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6月30日,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区管国有企业2016年监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国资委及工业园区、原张江高新青浦园、原出口加工区、西虹桥商务公司、淀山湖新城公司、青发集团、青投公司、现代农业园区等8家区管国有企业。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对本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区情况制定具体监督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定、用工存量、变量和薪酬分配等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等。8家区管企业截至2016年底注册资金合计85.33亿元;账面资产总额575.27亿元、负债总额335.1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40.15亿元;债务规模144.99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国企改革、产权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积极开展“定编、定岗、定责、定薪”试点,加强考核与薪酬管理,促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8家区管国有企业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区国资委下达的企业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和任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基本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也发现体制机制方面、国资监管职责履行、国资监管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国企监管职能转变推进不够到位。未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与考核,管理不够细化;8家区管国有企业的下属子公司中部分属于竞争性行业,未能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个别企业未按规定公开招聘,招聘手续不规范。二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有6个规范性文件已超过2年有效期,但区国资委未及时提请修订;市国资委新制定的责任追究、稽查等2个制度,区国资委未相应制定。
2.国资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常态化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未有效形成,实际监管不够到位,如未经区国资委批准,4家公司无偿或低价出租房屋资产涉及面积 9.32万㎡,个别公司开发成本补偿缺乏测算依据涉及金额6.35亿元。
3.国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一是部分公司征收补偿费管理不规范,如个别公司适用政策不规范涉及金额172.81万元;个别公司应付未付动迁补偿费3689.87万元未在账面体现。二是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出租与收购管理不够规范。如3家公司涉及8户租户租金108.10万元、1家公司涉及42户落户企业土地使用费计1193.21万元,未及时上缴。三是3家公司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涉及金额39.49亿元。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区国资委对本区现有的监管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二)建议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针对各区管国有企业的不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实施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
(三)建议区管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建立专职机构,配备具有资质的专职人员,提高内审机构地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与内审结果的运用,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四)建议区国资委积极推进财务总监外派制度,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完善监事会内设外派运行机制,对监事工作开展提供专业人员保障,提升监事工作的成效。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国资委及8家区管国有企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2017年8月区国资委委托上海市国资研究院撰写了“青浦区区属企业二级子公司整合重组方案设计”课题,对全区区属二级子公司进行科学分类,并提出改革意见;运用课题研究成果,根据我区区管企业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浦区2017年度区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督促各企业坚决落实选人用人相关流程,准备搭建一个统一管理的国有企业招聘平台,实现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一体化、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目前梳理工作已结束,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制度。
(二)对国资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督促相关企业对常态化重大事项进行报告,目前已建立了青浦区国有企业房屋资产监督管理系统,统一资产招租,建立报告审批制度;涉及的4家企业正在积极整改。
(三)对国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截至2017年11月底,对征收补偿管理不规范,涉及的1家企业分别二次邀请市征收补偿办领导做专题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凡涉及企业的征收补偿,都经班子会讨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对企业征收基地进行了排摸,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应付未付动迁补偿费未在账面体现,涉及的1家企业将3689.87万元已进行入账处理;对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出租与收购管理不够规范,涉及的企业正在积极整改,如:3家公司涉及7户租户所欠租金82.11万元已收回,对1户租户所欠租金25.99万元正在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讨;1家公司涉及42户落户企业所欠土地使用费已收回262.95万元,其余的正在积极催讨;对3家公司完工项目未及时结转,涉及的3家公司正在积极整改,已结转了1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