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4月,区政府印发《青浦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对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审计整改联动、审计整改 问责、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赵惠琴区长于8月20日主持召开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明确部署。区政府先后召开二次整改推进会,朱明福副区长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审计整改要求。2014年,区政府继续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区政府领导先后对4份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明确措施,积极整改。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今年区政府印发的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把审计 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和研究落实;在坚持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制、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制、整改结果反馈制等一系列工作的 基础上,深入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帮助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促进健全制度和管理;开展联合督查,进一步推动审计 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和程序,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以公开促规范。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7个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注重即知即改。区住房保障局、区规土局等4个部门在审计期间及时采纳审计意见,将资金上缴国库 或归还原渠道。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区教育局、区水务局等3个部门在系统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反映的共性问题,认真 对照自查,规范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立足建章立制。区发改委、张江高新青浦园区等6个部门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管理的契机,建立了《青浦区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张江高新青浦园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本级预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要求进一步细化上级专款、政府性投资项目等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调整程序;表示将按照《青浦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更加科学、准确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资金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较多,涉及金额1742857.54万元,当年未有效压缩,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区财政局将2013年末和2014年8月末财政资金结余情况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并表示将继续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三)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资产管理系统中未反映出租出借信息的20个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信息补录;对行政单位28处“非转经”房屋拟移交机管局进行统一管理。
2、对乡财区管工作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指导街镇完善财政单一账户和公务卡管理制度作为局2014年工作重点,完善街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对街镇财政部门的指导,要求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信息;表示将按照《青浦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镇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督促街镇建立偿债制度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
(四)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超额拨付资金的项目,区财政局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对46个已完成竣 工决算审计但未决算批复45285.36万元的项目已批复了39个项目计35847.62万元;对财务监理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对其委派 的财务监理加强管理,要求财务监理机构在合同审核时一律出具书面意见,告知相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关联工作的回避制度,并完善对财务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
2、对违规以拨作支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杜绝以拨作支行为。
3、对财政周转金等资金清理工作进展较慢的问题,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已签约可回收资金2881万元,已通过街镇财力结算扣回资金1148万元,拟核销资金492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规土局、区人社局、区绿容局、区财政局、区老干部局、区城管大队等8家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和会议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7个预算主管部门、32个所属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支出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绿容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规土局、区人社局和区城管大队及所属单位均承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执行,规范费用审批结算手续;区财政局承诺规范会议费支出内容,遵守有关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2个预算主管部门、7个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区绿容局及所属3个单位、区人社局及所属3个单位均承诺今后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保证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区排水所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款脱钩。
2、对7个预算主管部门、26个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及所属15个单位、区规土局及所属6个单位、区老干部局均承诺今后严格按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相关支出;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及所属5个单位、区绿容局及所属1个单位均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区城管大队、区人社局、区老干部局已将多列或少列的支出作账务调整,收回相关资金。
3、对区教育局等4个预算主管部门、6个所属单位存量资金较多的问题,区教育局、区绿容局及所属3个单位、区人社局及所属1个单位、区规土局及所属1个单位、 区城管大队表示将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优先安排使用存量资金。目前,区教育局已安排动用历年资金11306.55万元,区绿容局已使用结余资金1713.25万元、上缴结余资金279.55万元,区人社局已使用历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75.28万元、上缴历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89.13万元,区规土局已上缴结余资金78.70万元,区城管大队已上缴结余资金17.93万元。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10个所属单位收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所属校管中心已将转拨给教育学会和教育基金会的租金收入116.44万元收回并上缴国库,区人社局所属就促中心表示今后收取的租金收入和投资收益将按规定上缴;区规土局所属征地中心、区教育局所属5个单位、区水务局所属2个单位已将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102.77万元上缴国库,区绿容局所属环卫所已制定生活垃圾征收及清运处理方案,对应收未收的款项督促街镇加大催收力度。
2、对4个预算主管部门、26个所属单位违规转嫁费用及支出的问题,区人社局及所属7个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均承诺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转嫁费用;区人社局及所属4个单位、区规土局及所属19个单位、区财政局均已停止实物、值班费和补贴的发放。
3、对4个预算主管部门、5个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绿容局及所属3个单位拟报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对闲置的24.54万元资产已报废16.30 万元;区教育局拟将闲置的商塌中学校区和青溪电影院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区绿容局所属绿化所、区教育局所属校管中心、区人社局所属就促中心对资产出租未经审批的问题正与相关部门沟通,对部分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问题还未有相应措施;区水务局、区城管大队已将资产登记入账,建立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区绿容局所属绿化所就房屋产权问题正与相关部门协调中。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对32个项目概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9个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申报并批准调整概算,3个项目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概算申请;12个项目已报区发改委对单项工程间概算投资调剂进行备案;10个项目承诺今后严格按投资批复建设,严格控制概算外项目建设和提高建设标准。
2、对115个项目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均按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减少建安投资2520.17 万元;已按审计结果结算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等,减少待摊投资409.74万元。
3、对98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工程款支付,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4、对23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9个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建设程序执行,在取得立项批复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8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6个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轨交17号线前期建设、新城一站大型居住区建设、西虹桥相关配套道路工程、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建议函中反映的地上物补偿款未纳入专户管理、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概算、工程监理人员未能按投标书承诺到位等问题,除一个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本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对资金筹集不够合规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将土地补偿费用42655万元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国库。
2、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淀山湖新城公司承诺今后督促监理单位按投标承诺委派监理人员;区住房保障局承诺严格执行廉租住房装修标准,加强保障住房的管理。
五、资源环境审计整改情况
青浦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审计整改情况
1、对项目建设效益未如期发挥,水源安全未及时保障的问题,西大盈港取水口已关闭,青浦中西部地区自来水全部由太浦河原水厂集中供水。
2、对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环境安全未被认可的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已完成环评公示工作,正在编制环评文本,待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申请环评验收。
3、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青浦自来水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按文件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严格执行概算,及时报批概算调整,按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
六、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本区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科委和张江高新青浦园区已修订相应新制度,正在征求意见中;区科委承诺按相关制度开展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区科委、区经委承诺今后加强与街镇沟通,督促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2、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细化产业资金报表编制,全面反映年度产业资金管理情况,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的产业扶持资金支付管理平台;区财政局已将产业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按项目管辖将预算资金下达至相关职能单位。
3、对项目补贴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规范资金审核拨付,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项目审核认定,指导受扶持企业规范使用扶持资金;提供投资依据不充分的5家企业已补齐发票和相关资料,区科委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
(二)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绩效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计划编制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布置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要求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各街镇已编制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区财政局已明确将采购时间等关键信息设为必填项,促使采购单位编制细化完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各街镇已编制2015年政府采购计划。
2、对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投标保证金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建交委下属招标办已着手对评标专家进行清理,待重新登记入库后申请备案,通过设定自动抽取流程来选择评标人员;区招标办已将投标保证金的定期存款本息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
3、对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4个镇已制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区财政局表示将加大预算约束和过程监控,加强对街镇的日常检查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资金拨付程序;区建交委表示今后将加强日常监督和资料审核,加强招标登记、现场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
为进一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区政府不断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区政府要求有关 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提高审计整改的执行力,以审计整改“倒逼”机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实现审计整改的闭环管理。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部署,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跟踪检查工作,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 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自觉执行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