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3年是《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区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部署,在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开展了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注重推进绩效审计,注重从政策、机制、制度和管理等层面提出建议,为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新青浦发挥积极作用。
2012年,全区各行各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特点。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区实现区级公共财政收入75.16亿元,较2011年增长11.66%,完成预算的101.5%,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动用历年结余等,全区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19.21亿元,支出总计117.98亿元(含调出资金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后,当年结余0.05亿元,累计结余1.41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5.56亿元,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等,使用收入总量总计65亿元,支出总计63.95亿元,当年结余1.05亿元,累计结余39.49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68亿元,支出总计0.25亿元,当年结余0.43亿元。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全区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与民生直接及密切相关的支出总计 82.5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的70%。加快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各项政策,全年各类财政扶持资金14.2亿元,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总额3.78亿元,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预算公开程度。
逐步推进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在区级预算单位中的实施,探索实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事中评价。有序向社会公开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经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本级预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区财政局逐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国库集中收付、本级部门决算批复等制度,拟定了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对全区9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14个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13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0家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报不够完整,涉及金额54693.36万元。
2012年区财政局未将街镇转移支付54693.36万元编入本级年初预算,未完整反映本级财力安排。
2.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基建资金管理薄弱,涉及金额133741.58万元。
一是2012年区财政局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基建项目75个,金额94574.9万元。当年项目执行42个,项目执行率56%;当年资金支出执行42682.34万元,资金执行率45.13%。二是2012年底区财政局基本建设专户资金结存140380.27万元中,16个建设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基本不再实施,资金7564.36万元滞留账面,其中3年以上项目8个计5237.36万元;24个建设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建设单位至今从未向区财政局申请建设资金11113.1万元,其中3年以上项目9个计3235.28万元;6个已竣工决算并结清的建设项目余额1464.83万元闲置账面,其中3年以上项目4个计1170.19万元。三是经延伸抽查区财政局已结清的84个工程项目计61588.11万元,其中39个工程项目计23561.40万元未经审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46.43%、资金总额的38.26%。四是2012年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50 个政府投资项目至审计日均未决算批复,涉及金额 38145.33 万元,其中36个项目资金已付至竣工决算审定额的85%以上,包括19个项目已付至100%。
3.财政专户资金沉淀较多,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涉及金额135710.89万元。
至2012年底6个财政专户20项专项资金账面结余135710.89万元(不包括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结余226215.2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结余146315.06万元),上述余额中大部分资金形成时间较长,其中最长10年以上,余额连年结转,资金的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
2012年本区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位为10家区属公司。至年底还有行政单位所属的40家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三)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决算批复推进不力。
2012年区财政局批复2011年部门决算3家,占预算主管部门53家的5.66%。决算批复推进不力,影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2.使用公务卡报销未达到规定比例。
2012年区财政部门发布《青浦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使用公务卡结算,且使用公务卡报销的公用经费比例不低于50%。但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实施公务卡管理办法,区财政部门也未细化监督工作,年初7个试点部门中5个部门公务卡报销未达到规定比例,实际公务卡报销支出占公用经费总额的23.54%。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完整编报本级预算收支,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结算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加强财政沉淀资金梳理、归并,研究激活存量资金工作,切实缩减资金闲置,集中有限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决算批复和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加强绩效目标前评价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青浦报社等9个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25个二级预算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各类资金资产总额11.69 亿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56.74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4434.71 万元。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预决算管理、财经制度执行、会议费支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编报不够准确,涉及金额5220.58万元。一是3个预算主管部门、7个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主要是代编预算形成的专项资金、动用历年结余、市级专款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4876.75万元。二是1个所属单位多编报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43.83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3408.41 万元。一是5个预算主管部门、1个所属单位专项资金执行不力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402.37万元。二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多列预算支出,涉及金额6.04万元。
3.部分项目决算编报不够准确,涉及金额2120.72万元。一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项目支出未发生却编入支出决算,涉及金额2069.77万元。二是1个所属单位未将收入纳入当年决算,涉及金额50.95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1个预算主管部门、1个所属单位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涉及金额76.16万元。
2.4个预算主管部门、1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575.35万元。
3.4个预算主管部门、5个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246.39万元。一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963.52万元。二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5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资产且租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涉及金额201.31万元;1个预算主管部门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涉及金额75万元。三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未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涉及金额6.56万元。
(三)会议费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个预算主管部门、3个所属单位会议费结算报销制度不完善,报销缺少依据,无明细清单,涉及金额70.87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预算主管部门增强预算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同时,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完善会议费结算报销制度;要求区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主管部门及单位的预算、收费、政府采购、资产等监督管理,增强财经法纪执行的严肃性。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对150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1.16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0169.31万元,其中核减投资9447.68万元,核减率8.47%,提出审计建议208条。结果表明,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整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18个项目概算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4765.80万元,占项目批准概算总额的14.44 %。一是15个项目自行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造成超总概算,涉及金额4715.23万元。二是3个项目未经批准,对单项工程间概算投资自行进行调剂使用,涉及金额50.57万元。
2.90个项目成本核算不实,涉及金额4732.45万元,占项目审定投资总额的4.43 %。一是71 个项目存在送审决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费率套用不当等问题,多计建安工程投资3632.33万元。二是45个项目存在多计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等问题,多计待摊投资1100.12万元。
3.45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71.06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的30 %。一是10个项目存在项目方案设计未招标、工程勘察先实施后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573.90万元。二是1个项目存在工程设计转包、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问题,涉及金额63.73万元。三是4个项目设计费用未按合同主体支付,涉及金额33.43万元。四是3个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等问题。五是31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其中最早竣工时间为2006年7月。
4.11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占审计项目总数的 7.33 %。一是10个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二是1个项目在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下已投入使用。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1+8”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等监管;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严格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自觉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2年下半年起,区审计局相继开展新城一站大型居住区建设、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盈港路四期工程等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了6份审计建议函,主要揭示了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能按计划进行开工、重大设计变更未及时报审等问题。区审计局将适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
2012年12月起,区审计局对轨道交通17号线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开展跟踪审计,截至2013年1月31日,向各实施单位出具了7份审计建议函,提出审计建议15条,并于2013年2月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主要揭示了征收补偿工作推进不平衡、补偿标准缺少依据、补偿费用报审不及时等问题。到目前为止,17号线征收补偿工作按照计划全面推进,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审核拨付,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
四、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公交运营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1年至2012年公交运营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区共有81条公交线路,4家公交运营企业,两年区财政已投入各类补贴资金6947.78万元。结果表明,围绕促进我区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公交运营补贴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公交优先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公交系统运营的规范程度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财政补贴机制不够完善,补贴标准的确定缺少依据。本区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办法尚未制订,缺少本区公交企业的成本约束标准,无法准确、合理界定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24条公交线路财政补贴标准的确定缺少测算方案,依据不够充分。
2.补贴资金到位滞后,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由于财政补贴机制不够完善,2011年补贴资金当年到位率为59.76%;2012年补贴资金截至审计日尚未明确,至2012年底预拨3000万元。
3.公交线网布局不尽合理。本区公交线网疏密不均,部分道路公交车辆通行高度集中、负荷过重。全区有25对涉及18条线路存在部分路段走向重复现象,影响公交运营效率。
4.国有公交企业亏损逐年上升。以2012年为例,国有公交企业亏损4079.01万元,比上年增亏1556.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主营收入增长缓慢,支出增长速度高于收入增长速度。二是人工费用支出较大,高于社会化公交企业平均数的19.8%。三是车辆千公里保养修理费高于社会化公交企业平均数的30.04%。
5.公交枢纽站多头管理。本区7个公交枢纽站由不同的主体投资,且由不同的部门或单位管理,管理的责权利不清,不利于发挥公交枢纽站的公益作用。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建立本区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公交补贴标准、成本费用审核等制度,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合理、准确、及时到位;合理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公交枢纽站管理。
(二)本区义务制小学午餐管理运营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义务制小学2011年至2012年午餐管理运营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2年底,27所义务制学校为小学生提供供餐服务,财政累计投入食堂基建和设备6339.98万元,两年财政投入食堂运营资金973.73万元,师生投入午餐费6022.80万元。结果表明,政府资金的投入,切实解决了学生就餐难问题,更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到免费营养午餐政策;相关部门不断改善食堂卫生条件,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供餐企业引入程序不合规。本区学校供餐企业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且24所学校确定供餐企业时未执行内部集体决策程序。
2.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及时制定本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和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不利于对供餐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未按规定及时修订午餐管理相关文件,造成与上级规定不符;未按规定及时建立膳食委员会、供货商评议制、校长陪餐制,制度未有效落实。
3.资金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292.3万元。一是部分食堂账收支不合规。主要表现为使用不合规收据收取伙食费、食堂账支出827.30万元未经学校相关人员审批、大额现金采购计240.38万元。二是部分学生午餐资金被占用或不合理盈余。主要表现为学校燃料等支出159.79万元由食堂不合理承担、供餐企业随意提取食堂利润17.83万元、学生午餐资金盈余47万元未及时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三是部分学校食堂违规结算资金。主要表现为供餐企业为逃避税收,违规通过学校食堂与供货商结算采购资金。
4.食堂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一是验收环节执行不够到位。学校食品验收均未按规定由采购人、验收人和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且绝大部分未能执行价格比对程序。二是菜单控制不严。学校菜单制定、变更和审核等均无书面审批流程,执行同样收费标准的学校配餐标准存在差异。三是午餐成本分摊不合理。部分学校师生主辅料耗用未按实际出库数摊入成本。
5.食堂硬件配备不达标。6所学校无学生餐厅,8所学校学生餐厅面积低于标准,24所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超负荷运转。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午餐阳光化运作,对供餐企业实行招投标管理;完善本区学校午餐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 健全食堂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运营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提升午餐安全与质量。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黑臭河道专项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08年至2012年黑臭河道专项整治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本区分2批对11个街镇97条(段)黑臭河道进行了整治,共涉及28个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7034.67万元。结果表明,通过黑臭河道整治,改善了河道周边环境及水体状况等,整体观感比整治前有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项目验收环节不规范。一是区级验收时未按规定对第一批已完成整治的76条河道周边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且未将此作为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二是9个街镇76条河道在报请区级验收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但区级验收工作小组通过了验收。
2.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2009年底完工的第一批25个黑臭河道整治项目,至审计日仍有20个项目未申报竣工决算审计,占25个项目的80%,其中17个项目至今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部分河道综合整治效果未持续保持。一是水质状况改善不够理想。经对9个街镇20条已通过验收的河道进行水质监测,有些河道综合水质级别较整治前没有改善或有所降低。二是河道保洁、绿化维护及违章搭建综合整治不够到位。经抽查54条河道,其中34条河道水面存在各类垃圾、水生漂浮物,11条河道两岸存在垃圾堆放或垃圾丢弃现象,3条河道两岸绿化遭人为破坏且未及时维护,8条河道两岸存在违章搭建。
4.污水未完全收集且未经达标处理。截至2012年底,8镇1街道未纳管或尚未具备纳管条件的排水户共有54597户,每日产生约35856 吨污水未经达标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整治工作各项程序规范;加大截污力度,提升综合整治水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河道后续管理效果,保障河道整治成果。
(二)本区农村村庄改造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07年至2012年农村村庄改造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2年底,区发改委共立项23个村庄改造项目,涉及5个镇43个行政村17532户农户,计划投资30278.75万元。结果表明,村庄改造作为区政府重点工作,逐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生态环境状况,基本达到“五化”效果,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村庄改造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制定相应的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对村庄改造的民主议事程序、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均未具体明确,影响村庄改造项目的规范操作和有效实施。
2.民主议事工作不够到位。22个项目涉及的40个改造村庄在实际操作中未公示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具体情况,且未征求村民意见。
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9156.32万元。一是8个项目超计划投资1411.62万元,未办理报批手续;二是4个项目至审计日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计划投资额7744.70万元,其中最早竣工时间为2010年2月。
4.长效管理资金未分级承担。应由镇政府负责的村级道路、桥梁设施等专业管护项目所需的长效管理资金实际均由村级组织承担。
5.村庄改造效果未能长久保持。已改造的村庄中有51.22%的村庄部分白化的墙面已脱落,其中37.50%的村庄未修补;已改造的村庄中有48.78%的村庄部分改造的道路有破损,其中65%的村庄未修补。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提高民主议事工作质量;按照资金分级负担的规定,落实管理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改造效果。
本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区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书,并向区政府作出报告。区政府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区审计局要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提升审计成效。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9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个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区审计局将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