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部署,把服务改革创新贯彻于审计工作始 终,深化财政、政府投资、民生、资源环境、政策执行等领域的审计,共组织实施了217 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加大对重要政策执行、经济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的关注力度,注重从机制、制度和管理等层面提出建议,有效服务于本区改革创 新大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2013年,本区经济平稳运行,区级公共财政收入88.72亿元,较上年增长18.05%;政府性基金收入113.56亿元,较上年增长104.4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4亿元,较上年增长179.43%。
——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区民生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为71.49%,较上年增长1.46%;201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分别增长32.65%、20.09%、39.25%、27.03%。
——财政管理改革逐步推进。
本区制定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资金,对相关资金归并集中管理;建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逐步扩大了绩效评价资金规模;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40家区级预算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厉行节约要求积极落实。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2013年区级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33亿元,同比下降33.85%;大力压缩会议费支出,2013年区级预算部门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9亿元,同比下降62.34%。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区财政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青浦区区级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青浦区共同理财管理办法(暂行)》等办法;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综合财政监督试点工作,开展涉农及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涉及金额116424.24万元。
一 是2013年初安排部门预算项目1999个,涉及预算金额283213.12万元。经审计,部门预算项目调增调减较多,涉及预算金额113250.78万 元,其中51175.38万元由于上级专款下拨较滞后、增加财力等因素造成。二是部分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造成当年预算未全部执行。经抽查2013 年与上年预算金额相同的455个项目,涉及金额22053.63万元,其中139个项目涉及金额3173.46万元,当年未执行完毕,占抽查项目数的30.55%、项目金额的14.39%。
(二)资金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较多,涉及金额1742857.54万元,当年未有效压缩,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2013 年底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有增无减,至2013年底区本级公共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各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1168391.41万元,比上年增加166400.61万元、增长16.61%(已剔除区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专项结余结转资金436511.67万元);暂存款余额574466.13万元,比 上年增加203179.71万元、增长54.72%。存量资金较多,不利于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够有力。
区 财政局对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情况未全面掌握、监管,且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和资产管理系统反映的信息不对称,如2013年区财政局账面收到20个事业单位上 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565.12万元,但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未反映出租出借信息。区财政局对行政单位28处面积2281.23平方的“非转经”房屋运营 未进行授权委托,权利义务不清晰。
2、乡财区管工作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经 对11个街镇乡财区管工作检查发现,区财政局对街镇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信息公开、政府性债务工作监管还未到位。至2013年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未 按计划完成,4个街镇尚有9个预算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收付,2个街镇公务卡未按计划推行到位,其中1个镇的单位推行率为62.50%,不利于对支出内容的 监管;街镇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细化程度不一,各项内容公开至类、款、项级不等,6个街镇未公开财政“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仍有3个镇违反规定新增债务13831.76万元,3个镇未建立偿债资金。
(四)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51726.76万元。
一 是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超额拨付资金。2013年有22个项目计6441.40万元未经审计,区财政局已支付至工程进度款最高限额85%规定以上。二是未及时 决算批复。2013年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51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至年底46个项目未决算批复,涉及金额45285.36万元,项目批复率仅为9.80%。三是对财务监理工作监管不到位。区财政局对财务监理机构的考核未落实至项目,影响项目管理效果;未严格督促其委派的财务监理按规定履行职责, 部分项目存在财务监理未对合同中经济条款提出审核意见,涉及192份合同,合同金额42075.25万元;财务监理与招标代理同为一家单位,未执行回避制 度。
2、违规以拨作支,涉及金额66311.07万元。
经抽查,2013年区财政局违规通过以拨作支方式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农业、水利、林业等五项资金共计72033.19万元由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当年财政专户实际执行5722.12万元,尚有66311.07万元未执行完毕。
3、财政周转金等资金清理工作进展较慢,涉及金额13684.25万元。
按市财政局规定财政各类周转金应在2009年前清理完毕,经审计,至2013年底区财政局出借各类周转金等资金尚有13684.25万元仍挂账未清理完毕,其中市财政局于2006年已对本区核销借款6445万元,但区财政局至今未对相应借款单位清理核销。
对 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落实加强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加大 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乡财区管工作步伐,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镇级财政管理;进一步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监督,维 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认真落实“1+8”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拨付,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加强财务监理监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 对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规土局、区人社局、区绿容局、区财政局、区老干部局、区城管大队等8家部门预算单位及所属53家二级预算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 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各类资金总额48.48亿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09.81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6.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 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公务接待和会议费使用管理、预算管理、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务接待和会议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 个预算主管部门、32个所属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支出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47.06万元。一是区绿容局等7个预算主管部门、32个所属单位公务接 待费审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无相应的费用结算清单,涉及金额145.26万元。二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在会议费支出中发放有价证券,涉及金额1.80万 元。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个预算主管部门、7个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涉及金额2016.30万元。一是2个预算主管部门、6个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主要是动用历年结 余、市级专款、其他部门收支等均未纳入预算,涉及金额1606.90万元。二是将排水管理所经营性收入与财政拨款挂钩,涉及金额409.40万元。
2、7个预算主管部门、26个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58610.09万元。一是区教育局等4个预算主管部门、21个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不力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52769.41万元。二是3个预算主管部 门、6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5731.17 万元。三是3个预算主管部门多列或少列支出,涉及金额109.51万元。
3、区教育局等4个预算主管部门、6个所属单位存量资金较多,年末结余结转82136.78万元,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10个所属单位收入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722.06万元。一是就促中心等2个所属单位将租金收入、投资收益转移或隐匿,涉及金额189.70万元。二 是9个所属单位利息、资产处置等收入未按规定收缴,涉及金额532.36万元。如征地中心2013年底利息收入77.9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 线”。
2、4个预算主管部门、26个所属单位违规转嫁费用及支出,涉及金额293.85万元。一是区人社局等3个预算主管部门、7个所属单位转嫁费用至下属单位,涉 及金额146.60万元。二是3个预算主管部门、23个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实物、值班费、加班费、补贴等,涉及金额147.25万元。
3、4个预算主管部门、5个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773.41万元。一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3个所属单位未办理资产调拨、报废手续,涉及金额419.53万元。二是1个预算主管部门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金额353.88万元。三是绿化所等3个所属单位资产出租未经审批,且部分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 格,存在一定隐患。四是2个预算主管部门、1个所属单位资产存在账实不符、未及时入账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资产等管理监督,督促各项制度有效执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规范预算执行,维护财经法纪严肃性;各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费使用管理,规范支出行为。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 对197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1.08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6236.85万元,其中核减投资4258.54万元,核减率2.02%,提出审计建议406条。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高度重视本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制定了“1+8”政府性投资项 目管理办法,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信息管理平台,对推动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和投资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投资项目管理力度,项目资金管理和使 用进一步规范,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32个项目概算执行不够规范,涉及金额5560.04万元。一是12个项目自行调整建设规模和标准造成超总概算,涉及金额1328.63万元。二是12个 项目未经批准,对单项工程间概算投资自行进行调剂使用,涉及金额2943.53万元。三是10个项目存在概算外项目未经批准建设或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涉及 金额1287.88万元。
2、115个项目成本核算不实,涉及金额2929.91万元。一是83个项目存在送审决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费率套用不当等问题,多计建安工程投资2520.17万元。二是60个项目存在多计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等问题,多计待摊投资409.74万元。
3、98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4805.53万元。一是11个项目存在工程、设计、设备未招标或先实施后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12985万元。 二是18个项目存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工程款超比例支付,涉及金额1820.53万元。三是95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 时,其中最早竣工时间为2007年12月。
4、23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一是9个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二是14个项目在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情况下已投入使用。
对 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1+8”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充分运用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全审批流程 和全进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财务监理监管,全面落实财政监管要求;进一步分析常见问题产生原因,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产生。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3 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区审计局继续开展轨交17号线前期建设、新城一站大型居住区建设、西虹桥相关配套道路工程、外青松公路南段改建工程等7个重 大项目跟踪审计,出具4个项目阶段性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17份审计建议函,提出46条审计建议,涉及资金3.35亿元,主要揭示了街镇未将17号线地上物补偿款纳入专户管理、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概算、工程监理人员未能按投标书承诺到位等问题。截至2014年7 月,除2个项目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外,其余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
四、民生审计情况
本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经 对本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跟踪审计,当年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53648.89万元。审计区住房 保障局、区规土局、淀山湖新城公司等单位,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 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资金筹集不够合规。部分土地补偿费用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地方国库,涉及金额42655万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淀湖山庄三期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未能按投标承诺要求委派监理人员。二是40套廉租住房房源装修超标。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青浦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审计情况
经 对青浦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情况审计,该项目计划投资11147万元,实际投资10626.9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成 运行后,改变了中西部地区小型自来水厂各自取水的状况,为实现由区级自来水厂集约化供水创造了条件,改善了中西部地区自来水水质。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 题:
1、 项目建设效益未如期发挥,水源安全未及时保障。根据规划,该项目建成运行后,青浦中西部地区自来水原水应由太浦河原水厂集中取水,关闭其他取水口。但该项 目于2012年6月建成运行后,西大盈港取水口仍在供水。经对比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两处水质指标检测值722项次,西大盈港原水水质明显 劣于太浦河原水,未如期实现优质水源集约化供应的规划目标。审计期间,上述问题已整改。
2、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环境安全未被认可。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规模发生变更,新增供水能力由批准的14万吨/天调整为24万吨/天。项目自2012年6月建成运行至今已2年多,还未通过环保验收。
3、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该项目基坑围护专业分包工程未经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50万元。二是该项目开关站及河道围堰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未按规定签订,涉及金额400万元。三是单项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645.62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目标管理,及时保障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抓紧评估项目运行的环境安全影响,及时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工作;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益。
六、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 对本区2013年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审计调查,2013年财政实际到位资金34647.34万元,扶持支出25440.40万元,涉及1280个项目。审计调查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科委、张江高新区青浦园等单位,结果表明,区政 府高度重视产业扶持工作,成立了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修订了相关产业扶持制度,建立了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整合了产业扶持资金,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取 得了明显效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 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市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本区尚在执行2004年制定的《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认定》,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文不符,未能及时修订完善;《张江高新青浦园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已超过有效期仍在使用。二是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对161家区级高新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及争创企业开展检查评估、绩效考核及复审等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三是11个街镇和3个开发区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8613.04万元,到位率仅为15.72%。
2、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一是职能部门未建立产业扶持资金台账,且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信息不对称,造成无法完整反映年度扶持资金收支与结余结转情况。二是职能部门未将动用的历年结余资金下达到部门预算,造成与预算单位之间账账不符,涉及金额3161.52万元。
3、项目补贴审核不够严格。一是职能部门在核拨依据不足的情况下,下拨1家企业2011年至2013年中介补助资金315.15万元,且资金使用不符合文件规定。二是职能部门在5家企业提供投资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核拨两化融合扶持项目补贴110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大产业扶持政策执行力度,优化本区产业扶持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后续跟踪和绩效评价;加强项目审核,提高政策执行效应。
(二)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经 对本区2012年至2013年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本区两年政府采购预算规模分别为274462.76万元、280222.66万元,实际 成交规模分别为240515.92万元、250645.52万元。审计调查区财政局、区建交委等单位,结果表明,本区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采购信息 化程度不断提高,采购规模稳步扩大。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 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和计划编制不够到位。一是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不准确,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总额占年初预算总额45.65%,其中追加总 额达21949.59万元;11个街镇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系统未将政府采购数量、规模、时间等关键信息设为必填项,采购单位编 制采购计划不细化、不完整;11个街镇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2、 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投标保证金监管不够到位。一是20万元至200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较薄弱且存在一定隐患,两年涉及538个项目计57115.88万元,主要表现为:评标人员不符资质,涉及的45名评标人员中35名无评审资质,占77.78%;评标人员未按规定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评 标次数频繁,最高年均评标超200次。二是相关单位共7次将累计1亿元投标保证金从建行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存为其他银行定期存款,违反了保证金专户管理规 定。
3、 政府采购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一是4个镇未按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二是35个采购单位253个项目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未办理政府采 购手续却已拨付采购资金,涉及金额10885.42万元。三是17个采购单位30个项目已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但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9369.06万 元。四是27个采购单位67个项目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成立、无专家评审程序、中标单位不属投标单位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5280.97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增强年度采购计划的可操作性;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加强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对重要的审计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 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审计后的整改、督查,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今年印发的《青浦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意 见》和《青浦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实施意见》的部署,推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跟踪检查、工作督查、整改联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 强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审计局将依据审计法有关规定,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整改情况。
此外,对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区审计局将适时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