288.51万元闲置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大了结余资金使用力度。如科技发展、科技扶持等专项资金历年结余款2204.62万元已在2013年部门预算中作统筹安排。
2.对5个部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个部门已作账务调整,其余3个部门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
3.对5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部门已将10.01万元固定资产补记入账;4个部门积极配备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其中:1个部门清查盘点结束后对13件已损坏资产办理了资产报废处置手续,并已调整账务;1个部门已聘请中介对清查盘点后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2个部门尚在清查盘点中。
4.对6个部门及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2个部门已将往来中核算的收支调整账务,2个部门已将专项资金按项目明细分类核算,1个部门承诺今后按规定执行;1个部门承诺今后严格开支程序,并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检查,促使其规范支付行为。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73个工程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各工程建设单位均按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的待摊费用、监理费等已作账务调整。
(二)对24个概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项目概算执行,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发现单项工程超概算或漏项等情况及时按程序报批。
(三)对14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加强工程监理管理,按规定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对设计变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经原设计部门认可后再施工。
(四)对5个项目未严格执行规定基建程序的问题,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现行建设程序执行,防止无证开工。
四、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本区2011年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对种粮补贴资金未严格按政策规定全额拨付的问题,区农委已草拟《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将规范土地流转协议,不再以种粮补贴资金抵扣土地租金;相关街镇均承诺今后足额拨付补贴,不再抵扣。
2.对种粮补贴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2012年已将所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涉农补贴资金全部委托银行代为发放,全面实行国库直接拨付;区农委表示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对虚报水稻种植面积,多领种粮补贴资金的问题,涉及的5个镇已将多领的种粮补贴资金计127.77万元退还区财政。
4.对擅自降低拨付标准的问题,涉及的5个镇已按标准补发补贴资金4.03万元。
5.对种粮补贴政策公示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区农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公示环节不能减少程序,严格按2012年6月区农委制定的种粮补贴公示统一格式执行;相关街镇均承诺今后严格执行。
6.对补贴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区农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镇规范财务核算,现各街镇已按明细对种粮补贴资金进行分类核算; 6个街镇长期挂账的历年补贴资金272.47万元已全面清理并调整账务。
(二)本区“十一五”期间公共文化设施投入、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镇和公司承诺今后加强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招投标制度,切实控制投资规模。
2.对文化设施资产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区文广影视局承诺今后加强文化设施管理,区总工会表示待相关出租资产租赁期满后予以调整规范,相关镇承诺今后规范文化设施的用途、严格报批手续;青浦博物馆等5个文化设施项目资产均已入账。
3.对文化设施配置不到位的问题,区文广影视局积极加强指导,引导各街镇与社区内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联动,延伸拓展社区文化中心的服务面,补充面积不足问题,6个配置不到位的街镇中有 2个镇的文化中心正在加紧规划中;积极争取市、区二级财政资金补贴,逐步对年久失修、设施陈旧的电影院进行改造,有2个已列入数字化改造计划。
4.对图书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区文广影视局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抓整改:主动为相关单位办理集体外借证,设立馆外服务点,积极开展新书介绍、好书推荐及各类导读活动;建立“农家书屋”管理人员经费补贴办法,为“农家书屋”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成立“农家书屋”课题调研组,研究制定《农家书屋管理考核细则》,加强考核力度,促使提高图书利用率。
(三)本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缓缴、欠缴配套费的问题,经区房管局积极催缴,8个项目缓缴配套费7649.23万元已收缴到位;另外,区房管局对历史欠缴配套费进一步清理基本结束,正在向区政府申请报批过程中。
2.对配套费建造的19所学校权属不明晰,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经过梳理,10所未入账学校已暂估入账;16所未办产权证学校中,3所学校产权证正在办理,其余学校由于已建成多年相关办证资料缺失、土地权属不一等原因导致产权证办理存在难度,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进一步协调中。
3.对公建配套用房交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房管局、街道和开发商三方已达成共识,今后由开发商将公建配套用房实物交付区房管局,区房管局验收合格后交付所属街道,并在交付协议中明确公建配套用房的权属及入账管理。
4.对擅自锚点,未充分发挥公建配套用房服务功能的问题,区房管局已和相关街道沟通,相关街道已作了梳理并积极整改:一是书面通知各居委会不得私自出租。二是已收回1个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对其余4个小区责令租赁协议期满后收回。三是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建配套用房使用。
五、资源环境审计整改情况
(一)本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土地出让金65242.17万元未收取到位的问题,5家受让人计46007.28万元资金已到位,区规土局对另外1家受让人2544万元已发出催款通知书;相关镇对2003年前的土地出让金16690.89万元已制订计划逐步收回。
2.对4个镇4351.97万元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 3个镇已在2012年预算调整时收回1570.05万元;相关镇对其余2485.15万元已制订计划逐步纠正;徐泾镇对剩余296.77万元尚无具体措施。
3.对5个镇违规出借土地出让金91306.79万元的问题,3个镇已收回1212.82万元,相关镇对其余90093.97万元已制订计划逐步收回。
4.对9个街镇违规出借使用土地补偿费90742.09万元的问题,3个街镇已收回1284.5万元;相关街镇对其余70756.27万元已制订计划逐步收回; 重固镇、香花桥街道对剩余18701.32万元尚无具体措施。
5.对未按规定开展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的问题,区规土局已经在筹备成立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小组的相关事宜,区财政局表示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二)本区生活垃圾处置审计整改情况
1.对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直接污染地下水源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关闭上述3个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项目”申报列入2013年青浦区政府性项目储备计划,1个镇已召开镇长办公会议决定关闭其中1个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
2.对残渣填埋量申报严重不实,涉嫌逃避残渣填埋费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目前已委派2名工作人员监管生活垃圾称重系统,并通过采购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对2013年生活垃圾称重系统进行运营维护;但尚未提供对残渣填埋量的调查结果。
3.对厨油收运严重不规范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下发《关于规范全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收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镇环卫作业公司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收运,并已落实3家专业单位规范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工作。
4.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覆盖面窄,缺乏征收力度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充实收费队伍力量,并计划对应征单位进行梳理排查。
5.对2040.53万元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被截留的问题,目前尚无被截留资金上缴。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全面贯彻《上海市审计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深化审计整改“两个平台”运作,加大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协调配合,对屡查屡犯问题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和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体制上和机制上加以完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整改,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意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审计整改执行力。区审计局要坚持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有序扩大审计公开范围,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促使政府部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