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12-22 来源:青浦区审计局
青浦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财政、政府性投资、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努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的全覆盖,突出全口径预算审计,坚持从机制、制度、管理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服务本区改革创新大局,努力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增长。201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6.71%,增长17.38%。
——重点支出有效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区本级用于教育、科技、住房保障的支出分别增长13.59%、17.6%、18.38%;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33.35%。
——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加强本区债务管理,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我区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处于警戒线之内;制定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意见,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工作;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扩大绩效评价资金规模。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14年底,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5.5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2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财政管理的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审计情况
201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1.20亿元,支出总计111.20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99.60亿元,支出总计143.21亿元,结转下年度使用56.39亿元。2014年区财政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考核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对21家预算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基本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金额34288.35万元。
区财政局审核安排的217个一级、二级预算单位,涉及工作经费、培训费、活动费、宣传费、绿化经费、房修经费等410个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其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明细三级预算层次类同,未能明确资金的具体用途、支出对象,涉及预算金额34288.35万元,占项目总数32.03%,占项目预算金额21.62%。
2.特殊水电动力费预算安排依据不足,涉及金额2790.01万元。
2014年区财政局审核安排64个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特殊水电动力费2790.01万元,无统一的预算标准,无相应的测算办法,上年度参考依据不足。2014年有37家单位的预算安排大于上年实际支出,增幅达30.14%,其中36家单位当年均存在结余,共计536.5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的19.23%,最高的预算单位当年结余111.35万元。
3.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界定不够清晰,涉及金额3264.45万元。
2009年财政部文件明确规定正确处理好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关系,按各自功能和定位,将应当统筹使用的资金统一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将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且不宜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纳入基金预算。区财政局对同一项目通过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交叉安排支出,如消防合同制经费分别安排977万元、173万元,绿化养护费分别安排645.45万元、1367万元,绿化所小专项分别安排8万元、94万元。
4.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2013年以来财政部及市政府发布一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明确规定在摸清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底数的基础上,分类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缩工作。至2014年底,区本级和区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规模较大,如区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达276355.18万元,比上年增长46.91%。影响存量资金的因素主要有:一是预算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较多,形成一定存量资金;二是法定支出刚性增长、预算编制不够合理、有些项目未按进度实施,影响项目资金有效使用;三是财政专户清理不够到位,专户资金规模总量较大。
5.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推进、监管不够到位,涉及金额90186.27万元。
一是由于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未按计划完成等因素造成项目进度推进较缓慢,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约束力不强,2014年区本级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91个,其中6个项目未开工,23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安排资金总额100841.41万元,当年资金支出执行32112.33万元,资金执行率31.84%。 二是2014年1至11月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4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由于建设单位申报不及时等原因,至年底21个项目涉及金额21457.19万元未决算批复,决算批复率52.27%,影响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及后续资产管理。三是主管部门未严格督促其委派的财务监理按规定履行职责,区管公路养护维修工程、上海博文学校工程等34个项目583份工程相关合同财务监理均未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6.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力度不够。
2010年市政府文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发挥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放大担保功能。2014年区财政局对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有所下降,至2014年底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规模达到94550.31万元,而实际融资担保额为31410万元,仅占担保总规模的33.22%。2014年担保金额29240万元,比上年减少16470万元,下降36.03%;涉及中小企业50户次,比上年减少30户次,下降37.5%。
7.部门往来款清理工作实效不够明显,涉及金额266553.21万元。
2013年财政部及市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清理往来款。根据区级预算单位上报数字统计,至2014年底往来款余额共计360999.14万元,其中暂付款共计225069.27万元,21个部门1年以上暂付款194954.75万元,最长时间达23年;暂存款共计135929.87万元,25个部门3年以上暂存款71598.46万元,最长时间达18年。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明确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审核,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压缩本级及部门存量资金规模;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1+8”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矛盾;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维护资金安全、有效。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和管理的审计情况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0.96亿元,支出总计0.9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0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扩大编制范围,根据管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进度,至2014年底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12家区国资委直接出资和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均已纳入,并报人大审批。但审计也发现:
1.预算收入划分不够清晰,涉及金额5851.01万元。
2014年区财政局将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投资浦发银行青浦支行和上海银行历年所得股红收益5851.01万元从公共预算调库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有资本收入范围不相符。
2.国有资本经营资金未全部纳入预算单位收支管理,涉及资金6439.01万元。
2014年区财政局共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9493.0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收支6439.01万元未纳入区国资委收支管理,不能全面反映预算单位总体收支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理顺国有资本经营资金收缴及拨付机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区委党校、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红十字会、区文化执法大队等7个预算部门及6个所属预算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各类资金总额2.01亿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3.24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394.4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预算编制方面,5个部门和5个单位存在预算编报不够完整、不够细化等问题,涉及金额869.94万元。预算执行方面,5个部门存在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不力、未按规定预算内容执行等问题,涉及金额271.47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资产管理方面,3个部门和2个单位存在资产出租未经审批、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154.36万元。内部管理方面,3个部门和2个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或不够完善、支出审批不够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437.07万元。其他方面,5个部门和3个单位存在收支两条线未执行、编外用工未经批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138.15万元。
(三)公务用车和会议费使用中还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
2个单位公务用车、会议费支出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6.03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预算单位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有效执行;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预算、资产、“三公”经费等支出、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项制度有效执行,严肃财经法纪。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区于2013年4月制定了《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8个配套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力度。
经对271个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城市管理设施、农业水利和医疗设施等类型,审计资金总额22.32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共计3.71亿元,其中核减投资1.30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08条。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审计也发现: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一是29个项目存在工程、设计承发包管理不够规范、先实施后招标等问题。如华新镇2013年薄弱村道路改造工程存在先确定施工单位并开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涉及金额685万元。二是63个项目存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工程款超规定比例支付,涉及金额1862万元。如朱家角镇村庄改造工程超规定比例支付工程款214万元。三是124个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如赵巷镇黑臭河道整治截污纳管工程于2009年4月竣工,2014年5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时隔5年。
2.概算编制及执行不够规范、工程费用结算不够准确的问题仍较为普遍。
一是77个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共计1.06亿元。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超概算投资4869万元,超概算比例56.05%。二是新建练塘镇练民新村(二期)配套商品房项目等154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和待摊费用共计7451万元,其中53个项目因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参与单位履职不够到位,多计投资成本578万元。如华徐公路大修工程,因财务监理对部分上报结算审核不够严格,存在签证单工程量重复计取等问题造成项目成本增加63万元。
3.16个基础设施类和城市管理设施类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不够及时。
主要表现为:在未获得项目投资计划批复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完工后在未通过竣工验收、环保等专业验收的情况下已投入使用。
4.4个项目投资绩效不佳。
如青少年活动中心由于防水设计欠考虑,造成大厅走道、舞蹈房、地下车库等部位存在雨季漏水情况;青浦区环境监测站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自2011年11月启用,但存在实验室废水未经处理溢出集水井,渗入地下污染环境情况,至今仍未通过环保验收。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开展轨交17号线前期建设、新城一站大型居住区建设、西虹桥相关配套道路工程、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等7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出具7份项目阶段性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22份审计建议函,提出55条审计意见和建议,涉及资金4.42亿元,主要揭示了多计和未及时拨付地上物补偿款、建设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概算、建设项目成本归集不够准确、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延后等问题。截至2015年7月,除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建安工程超概算及未能按期竣工以外,其余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投资控制及财务管理等工作,提升政府投资绩效。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经对本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跟踪审计,2014年,政府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59790.32万元;安居工程相关建设单位通过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工程资金17631.75万元,年末社会融资余额152196.49万元。审计区住房保障局、区规土局及区财政局等单位,结果表明,本区为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推动形成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但审计发现,在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主要是2014年底应上缴的2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前期开发补偿费29120.40万元未上缴国库,审计期间此问题已整改。在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主要是113套廉租房产权未能按要求及时归并到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收入管理;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工作,有效整合住房保障资源。
(二)本区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3年度至2014年度机构养老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4年底,本区共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20家,其中公办13家,民办7家。实际开放床位3006张,收住老年人1729人。两年各级财政补贴5967.11万元,其中市、区财政补贴751.95万元,镇级财政补贴5215.16万元。审计调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20家养老机构,结果表明,本区率先编制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机构在税收、公用事业费收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职能部门相继出台相关制度,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建设,初步形成以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较滞后。
按照《关于推进本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二五”末本区养老床位数应不低于区域老年人口的3.5%,各街镇公建养老机构床位应占区域老年人口的1.5%以上。截至2014年底,本区实际养老床位数占区域老年人口2.35%,各街镇公建养老床位占区域老年人口0.91%,均低于标准。按照本区规划,“十二五”期间应建设1家区级综合福利院,各街镇应新增2299张养老床位,但至2014年底,上述项目均未启动。
2.养老床位的资源配置利用不够合理。
2014年底,本区实际开放床位3006张,收住老年人1729人,入住率57.52%,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为90.02%,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为37.04%;5个街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100%,仍有566人登记等候;个别民办养老机构二期工程2006年投入使用,但至今未能正常运营,400张床位处于空置状态。
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经专业中介机构对本区20家养老机构至2014年6月底消防安全进行评估,结果反映总体合格率仅为39.75%,主要为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消防设施维护等不达标。截至2014年12月底,有16家养老机构均未按2000年《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消防改造。
4.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本区公办养老机构收住失智、失能等特殊护理老年人的平均比例为21.80%,低于2013年全市61.17%的平均比例。二是护理员配备不达标,截至2014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按照本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应配备护理员340人,实际配备262人,配备率为77.06%,其中无证上岗护理员有41人。
对以上问题,区政府要求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和使用养老床位资源,满足社会对机构养老的现实需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本区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3年度至2014年度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截至2014年底,全区绿地面积3485.01公顷,其中:公共绿地624.29公顷;行道树26969株。两年全区各类绿化项目建设完成105.36公顷,合计建设资金 27642.06万元;两年各级财政投入养护资金等13178.11万元。审计调查区绿容局、区财政局及区绿化所等单位,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重视绿化项目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职能部门能围绕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开展工作,本区的绿化环境和面貌得到了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绿化建设方面。
一是2013年立体绿化项目未完成本区第五轮环保行动计划,完成率为38.89%。二是有8个屋顶绿化建设项目屋面荷载均未经具备验算资质的单位进行复验,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部分镇级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7个镇、资金4722.18万元。
2.绿化养护方面。
一是对擅自占绿、临时占绿的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够到位,涉及面积11.79公顷、行道树243株。二是养护管理不到位,城区4家养护单位的养护作业计划不够细化,有的养护内容未按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存在行道树形态差、草坪严重斑秃、适季花卉补植不及时、种植密度和规格偏小等现象。三是区级绿地养护标准、费用制定不够科学,养护综合定额明显低于行业标准,养护内容不够完整。
3.综合管理方面。
委托中介对绿化养护考核的成果未充分利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未与养护费用拨付直接挂钩,也未对养护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养护标准,细化养护内容,切实提高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加强考核成果的综合利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被审单位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区审计局继续加大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