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23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沈日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于2015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审计,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构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严格问责,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并要求审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纠正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区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上海市松江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区政府印发了《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若干意见》,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审计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实施意见》、《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区人保局和区财政局拟定的《关于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值班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区委常委会第104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规定的施行将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高效管理和使用。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32条,各层面共出台制度16项。截至2015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7个问题中,已整改45个,占95.74%;正在整改1个,占2.13%(详见附件1);未整改1个,占2.13%(详见附件2)。
现将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9个问题已整改)
(一)预算编制细化和准确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制定并经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松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沪松府办〔2015〕76号),对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作了重点部署,部门支出科目预算编制按新《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类应细化编制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应细化编制到“款”级科目,区财政将严格按规定审核。同时在预算编制系统中对其他类科目内容进行细化。
(二)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未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政府印发的《松江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将凡使用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和运维的信息化项目,均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区财政局和区科委共同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库,通过实时数据交换系统,规范理顺项目审批程序。同时,区财政局在沪松府办〔2015〕76号文中要求:“信息化项目由区科委审核,并根据《松江区信息化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制预算。”
(三)预算编制(包括追加)数额恰当性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国资委已按前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参考,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合理申请项目预算资金,并在项目预算申请表中将项目内容及金额明细化。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业务科室还提供了明细资料及相关论证材料供委班子会参考审定,按区财政要求完成2016年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区卫计委、区政法委、区机管局、区绿化市容局今后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追加,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区消防支队向区财政局申请将超预算配置灭火器24.80万元,在“落实市政府消防实事工程专项经费”中的“小区楼宇公共部位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或安装简易喷淋”结余部分予以调整,区财政局已批复同意。
(四)财政支出审批管理存在制度缺陷(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将着重加强对授权支付资金的动态监管,同时要求专管员对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审核、把关和监督。
(五)支出存在随意性,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民防办已严格2015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杜绝改变专项用途、擅自调剂专项资金行为,对2013—2014年以“教育基地活动费(建设费)”名义拨付松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万元已收回。
区国资委已对2015年发生的类似2014年度国有企业优秀青年培训的费用提供了清单。
区司法局已经完成华东政法继续教育学院依法治区合作经费28.30万元项目方案实施,主要用于该局系统培训工作,每批培训班均有项目报告及清单。
二、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2个问题已整改)
(一)耕地保护和用地管理需积极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通过实施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给本区建设用地规划争空间。2013-2014年本区完成减量化面积249.7828公顷,超过市下达任务118公顷的111.68%,2015年预计可完成建设用地减量化面积241公顷。
2015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暂停了违法用地处置。区规土局再次开展了历史违法用地梳理工作,待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相关办法出台后,结合增减挂钩、减量化等相关政策,启动新一轮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
区规土局针对土地巡查经费使用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土地巡查经费的函》,在2015年签订的《规土巡查责任书》中,进一步明确了经费使用的要求。同时推行“1+1+2”巡查模式,落实到专职巡查人员。
(二)节能考核目标完成难度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发改委将在“十三五”期间调整节能目标分解口径,将节能目标分解至工业、商业、旅游、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六大领域,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
在制定年度节能减排实施意见时,对于节能技改、产业结构调整等能够对节能目标产生直接影响的节能措施,继续设定节能量等可量化指标,增加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
对规模以上企业中产值下降、综合能耗上升的进行重点监控,对实施审计、电平衡的企业严格对标,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三)污染企业清拆整治任务繁重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污染企业清拆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松江区污染企业清拆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清拆整治对象、聚焦198区域,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尤其是验收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和标准、强化考核责任。
同时,区环保局制定了《2015年松江区各镇、街道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污染企业清拆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予以单独考核。
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污染企业清拆“政策叠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区环保局会同区规土局、区经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
(四)政府采购管理有较大的改进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实施意见》、《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松江区信息化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松江区城市维护项目财务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松江区物业管理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从全区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区财政局在沪松府办〔2015〕76号文中要求: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新修订的《松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制定《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注意事项》,避免在预算执行阶段重新拆分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尽可能细化。
定期督促预算单位推进执行进度。对养护类等项目逐步纳入分散采购。
三、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6个问题已整改)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发改委起草《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区发改委将会同区财政等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严格立项审核,动拆迁工作未全部完成不予招投标,适度降低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多管齐下,提高项目资金的执行率。
(二)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松江区公共资金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反响较好。
区教育局14个维修工程多付工程款196.74万元已收回。松江看守所提审室业务用房已取消的吸音墙未办理变更手续,多结算10.68万元也已收回;九峰学校校安加固大修工程施工的铝合金窗材质低于合同要求的材料差价已扣回;小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实施的部分走道地砖已改为投标承诺的品牌。
区水务局4个项目中,建设河工程、茹塘工程审价初稿已完成,辰山塘工程财务决算报告已出具,高梁泾防洪除涝工程中4个驳岸标段已完成审价、疏浚工程正在审价中。区项目办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决算审价,并在区审计局2015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中进行了审计。
(三)工程质量和后续维护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民防办已起草有关松江区公用民防工程物业托管管理办法,并编制了公用民防工程维修养护设备、设施清单,明确了相关工作管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民防工程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完善检查和整改复查相关工作。
区粮食局已要求绿化施工承包方,铲除了野草,并对已死亡的绿化进行了补种,费用均按合同由承包方承担。
四、遵守廉政规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4个问题,13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未整改)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报销明确了要求。区财政局2015年起对公务接待费结余经批准后调剂使用,或作核减处理。加强预算编制培训,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费”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督促财会人员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使用。
加强对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现金使用规定办理。
(二)公务用车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未整改)
新松江置业及其下属广源公司2014年分别购买大众迈腾轿车一辆(26.90万元)、别克轿车一辆(24.22万元),已提供区国资委的审批材料。
城凯置业、广源公司已建立公司汽车维修和油卡使用台账及管理办法。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纳入考核范围。
区规划土地测绘所、区规划设计所已车改,但仍向社会中介长期租赁车辆,2014年费用分别为22.12万元、25.98万元,尚未整改。
(三)薪酬发放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4个问题已整改)
新松江置业已对照区国资委松国资委〔2013〕69号文,梳理工资发放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区国资委相关统计口径执行。
永丰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现金结算暂行条例》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要求规范操作。
区民防办将杜绝支付本办职工工地补贴费的行为。
区司法局已向区政府办理“110”公安、司法联动值班发放值班费的相关手续,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展开调研并提出全区性的规范意见。该局在未批准前已停止发放值班费,并完善通过补休调整值班时间工作机制,待区相关意见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费用转嫁具有隐蔽性问题的整改情况(5个问题已整改)
泗泾镇政府将加强财政预算编制控制和预算执行检查,重点加强上级部门的派出机构或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检查。对于在综合治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确需发生的加班费、用餐费等必须建立完整的台账制度,杜绝列支考核奖、家属慰问、外出考察等费用,对于此类费用今后镇财政预算不再安排,如特殊情况下发放的奖励必须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联合检查2015年镇财政预算核定表显示,只有联防队食堂用工费用和联合执法费。
检查2015年泖港镇综治办账显示,已规范费用列支,未发现列支派出所费用。
九亭镇政府制定了《九亭镇现金及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松九府〔2015〕67号),明确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及现金使用范围,承诺按照《九亭镇现金及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现金。同时明确,纳入双拥工作全年慰问的计划,要经集体讨论后方可支付。
永丰街道组成由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督查小组,2015年起每季度对下属公司、单位费用支出和账户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
区国投公司工会已收回结婚补助费0.20万元、违规发放费39560元,组织公款旅游事项正在制定相关制度,同时已归还区国投公司租金11.20万元。
五、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6个问题,5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自收自支单位管理亟须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正在整改)
2015年,区房屋测绘所已纳入全额预算,实施单一账户管理。对于区殡仪馆、区公证处、区规划设计所、区规划土地测绘所4家单位纳入预算管理,需由区编办会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规土局等部门充分调研,统盘考虑,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殡仪馆挂账负债类科目477.50万元,已责成殡仪馆对资金进行清理并做好账务调整处理。
(二)部分办公用房未纳入区机管局统一管理体系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2015年起松江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已全部纳入区机管局预算,基本实现办公用房租赁统一。
区机管局已拟定《松江区区级机关事业办公用房租赁实施细则》、《松江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内部调剂实施细则》,并建立了办公用房台账。
(三)对特设银行账户的监管力度应持续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已按照市财政要求对区级预算单位沉淀资金进行清理。
区财政将加强专用存款账户的审批,凡是新增专用存款账户须有文件依据。
区财政审核确认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本单位所有开设的银行帐号以及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按照账户核算性质在财政财务管理系统中统一规范设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通常是过去式,但对今后起着警示作用。各相关单位对于审计整改要有大视野,既立足于当下,一个个具体问题的微观整改、个别整改;更要立足于长远,一类类问题的宏观整改、系统整改。今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多项制度规定,但关键还是在制度规定的执行力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使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审计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改,督促未整改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表一:1个正在整改问题清单
序号 |
正在整改问题 |
说 明 |
1 |
区房屋测绘所、区殡仪馆、区公证处、区规划设计所、区规划土地测绘所5家单位尚未纳入预算管理。 |
2015年,区房屋测绘所已纳入全额预算,实施单一账户管理。对于区殡仪馆、区公证处、区规划设计所、区规划土地测绘所4家单位纳入预算管理,需由区编办会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规土局等部门充分调研,统盘考虑,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殡仪馆挂账负债类科目477.5万元,已责成殡仪馆对资金进行清理并做好账务调整处理。 |
附件2:
表二:1个未整改问题清单
序号 |
未整改问题 |
说 明 |
1 |
区规划土地测绘所、区规划设计所已经车改,仍向社会中介长期租赁车辆,2014年费用分别为22.12万元、25.98万元。 |
未见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