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12-29 来源:青浦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前期,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听取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情况,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责任、加强追责问责,对问题情节较为严重,且无后续环节进行把控的项目,移交区纪委处理。夏科家区长于9月5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作出明确部署,同时,夏科家区长将审计整改纳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区政府于11月6日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余旭峰副区长在会上明确提出审计整改要求,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2017年,区政府继续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政府领导对多份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监管、着力健全制度、注重源头上防范问题产生,有效促进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坚持不断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在实施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制、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制、整改结果反馈制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对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进调整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督办联席会议成员,修订审计结果整改督办联席会议组织办法,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模块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按季度形成整改结果情况,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继续推进审与被审衔接,2017年10月召开部门预算单位审计结果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结果工作。
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区领导相关整改要求和批示、区整改推进会要求,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党政班子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建立6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产生。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一)财政政策贯彻执行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债券项目选择不够合理,部分债券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沟通,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制定区本级调整预算草案,对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财政支出结构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区管国有企业土地资金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同时指导区管国有企业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合理测算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加强对区管国有企业的业务指导,要求其按规定手续申请资金。
2.对公用经费执行不够均衡的问题,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本市、区有关公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印发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督促各预算单位均衡使用公用经费,并将公用经费支出均衡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三)财政管理改革的整改情况
1.对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转入专用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同时区财政局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提升同名账户资金划转预警规则处置级别,进一步规范管理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行为。
2.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涉及的17家单位加强整改,其中16家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00.29万元上缴国库,区房管局因历史遗留问题,将于2018年开始上缴直管公房租金。
3.对预决算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从11月市财政局对本区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公开检查情况看,未发现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2016年当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相关问题,区建管委、区经委、区科委、区房管局、区机管局、区司法局等6个预算部门及30个所属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预决算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方面,涉及的3个部门和19个单位已准确编报预算、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报预决算
(2)预算执行方面,涉及的6个部门和17个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结算,及时申请调整未执行的项目资金,收回超预算范围支出的资金并上交财政。
2.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6个部门和3个单位已按规定加强通用设备配置、办公用房装修的审批手续,规范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收取房屋租金并上交财政。
(2)内部管理方面,涉及的5个部门和21个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部比价程序,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审批,推进往来款清理。
(3)其他方面,涉及的4个部门和20个单位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卡管理制度,不再招用非编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对科技项目贷款事宜进行法律调查。
3.公务和业务用车管理还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2个部门和1个单位均已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并加强用车管理,做好用车、用油及行驶里程等记录。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2个部门支出、资产、净资产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了账务调整。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建设单位认真整改。
1.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83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对其中问题情节较为严重,且无后续环节进行把控的31个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已移交区纪委处理;二是22个完工项目中,15个完工项目已完成相关验收工作,7个完工项目正在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对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122个项目中,67个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申报并批准调整概算,55个项目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概算编制,同时加大对概算审核力度,提高编制准确性;二是210个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结算和待摊费用,减少投资12608.20万元,并且相关建设单位和职能部门今后将督促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职。
3.对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72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每个建设项目单独核算,全面反映项目收支情况;二是163个项目建设单位对完工未决算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抓紧项目竣工决算,及时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执行率。
4.对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62个项目建设单位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财务监理审查,拨付资金,保证费用支付的合法性;二是43个项目建设单位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三是10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做好前期工作,同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严格按照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保证招标工程的准确性。
5.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善的问题,一是7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做好前期工作,加强成本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单位已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维修,确保房屋正常使用;三是9个项目今后将注重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进度时效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开竣工。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青西郊野公园建设项目、青东农场二号厂区综合整治项目、贺桥基地、天山西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盈港路新改建工程四期工程等6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单位认真整改。
1.对揭示的前期补偿款拨付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进行梳理,并按规定结算前期费用。
2.对拆除及外运工程投标清单子目未按统一标准投标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按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保证工程量清单准确性。
3.对前期勘察不到位造成投资增加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对增加投资部分,交财务监理进行审核。
4.对建安费超概算未经审批的问题,区建管委已组织召开外青松公路南段改造工程参建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达成初步意见,明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财务监理的各自职责,计划12月底之前将主体工程的初审报告报区发改委。
5.对桩基检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确定相关服务单位。
6.对个别签证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对签证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保证签证的真实性。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区国资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注重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本区区管国有企业监管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制定区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制定区属企业二级公司重组设计方案,进行分类科学管理;准备搭建统一管理的国有企业招聘平台,加强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方案正在报区政府审核;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处理意见。
2.对国资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建立统一的招租平台,加强房屋资产出租规范管理;相关公司将规范和加强资产运行管理,严格落实资产出租审批程序。
3.对国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相关公司对现有的征收基地进行自查摸排,杜绝征收补偿适用政策不规范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动迁资金管理,对相关的应付未付动迁补偿费已进行财务会计入账处理;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同时推进项目进度与实际资金支付进度相匹配;已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手续确定物业管理单位,2018年起由中标单位进行物业管理,同时相关市政和公用基础设施养护已移交街道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将严格按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已收回82.11万元租金,同时对欠租的租户已通过司法程序催讨,加强租赁户日常检查,以机构评估、公开召租的方式,规范租赁手续,强化管理机制,发现转租立即终止合同;加快完工项目送审结转,截至12月5日,已结转16.1亿元。
(二)本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污泥处置规定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自8月15日起将所有堆肥产品运往老港卫生填埋,同时计划2018年完成全区污泥应急处置项目,改善工艺,全面停止污泥堆肥处置;集体约谈各街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开展台账核查工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通沟污泥处置的相关镇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开展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设施建设,用于接收处置全区通沟污泥。
2.对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水务局建立全区水务行业(特许经营)项目成本核算监控机制,开展成本效益审计,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和管网公司进行绩效评估并常态开展;行政约谈相关单位并进行严重警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备自获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经营主体转变的详细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初步设计并联审批制度,把排水项目档案备案制度作为专项意见写入审批意见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3.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局今后将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检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平台作用,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实施全过程监控;区水务局开展排水户普查工作,截至12月5日,对没有有效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已发出催办通知,对无证排水、超标排水情况,开展行刑同步;建立常态长效数据更新管理机制,加强全区雨、污水管网信息收集与校核;涉及的3个街镇已于2016年下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落实了具有专业资质的排水设施养护队伍。
(三)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1.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房管局已督促公租房公司按规定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梳理,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部分空置的廉租房已批准转为区属征收安置房,剩余空置的廉租房将用于解决今后三年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区民政局已督促相关镇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审核把关,相关镇已制定《关于农村低收入危旧房改造资格认定的管理办法》,确保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对象符合规定。
2.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涉及的2个街镇已将涉及评估公司的问题书面告知评估公司,并要求房产估价师在分户报告中签字确认,评估公司已按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明确安置过渡期限、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房源的销售价格,保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范性;区建管委已督促相关镇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对个别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和铝合金门窗要经公开招标,同时对该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保障房工程监理严格履行相关规范,认真做好平行检测工作,并扣除相关监理服务费。
(四)本区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各街镇通过招投标第三方服务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突破居家养老服务瓶颈,截至12月5日,全区已新增居家服务对象1135名;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信息数据更新监督管理,已完成对涉及的8个街镇已死亡老人的信息更新核对工作,收回留存街镇账面上多申请的相关服务补贴,今后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和绩效跟踪,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监督。
2.对监督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在开展公益性招投标项目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监管,确保规范使用福彩公益金;加强申请审批监管考核,督促涉及的10个街镇按文件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到位,审批规范,涉及的街镇已按区民政局工作要求,对有需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全部通过青浦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系统进行申请,保障老年照护服务资源的公平配置和合理使用。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加强对下拨体教结合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学校已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对于超范围使用的资金已调整账务;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已规范内部比价程序,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管理和使用。
(五)本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使用和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建设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区体育局正在制定专项规划。
2.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体育局正在制定区基层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管理指导性意见;涉及的3个镇今后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比价手续。
3.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及学校场地开放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体育局已组织开展梳理,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要求各街镇做好移交入账手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涉及的8个街镇正制定器材更新计划,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更新所有的超年限使用的器材;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正在制定完善学校场地开放的相关规定,2所学校已向社区开放。
为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成效,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明确具体整改责任、措施、节点,提高整改意识,对审计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推动提升审计整改执行力;加强审计公开,继续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结果,以公开促整改。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前期,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听取2016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情况,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责任、加强追责问责,对问题情节较为严重,且无后续环节进行把控的项目,移交区纪委处理。夏科家区长于9月5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作出明确部署,同时,夏科家区长将审计整改纳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区政府于11月6日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余旭峰副区长在会上明确提出审计整改要求,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2017年,区政府继续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政府领导对多份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监管、着力健全制度、注重源头上防范问题产生,有效促进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坚持不断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在实施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制、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制、整改结果反馈制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对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进调整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督办联席会议成员,修订审计结果整改督办联席会议组织办法,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模块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按季度形成整改结果情况,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继续推进审与被审衔接,2017年10月召开部门预算单位审计结果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结果工作。
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区领导相关整改要求和批示、区整改推进会要求,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党政班子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建立6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产生。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一)财政政策贯彻执行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债券项目选择不够合理,部分债券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沟通,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制定区本级调整预算草案,对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财政支出结构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区管国有企业土地资金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同时指导区管国有企业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合理测算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加强对区管国有企业的业务指导,要求其按规定手续申请资金。
2.对公用经费执行不够均衡的问题,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本市、区有关公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印发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督促各预算单位均衡使用公用经费,并将公用经费支出均衡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三)财政管理改革的整改情况
1.对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转入专用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同时区财政局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提升同名账户资金划转预警规则处置级别,进一步规范管理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行为。
2.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涉及的17家单位加强整改,其中16家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00.29万元上缴国库,区房管局因历史遗留问题,将于2018年开始上缴直管公房租金。
3.对预决算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从11月市财政局对本区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公开检查情况看,未发现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2016年当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相关问题,区建管委、区经委、区科委、区房管局、区机管局、区司法局等6个预算部门及30个所属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预决算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方面,涉及的3个部门和19个单位已准确编报预算、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报预决算
(2)预算执行方面,涉及的6个部门和17个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结算,及时申请调整未执行的项目资金,收回超预算范围支出的资金并上交财政。
2.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6个部门和3个单位已按规定加强通用设备配置、办公用房装修的审批手续,规范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收取房屋租金并上交财政。
(2)内部管理方面,涉及的5个部门和21个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部比价程序,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审批,推进往来款清理。
(3)其他方面,涉及的4个部门和20个单位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卡管理制度,不再招用非编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对科技项目贷款事宜进行法律调查。
3.公务和业务用车管理还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2个部门和1个单位均已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并加强用车管理,做好用车、用油及行驶里程等记录。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2个部门支出、资产、净资产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作了账务调整。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建设单位认真整改。
1.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83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对其中问题情节较为严重,且无后续环节进行把控的31个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已移交区纪委处理;二是22个完工项目中,15个完工项目已完成相关验收工作,7个完工项目正在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对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122个项目中,67个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申报并批准调整概算,55个项目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概算编制,同时加大对概算审核力度,提高编制准确性;二是210个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结算和待摊费用,减少投资12608.20万元,并且相关建设单位和职能部门今后将督促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职。
3.对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72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每个建设项目单独核算,全面反映项目收支情况;二是163个项目建设单位对完工未决算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抓紧项目竣工决算,及时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执行率。
4.对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62个项目建设单位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财务监理审查,拨付资金,保证费用支付的合法性;二是43个项目建设单位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三是10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做好前期工作,同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严格按照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保证招标工程的准确性。
5.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善的问题,一是7个项目建设单位今后将做好前期工作,加强成本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单位已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维修,确保房屋正常使用;三是9个项目今后将注重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进度时效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开竣工。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对青西郊野公园建设项目、青东农场二号厂区综合整治项目、贺桥基地、天山西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盈港路新改建工程四期工程等6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单位认真整改。
1.对揭示的前期补偿款拨付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进行梳理,并按规定结算前期费用。
2.对拆除及外运工程投标清单子目未按统一标准投标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按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保证工程量清单准确性。
3.对前期勘察不到位造成投资增加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对增加投资部分,交财务监理进行审核。
4.对建安费超概算未经审批的问题,区建管委已组织召开外青松公路南段改造工程参建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达成初步意见,明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财务监理的各自职责,计划12月底之前将主体工程的初审报告报区发改委。
5.对桩基检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确定相关服务单位。
6.对个别签证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对签证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保证签证的真实性。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区国资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注重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本区区管国有企业监管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制定区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制定区属企业二级公司重组设计方案,进行分类科学管理;准备搭建统一管理的国有企业招聘平台,加强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方案正在报区政府审核;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处理意见。
2.对国资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建立统一的招租平台,加强房屋资产出租规范管理;相关公司将规范和加强资产运行管理,严格落实资产出租审批程序。
3.对国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相关公司对现有的征收基地进行自查摸排,杜绝征收补偿适用政策不规范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动迁资金管理,对相关的应付未付动迁补偿费已进行财务会计入账处理;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同时推进项目进度与实际资金支付进度相匹配;已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手续确定物业管理单位,2018年起由中标单位进行物业管理,同时相关市政和公用基础设施养护已移交街道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将严格按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已收回82.11万元租金,同时对欠租的租户已通过司法程序催讨,加强租赁户日常检查,以机构评估、公开召租的方式,规范租赁手续,强化管理机制,发现转租立即终止合同;加快完工项目送审结转,截至12月5日,已结转16.1亿元。
(二)本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污泥处置规定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自8月15日起将所有堆肥产品运往老港卫生填埋,同时计划2018年完成全区污泥应急处置项目,改善工艺,全面停止污泥堆肥处置;集体约谈各街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开展台账核查工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通沟污泥处置的相关镇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开展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设施建设,用于接收处置全区通沟污泥。
2.对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水务局建立全区水务行业(特许经营)项目成本核算监控机制,开展成本效益审计,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和管网公司进行绩效评估并常态开展;行政约谈相关单位并进行严重警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备自获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经营主体转变的详细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初步设计并联审批制度,把排水项目档案备案制度作为专项意见写入审批意见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3.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局今后将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检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平台作用,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实施全过程监控;区水务局开展排水户普查工作,截至12月5日,对没有有效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已发出催办通知,对无证排水、超标排水情况,开展行刑同步;建立常态长效数据更新管理机制,加强全区雨、污水管网信息收集与校核;涉及的3个街镇已于2016年下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落实了具有专业资质的排水设施养护队伍。
(三)本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1.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房管局已督促公租房公司按规定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梳理,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部分空置的廉租房已批准转为区属征收安置房,剩余空置的廉租房将用于解决今后三年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区民政局已督促相关镇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审核把关,相关镇已制定《关于农村低收入危旧房改造资格认定的管理办法》,确保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对象符合规定。
2.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涉及的2个街镇已将涉及评估公司的问题书面告知评估公司,并要求房产估价师在分户报告中签字确认,评估公司已按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明确安置过渡期限、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房源的销售价格,保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范性;区建管委已督促相关镇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对个别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和铝合金门窗要经公开招标,同时对该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保障房工程监理严格履行相关规范,认真做好平行检测工作,并扣除相关监理服务费。
(四)本区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各街镇通过招投标第三方服务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突破居家养老服务瓶颈,截至12月5日,全区已新增居家服务对象1135名;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信息数据更新监督管理,已完成对涉及的8个街镇已死亡老人的信息更新核对工作,收回留存街镇账面上多申请的相关服务补贴,今后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和绩效跟踪,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监督。
2.对监督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在开展公益性招投标项目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监管,确保规范使用福彩公益金;加强申请审批监管考核,督促涉及的10个街镇按文件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到位,审批规范,涉及的街镇已按区民政局工作要求,对有需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全部通过青浦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信息系统进行申请,保障老年照护服务资源的公平配置和合理使用。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加强对下拨体教结合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学校已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对于超范围使用的资金已调整账务;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已规范内部比价程序,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管理和使用。
(五)本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使用和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对建设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区体育局正在制定专项规划。
2.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体育局正在制定区基层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管理指导性意见;涉及的3个镇今后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比价手续。
3.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及学校场地开放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体育局已组织开展梳理,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要求各街镇做好移交入账手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涉及的8个街镇正制定器材更新计划,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更新所有的超年限使用的器材;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正在制定完善学校场地开放的相关规定,2所学校已向社区开放。
为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成效,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明确具体整改责任、措施、节点,提高整改意识,对审计发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推动提升审计整改执行力;加强审计公开,继续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结果,以公开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