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吴 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原局长沈日新于2016年7月2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管理水平。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被审计单位为主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机关监督落实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要以审计整改倒逼改革。并要求区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今天,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16年8月25日召开区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涉及到问题的有关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并印发《审计整改问题落实清单》,责成被审计单位逐条整改、对账销号,全面落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采纳审计建议30条。各相关部门注重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管理。区公务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公务卡结算范围的通知》,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制定了《松江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基本项目财政补偿核定实施方案(试行)》,区机管局制定了《松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租赁车辆管理规定(试行)》,区水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了《松江区雨污水分流调查和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区环卫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松江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细则》,区人保局、区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区教育系统从事职业培训收益使用的若干规定》等等。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个问题中,已整改27个,占93.1%;正在整改2个,占6.9%(详见附件)。
一、财政部门预算与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1个问题,10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基本公用经费的编制规则存有设计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
在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结束后,各单位基本公用经费结余一律核减,不再结转使用。
区财政已调整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解决在项目经费中编制补充公用经费的问题。但鉴于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每年不一,且逐年下降趋势明显,单列模式需进一步调研标准确定依据、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及相关的配套措施,故目前公务接待费仍纳入基本公用经费定额中,待条件成熟后再作调整完善。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能体现绩效目标”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已对项目库“补充公用经费”的支出内容进行清理,将其划分为“保运转”和“促运转”两类,并将“保运转”部分归并到单位公用经费中。对项目库项目设置予以规范,明确经常性项目编制必须与单位职责相匹配,内容相同、相近的适当加以整合,避免分散。因我区实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仅能满足一般部门基本职能目标的支出需求,承担对外保障服务职能的部门“促运转”的补充公用经费可在项目中予以安排。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改进松江区本级项目库管理系统,在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已要求预算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事项编制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控制项目经费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明细项目作调整。项目间的调整,规定需按预算追加程序,由区财政局对应的业务科室视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情况作调整解决。
(四)“预算追加缺乏时效性和恰当性”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承诺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预见性,根据下一年度本部门工作计划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别是上级部门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全面考虑年度预算安排,年初时应编尽编,避免缺项漏项,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追加。
(五)“资金挂账未结转收益等因素导致盈亏无法真实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水产良种场对鱼苗成本所涉及的饲料、选育、繁育和人工等内容分列计算;对已完成项目的资金及时调整收益;将对3家全资子公司进行报表合并,并根据合并报表向区财政局申报国资收益。
(六)“现金支付规模仍然偏大”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公务卡结算范围的通知》,严格要求单位现金支付必须根据现金使用的正面清单来执行;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区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对单位临时调高取现额度进行严格把关。预算执行系统中现金收支发生额与账务系统保持同步,使现金收支业务在预算执行系统和账务系统间相互牵制和关联。
二、协同理财部门配合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5个问题,4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代编预算的现象仍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在2017年度预算编制时,区财政局街道科、教科文科已全部取消代编。其他科室代编将严格控制,逐步减少代编项目数量及代编金额规模。预备费、政策性预留、基本建设、老城改造等不确定或暂不确定分配对象的预留性资金,以及与市级财政结算资金,目前只能由相关科室代编。
区编办及时做好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更新维护,将本区机构编制信息与区财政共享,确保部门预算编制主体的合法性。
(二)“医疗卫生预算资金安排与实际支出脱节”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正在整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制定了《松江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基本项目财政补偿核定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标准化工作量为补贴标准的补偿方式,逐步取消以定额方式配置资金。
(三)“车改后的公车管理亟待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机管局制定临时租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租车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选择3家车辆租赁公司作为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租赁车辆服务定点单位,统一租赁车辆中各种车型的收费标准。
市车改办已对2017年工作作出部署,区机管局将根据要求启动车辆清查、核销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保留车辆,解决车辆账实不符等遗留问题。
三、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5个问题已整改)
(一)“企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覆盖面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环保局把全区企业分为重点监管企业和非重点监管企业,针对环境风险大小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要求。从2016年起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实行双随机抽查模式,突出了突击检查的特点。与区水务局共享全区有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环境执法调查结果,向水务部门征询其核发的排水许可证名单以及用水量较大的企业名单以便针对性实施监管。
区水务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印发《松江区雨污水分流调查和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存在雨污水混接情况的公共排水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分年实施改造,排水许可证办理同步进行。建立排水管理信息系统,对过期证件予以注销并在水务网公示,将名单提供给区水务执法支队开展检查。
(二)“旅游收入未实现预定目标”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经委(区旅游局)委托上海大学开展了相关情况的调研并撰写了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暨松江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研究报告。制定了旅游业项目扶持细化标准(2016版),提高旅游专项扶持资金的实效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加大在引客入松、旅游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旅游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工作,促进规范有效使用。
(三)“餐厨垃圾外流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环卫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松江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细则》,明确了收费和收运单位主体,规范了合同的签订和收运车辆的管理;与区食安办建立联动机制,确保餐厨垃圾处置的签约率和收缴率;要求进入处置单位的餐厨垃圾纯净度必须达到90%以上;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对收运企业实行月度考核;发挥餐厨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的作用。
区市场监督局对未签订有效收运合同的单位,一律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延续时要求其提供有效期内的《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委托收运协议》。
2016年我区餐厨垃圾收运量已明显提高,由去年的日均38吨提高到目前的日均52吨。
(四)“库存苗木存量较大,再利用程度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绿化市容局目前已利用部分移植和抽稀苗木,初步建成了广富林郊野公园帐篷营地区,支持石湖荡镇等地区建成部分道路绿化、街道绿地。郊野公园、乡野公园建设的不断推进过程中需要大量苗木,集中种植对品相要求不高,通过从苗圃中选择移植的方式可妥善解决“苗圃苗木利用率不足”的问题。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5个问题已整改)
(一)“转移支付预算项目的设立和使用亟待规范和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上海市财政局于2016年10月14日印发《上海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调整”、“预算编制”、“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区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区财政已着手研究制订并形成讨论稿。
(二)“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缺乏平等的竞争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民政局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联合会等第一批的脱钩试点和评估,再逐步扩大范围,稳妥审慎推开。将政府能分离的、社会团体能承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团体购买,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创造平等机会,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财政性资金流入社会团体的主要方式,降低政府部门直接向社会团体拨付工作经费的比例。
(三)“职业培训存在一些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人保局对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进行引导,优先审批与本区6大支柱产业相关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将机电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纳入本区紧缺培训项目范围,合格者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对校企联盟抱团发展给予资助。实施“外引内延”培训供给侧改革策略,从外部有序引入优质的专业培训机构,以解决有实际需求但培训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实施本区培训机构“送教上门”的内部延伸。本区职业培训经费申请审核管理平台开发已通过区科委、区财政的立项审核,2017年可建成使用。
创新就业援助队伍管理体制,摸清未就业人群基本情况。2016年底前对本区每个离土农民至少提供一次个性化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培训介绍等服务。完善政策,调动失业人群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培训就业1+1计划是松江职业培训工作的创新,已得到国家人社部高度肯定,要继续稳步推进实施。
五、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3个问题已整改)
(一)“部分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建管委项目办等5个单位2015年预算执行率为86%,比2014年度55%的执行率提高了31个百分点。
(二)“部分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对于部分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导致多结算905.71万元的问题:广富林二期工程多计施工单位未实施的692.63万元护岸工程,责成其按施工图实施完成;区水务局涉及22.51万元承诺在决算时扣除;其余多结算资金190.57万元已追回。区财政对履职不到位的财务监理单位进行追究,在年度考核时扣减相应的指标分数,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的工作量分配挂钩,并实行动态排名及淘汰机制。对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项目办将完善合同处罚条款,加强变更审核管理。
(三)“个别工程建设论证、后续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水务局今后要加强项目论证工作,避免因无法拆除沿岸建筑导致工程建设达不到规划要求的情况发生;安排养护单位对辰山塘河道被杂草覆盖的400米绿化带进行了养护。
区建管委项目办组织人员,对松卫公路项目沿线已丧失引排灌功能的26道管涵进行了疏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审计成果运用的集中体现。审计整改的彻底与否,直接影响到被审计单位后续工作开展的合规性、效益性,直接影响到审计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更影响到审计作为“国家治理基石和保障”的功能发挥。区政府一贯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转变观念,克服“讳疾忌医”的消极心理,以“闻过则喜”的态度直面客观存在的问题,既从微观入手,纠正具体问题,又从宏观着眼,完善管理体制。审计机关也将加强后续跟踪和抽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违规行为反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清单
序号 |
正在整改的问题 |
说 明 |
1 |
关于“公务接待费纳入基本公用经费不合理”。 |
2016年区财政调整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于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每年不一,且存在逐年下降的趋势,单列模式需进一步调研标准确定依据、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及相关的配套措施,故目前公务接待费仍纳入原来的基本定额中,待条件成熟后再作调整完善。 |
2 |
关于“医疗卫生预算资金安排与实际支出脱节”。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制定了《松江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基本项目财政补偿核定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标准化工作量为补贴标准的补偿方式,逐步取消以定额方式配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