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吴 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注重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增强工作实效。并要求区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今天,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陈宇剑区长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区审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监察局配合,督促有关单位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出具督查通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予以专项督查。
2017年11月23日,区政府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审计整改情况,陈宇剑区长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审计整改工作,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漏补缺,对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相关措施,全面落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整改要求。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更加务实有效。区财政局、区公务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审改办、区经委等部门改进工作制度,出台了《松江区区级预算调整管理办法》《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松江区公务卡执行情况考核问责办法》《上海市松江区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暂行办法》《松江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管理办法》等措施办法,切实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14个问题)
(一)“预算安排统筹协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预算指标分散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同管理,将关联性高的资金统一由一个业务科室管理,同时完善了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将不同业务科室管理的同一家单位的预算项目合并批复下达,确保同一家单位预算批复的完整性。
2.关于“学校预算、决算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从2018年起,改扩建项目在编制预算时能落实到具体学校的,由该校申请预算、编报决算;不能落实到具体学校的,暂由区教育局基建中心统一申请预算,待明确后立即调整至相应学校。
(二)“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存在漏洞,编制及批复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项目经费未明确具体工作事项”的问题。区财政局2018年的年度预算编制中,要求并指导预算单位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同时加强审核。
2.关于“部分预算未由实际应承担的单位编制”的问题。《松江区区级预算调整管理办法》(松财﹝2017﹞52号)明确了依据、理由不充分的不可代编预算,确需代编的项目也要在规定期限内分解到相关单位,否则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
(三)“预算调整的规范性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年初预算被核减的数额调整为其他内容支出”的问题。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松经开﹝2017﹞34号),确定了“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适度准确、上下结合、控制调整”的基本原则,来保障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预算调整的规范性。
2.关于“部分预算的硬化约束作用有所削弱”“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资金”等的2个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了源头控制,《松江区区级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对涉及部门预算内部调整、跨部门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核减等预算调整行为,明确了审批权限,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预算调整流程,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8家预算单位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预算编制、支出管理,杜绝随意调整预算行为的发生。
(四)“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大额支出未履行相关程序”的问题。区财政局明确2018年起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市级平台管理,在目录范围内编预算,同时对《松江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进行了修订。11家预算单位均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及相关采购制度,并承诺予以严格执行。
2.关于“松江报社广告委托业务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且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问题。松江报社将2018年12月30日到期的广告业务代理合同提前至2017年12月30日终止并撤销原代理公司在报社设立的业务联系点,之后的广告业务将交由相关国有企业代理,今后在重要项目安排上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和程序。
(五)“部分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违规及不合理支出”等的2个问题。区财政局按照《松江区审计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区审计局提供的问题单位清单,在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时同额扣减这些单位的违规行为金额,同时加强了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各业务科室专管员结合日常财政支出拨款,同步督促预算单位规范相应的业务支出。
2.关于“违规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从公务卡改革的2017年第三季度情况通报来看,我区公务卡结算金额已明显提高,现金支付行为大幅减少,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达到99.89%。《松江区公务卡执行情况考核问责办法》(沪松公务卡办﹝2017﹞2号)规定要对不执行现金结算目录或执行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问责,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业务。
(六)“部分课题成果原创性不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将课题费支出不规范问题作为2018年重点研究工作,拟通过研究在课题内容和方向、审题把关、协同理财、购买服务、课题绩效、成果质量与费用挂钩等方面予以规范。在2018年预算编制时已明确了各部门的课题需经区政研室、区发改委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安排预算资金。区科委的《2017年松江区软课题项目研究指南》对课题成果原创性作出明确要求,已进行了论文相似性检查,今后的查重会更加严格。
(七)“预算单位执行进度拖延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在《松江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中提出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挂钩”的要求,促进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在审核2018年部门预算时,区财政局对2017年度预算支出进度严重落后的单位视情况压缩其预算规模。
二、政策及专项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6个问题)
(一)“扶持企业资金管理薄弱,未能发挥财政资金绩效”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立项审核方面”的问题。
针对各主管部门的审核信息未能有效实现共享的情况,区审改办制定了《上海市松江区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暂行办法》,区经委全力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区科委将企业在申报专利资助资金中的不诚信现象纳入区诚信平台,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资源共享的效率。
针对专家评审不到位的情况,区科委调整了项目评审方式,对项目按领域进行分组,确保评审专家与所评项目所属领域紧密度高,修改了《松江区科技攻关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专家意见表》,确保专家按照指标体系逐项、规范、严谨地评分;区经委在新的专项补贴实施过程中,遵循管理细则和验收办法的规定,加强项目材料审核把关,加强评审过程管理和资料管理,促进审核过程专业、公平。
2.关于“项目验收方面”的问题。
针对项目不能按期准时验收的情况,区经委、区科委均加强了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区经委还采用了资金后补贴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按时履行合同内容,提高按期验收率。
针对验收走过场的情况,区发改委将企业承诺的经济指标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并考虑引入第三方验收来保证验收工作的实效;区科委加强了对企业申报材料特别是预期经济指标的审核和指导,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针对验收指标体系不合理的情况,区科委优化了验收指标体系,从重要性和必要性方面来避免指标形同虚设的问题。
3.关于“综合管理方面”的问题。
针对底数不清影响计划的科学性的情况,区环保局制订了《关于推进松江区污染企业清拆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摸清了污染企业情况,实现了清拆数据的信息共享,我区污染企业清拆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提前超额完成。
针对后续监管缺失的情况,区科委从2017年开始开展“两化”融合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对拟立项的项目在对外公开时增加项目支持额度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区文广局与获得文化创意补贴类项目的企业签订“项目承诺书”,并附跟踪情况管理表,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备案。
(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考核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在下一年度制定考核评分细则中予以继续完善,并更换了第三方考核机构,同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和公开。
2.关于“居民参与率低,初次分类效果不佳”的问题。区垃圾分类办公室会同区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鼓励居民参与分类,提高分类效果。
(三)“扣押车辆管理有待健全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截至2017年8月10日,停车场积压汽车数量比审计期下降了84%,下降幅度大,效果显著。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求事故承办民警减少事故车辆处理时间,对超期存放车辆规范执行公告、拍卖流程,及时予以处置,加快车辆流转,释放停车资源,以提高管理水平来遏制管理成本不断上升的态势。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6个问题)
(一)“项目估算进度与实际进度差距大,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发改委从源头上按照“续建项目足排、新建项目紧排、预备项目少排”的标准,精准匹配资金,2017年度资金执行率呈现出同比先抑后扬、环比逐渐加速的态势;在原有资金拨付进度的基础上,创新引入项目当年形象进度和累计形象进度2个指标体系,助力续建项目促完成、新建项目出形象;每月与区建管委召开例会通报和商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承诺今后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二)“小型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关于“中良公司未能保存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管理欠规范”的问题,中良实业有限公司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对所有施工过程包括维修工程,做到事前、事中、事毕必须留有影像资料可供核查。
关于“中良公司、新城公司、开发区管委会工程拆分规避小型工程摇号发包”的问题,三家单位均承诺今后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发包工程,中良公司修订了《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办法》,新城公司制定了《松江新城小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管理实施办法》,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版本号1.0)》《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版本号1.0)》,对相关的工程发包程序予以了明确。
(三)“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5个项目多结算的241.11万元工程款已追回,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也承诺今后将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
(四)“工程投资额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1.关于“投资金额重大变更未见班子会议纪要”的问题。新城公司承诺今后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完善班子会议讨论记录。经检查班子会议记录,该公司2017年5月及6月分别就上述承诺事项召开班子会予以强调。
2.关于“背离招标文件规定另行订立协议”的问题。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已从中标单位工程结算价中扣除了其未实施的淤泥堆置工程的费用40万元。
3.关于“优化设计考虑不缜密”的问题。时尚谷项目的建设单位拆除了部分已施工的工程,保障项目质量符合安全标准,经开集团公司也要求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法治廉洁透明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正逐步推进审计整改的“闭环管理”,完善审计整改链条,落实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探索完善审计整改机制,以对账销号的方式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审计机关也将切实发挥审计整改的监督责任,与时俱进、敢于担当,共同构建高效、透明、公正的审计整改格局,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