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局长 张国兴
(2016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稳步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深化民生、绩效、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审计,突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服务本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奋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增长。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范围,加强收缴力度。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调整预算106.7% ,同口径增长29.13%。
——重点领域有力保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分别增长12.69%、23.84%、11.66%、1.24%。贯彻落实市委1 号课题,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聚焦基层支持力度,保障创新社会治理。
——管理改革顺利推进。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定《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年度预算,并编制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继续将审计整改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通报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督促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2015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区审计局不断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逐项跟踪;加大审计整改综合分析,对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问题、整改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不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截至报告日,共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3.6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3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5年,本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统筹管理,政府预算体系日趋完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教育基金等6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历年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至2015年底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18家区国资委直接出资和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均已纳入,且收益收缴比例从10%提高至15%。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表明,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为197.61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9.72亿元,支出124.65亿元,结转下年度使用15.07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88.13万元,支出6384.11万元,结转下年度使用504.02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2015年12月,区财政局以权责发生制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政府性基金支出19.3亿元列支后转入暂存款。经与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无差异。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三本预算均实现预算收支平衡,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贯彻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工作;修订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着手推进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项目化管理。但审计也发现:
1.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不够到位。一是项目预算执行不够有力。2015年度区财政局共安排141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涉及金额172918.43万元,当年执行78434.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5.36%。二是决算批复较滞后。2015年1至11月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102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至年底79个项目涉及金额101668.04 万元未决算批复,项目批复率为22.55%。三是对委派的财务监理监管不够到位。31个项目未经财务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已拨付资金15197.87万元;34个项目涉及483份工程相关合同,财务监理均未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财政扶持不符合规定。一是部分扶持资金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2015年共拨付93家劣势企业财政扶持款4400.12万元。二是扶持资金拨付管理不够规范。2015年部分区级公司及镇属经济小区共拨付民营招商中介财政扶持资金5865.44万元。
(二)财政支出结构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本级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镇生态转移支付支出超范围。2015年练塘、金泽、朱家角等3个镇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超范围用于镇保支出计10695.35万元。
2.年度专项预算执行不够有力。2015年区财政局安排各预算单位专项1862个计309097.18万元,至年底支出234208.92万元,执行率为75.77%,其中45.88%的支出集中在第四季度执行;231个项目当年未执行,涉及金额36890.52万元。
(三)财政管理改革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完成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探索镇级试编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及组织专家对51个项目进行评价、评审。但审计也发现:
1.镇财区管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预算编制方面,夏阳街道项目经费预算未遵循“零基”预算原则,华新等2个镇公用经费预算未实现“定额”预算;集中收付方面,徐泾等3个镇建设项目资金未实现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方面,11个街镇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香花桥等2个街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各街镇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细化程度不一,各项内容公开至类、款、项级不等。
2.部分区级事业单位通用设备超标准数量、超标准金额配置。2015年,49家区级事业单位购置的摄像机、照相机等通用设备数量超限额配置635台,涉及预算金额380.65万元;36家区级事业单位购置的69台激光打印机、台式电脑等通用设备价格超限额配置18.95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加大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管作用,推动政策落地;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效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镇财区管各项工作要求,加大管控力度,不断健全和强化街镇财政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档案局等5个预算部门及8个所属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2015年度预算编制基本真实、完整。但审计也发现:
1.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预决算编制方面,2个部门和1个单位存在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未统筹安排结余资金问题,涉及金额 591.94万元;预算执行方面,5个部门和6个单位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预算支出超范围等问题,涉及金额9709.90万元,如区农委及所属3个单位预算安排74个项目,平均执行率78.36%,其中16个项目当年预算未执行。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方面,4个部门和5个单位存在资产维修、配置及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报批、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1140.32万元;资金清理方面,区农委等1个部门和5个单位存在专户资金及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0163.95万元;内部管理方面,区档案局等4个部门和4个单位存在补贴项目审核不够严格、罚没财物及专用耗材等管理不够规范、维修项目未实施比价程序等问题,涉及金额183.59万元;其他方面,区环保局等4个部门和4个单位存在现金使用不合规、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行政审批不够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82.07万元。
3.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1个部门和4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未做好用车、用油及行驶里程等记录,涉及金额18.20 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各预算单位完整、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预算有效执行;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预决算、资产、公务用车、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经对上述5个区级预算部门及8个所属预算单位2015年度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年度会计核算和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影响部门及单位决算完整性和准确性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决算报表编制范围不够完整及未按规定核算收支。
经审计,1个部门和2个单位收入不实86.44万元,支出不实42.28万元,资产不实162.58万元,负债不实67.47万元,净资产不实230.05万元。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要求涉及部门及单位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依据国家、本市相关规定和《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要求,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不断规范,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51个项目存在工程、设计承发包管理程序不合规、先实施后招标等问题,如2013年度青浦区华新镇农村桥梁改造项目存在先确定施工单位并开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涉及金额1180.16万元;16个项目在未获得项目投资计划批复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情况下已开工建设;10个完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环保等专业验收已投入使用。
2.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够严格。126个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4.44亿元,如新建青浦第三水厂一期工程建安部分超概算3820.91万元,超概算率16.51%;189个项目成本核算不实,共多计工程结算和待摊费用8721.55万元。
3.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够到位。66个项目存在财务未单独核算或未能反映项目全部收支等问题;90个项目存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签订不合规或工程款超规定比例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2058.93万元;167个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如新建新金泽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于2010年4月竣工,2014年9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时隔4年多。
4.部分项目管理不善。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商品房基地D地块、EF地块2个项目由于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产生延期利息140.04万元;7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期延误,未能按计划开竣工,如练塘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沿线居民企业协调沟通不畅导致工期延期,实际竣工日期相比合同约定延期307日历天。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开展了青西郊野公园、青东农场环境整治工程、天山西路道路改扩建工程、轨交17号线前期建设、外青松公路南段工程、盈港路三期六期工程、诸光路道路改建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出具6个项目阶段性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5份审计建议函,提出41条审计建议,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6.52亿元。主要揭示了财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监理履职不够到位、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部分企业征收补偿依据不足、工程结算缓慢等问题。截至2016年7月,除个别项目建安工程超概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等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其余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建设单位不断规范项目管理,剖析常见问题产生原因并完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投资绩效。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财政性涉农补贴政策执行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4年至2015年财政性涉农补贴政策执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两年内区财政共拨付24项涉农补贴39235.53万元,本次抽审了15个涉农补贴项目计35028.7万元,占全部拨付资金的89.28%。审计调查区财政局、区农委以及现代农业园区、11个街镇等单位,结果表明,职能部门建立了本区财政性涉农补贴项目管理制度,基本能按规定开展实地核查并拨付资金,涉农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涉农补贴政策执行不够严格。5个街镇涉及7户合作社及4名种植户虚报水稻、蔬菜等种植面积2590.25亩,骗取蔬菜农资等5项补贴26.7万元;5个镇扶持不符条件的9家合作社及73名种植户规模经营补贴38.42万元;1个街道涉及8个村以水稻种植等5项补贴资金抵扣种植户应付的310.1万元土地租金。
2.涉农补贴监管不够到位。8个街镇及1家区级公司均未能提供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相关证明材料,拨付补贴1014.01万元;相关职能部门未形成现场踏看审核记录,补贴14户农业组织农产品展示门店房租费用128.9万元。
3.资金拨付、结算不够规范。截至2015年底,7个街镇及1个区级公司未按规定于年内将农业产业化等6项补贴260.43万元拨付给补贴对象;相关职能部门未按实际种植面积与各街镇结算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资金,多发放药剂涉及结算资金24.81万元。
对以上问题,区政府要求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改进补贴办法,确保涉农补贴规范、有效;加强涉农补贴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资金结算,加快拨付进度,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区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4年至2015年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两年内各级财政部门共对城乡低保、城乡重残无业等民政救助项目投入资金12083.94万元,支出12083.94万元。审计调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11个街镇等单位,结果表明,本区已形成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城市和农村重残无业等生活救助为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各类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政策执行不够到位。11个街镇59人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仍享受低保56.48万元;5个街镇16人在服刑或接受强制性教育期间仍享受低保14.71万元;2个街镇5个已死亡的支内回沪人员,未及时终止补助0.71万元。
2.民政救助程序不够完善。8个街镇在低保、重残无业申请时,缺少街镇政府部门的审核环节;2个街镇缺少相关评议资料,4个镇未能按规定详实记录民主评议情况;11个街镇均未按规定执行低保的二次公示程序。
3.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1个镇预算编制不细化,5个街镇资金未按预算内容下拨;5个镇186名老人的实物补助款计13.04万元未能发放到位。
4.部分重残无业人员未列入保障范围。截止2016年7月,全区11个街镇尚有143名重残无业人员,符合条件但未列入重残无业保障范围。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规范救助程序,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民政救助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三)本区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4至2015年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5年底,本区完成一般复垦项目40个、减量化项目77个,两年内区财政下拨各街镇、区级公司占补平衡指标资金及减量化项目资金302948.26万元。审计调查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张江高科青浦园区、11个街镇等单位,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复垦和减量化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单位积极推进组织实施,成效明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减量化项目资金和占补平衡指标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6个街镇超规定范围使用资金32391 万元;3个镇将资金用于预算内外及下属单位周转,涉及金额38862.27万元;5个村级经济组织占用资金1914.19万元;6个街镇所属相关村资金支付手续和入账依据不合规,涉及金额2348.17万元。
2.减量化项目管理不够到位。10个街镇复垦项目未实行工程监理制,对复垦耕地质量和土壤质量达标缺少过程监管;5个街镇复垦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涉及金额11015.95万元。
3.复垦耕地质量检测管理不够到位。7个街镇复垦项目存在灌溉设施不齐全、土壤质量不达标、田块漏水等问题,未能正常耕种,涉及耕地62.29公顷;8个街镇64个减量化项目验收后,未经第三方土壤质量检测,涉及耕地67.03公顷。
对以上问题,区政府要求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减量化项目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有序推进土地减量化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严格复垦项目过程监管,保证复垦耕地质量。
(四)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4年至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两年内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收入55964.41万元,支出8845.84万元,截至2015年底,资金累计结转结余92228.12万元。审计调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及11个街镇、区淀山湖新城公司等7家区级公司,结果表明,本区制定了实施办法,建立区和街镇、区级公司两级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服务和补贴等工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部分制度规定未落实到位。2014至2015年,区协调小组未组织开展企业直补第三方评估工作;本区入围中小平台培训机构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相关单位履职不够到位。2015年度企业直补未开展;个别区级公司未执行企业直补50%预拨补贴资金的标准,涉及金额50.30万元;相关职能部门未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职工综合素质培养项目列入中小企业平台培训服务目录;4个镇、2个区级公司委托开展的161个项目培训内容超过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
3.资金使用管理效益不高。截至2015年底,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大,共计92228.12万元;2个镇部分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预算内外周转,涉及金额3561.70万元;个别公司及镇未能及时收回2014年度未执行的培训项目预拨补贴资金17.62万元。
对以上问题,区政府要求加大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培训覆盖面;严格政策制度贯彻执行,推进落实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培训资源的梳理和整合,完善培训项目和内容,营造良好的职业培训环境;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组织力量、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区审计局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逐项整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重大实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