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局长 沈日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松江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于2014年7月3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突出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以制度建设促进问题整改,加大持续监督和跟踪整改力度,形成全面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启动问责和结果反馈制度。并要求审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纠正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高度重视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若干意见》,与区财政局联合拟订了《审计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管理办法》,均已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建设和交通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等五项制度已在第76次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区纪委起草的《上海市松江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已邀请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上述制度的施行将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高效管理和使用。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74条,各层面共出台制度42项。截至2014年12月17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5个问题中,已整改49个(占89.10%)、正在整改3个(占5.45%)详见附件1、未整改3个(占5.45%)详见附件2。
现将201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项目经费、公用经费边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已设置《松江区项目库项目分类设置明细表》,一级分类17种,并细分到二级、三级;区财政局制定的《松江区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转发,要求预算单位净化和明细项目支出内容,不得混杂公用和业务经费;在2015年预算编制审核中,区财政局将“项目经费中包括公用经费的内容”作为重点审核事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编。
(二)预算科目编制不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在布置全区各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督促预算单位尽可能细化经济分类,并严格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对预算编制系统控制功能重新设计,增加了未细化到“款”的项目的预警提示功能,并对预警提示项目要求预算单位进一步予以细化。同时,加强对虽细化到款但归为“其他”的费用甄别,尽量减少“其他”中的经费安排。
(三)预算编制的可检验性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在审核全区各预算单位2015年预算时,已做到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验证,预算编制系统“项目申报表”界面中“查看已有资产”模块可直接读取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确保两个系统的数据同步一致,发挥财政信息系统对预算编制的辅助决策作用。
(四)年初预算不全面导致不必要的追加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绿化市容局将主动协调及时提请相关单位办理绿地养护移交手续,同时认真编制、严格审核年度预算经费;区史志办专题开会讨论审计指出的问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预算法》,进一步完善该办预算编制制度,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培训。
(五)预算追加必要性和额度恰当性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公安分局结合2015年预算编制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的审核,杜绝追加项目资金后不实施的问题再次发生;区机管局局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了预算编制会议,就预算编制和预算追加等财务知识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区绿化市容局下属单位区环卫署在编制2015年项目预算时,将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做到项目依据充分、数据准确。
区财政局将严格执行《松江区区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依托预算追加论证平台,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追加项目的充分性、急需性论证。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资金支付方式内控设置有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4个问题已整改)
针对“直接支付”比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将重点加强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力度;针对“非零余额账户”支付比重较高的问题,区财政对于转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通过完善财政支付系统后,逐步向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过渡;针对公务卡使用率偏低及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公务卡支出的问题,督促预算单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消费,要求财政专管员加强对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消费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调代理银行增加POS机的布局;针对现金支付比率较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执行《关于实施松江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同时为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经区财政与区公安、教育系统等部门的沟通,2014年对于涉及个人的各类津补贴将通过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特别是2014年起已经将对非编人员的工资通过九峰公司来统一发放。
(二)资金流向特定单位缺乏有效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将对资金流向特定单位或者特定经济活动支出予以重点关注,明确特定单位的范围并及时调整补充,在财政监控系统中将涉及单位的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建立关联,对于流向特定单位或者特定经济活动支出的资金予以预警显示,并要求财政专管员跟进督查。
(三)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对区本级各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已每月进行通报,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把均衡支出进度与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提早下达中央及市级专项资金时间,推行专项资金及时办结、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办法。
(四)未经批准自行调节使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将明确同一类型项目方可调整,无关联的项目进行调整仍需进行追加论证程序;对“同一笔支出在不同项目支出中列支”开展调研后再作相应规范;跟踪督促项目取现后的使用情况,对超支现象予以亮灯警示,要求财政专管员查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支付。
(五)执行和预算(计划)不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城通公司在编制2014年资金计划时多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力争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资金计划确定后每季度或重大事项变动及时调整资金计划;区体育局制订了《松江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松江区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各项流程,规范预算管理的每一环节,并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三、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共4个问题,3个已整改、1个正在整改)
(一)国资收益盈利面较狭窄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制定的《松江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已由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执行,明确将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情况作为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土地开发费和转性差价款未及时缴纳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
区新城公司已于2014年6月上缴1.96亿元泗泾南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划拨供地土地前期开发费;待开发的七幅地块欠缴8.88亿元土地前期开发费,现开发商上海永昕置业公司于2014年11月缴纳了3.34亿元,尚欠5.54亿元。
区新城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5月、7月,对原大居内3幅地块由经济适用房转为动迁安置房补缴土地差价2.03亿元全部缴纳。
(三)公交公司亏损补贴快速持续走高,补贴方式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在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下,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对公交公司绩效考核由原来区国资委一家进行,改为区国资委和区交通局联合进行,做到资产经营监管与行业业务管理同步加强;二是建立政策性亏损预算制度,对公交公司营收及量本利进行分析,确定政策性亏损的点。
四、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项目发包存在规避、虚假等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新桥镇已制定《新桥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并要求严格执行;区水务局将严格按规定发包工程;区公路项目办将按规定发包工程,杜绝直接发包问题再次发生。
(二)项目管理薄弱,建设程序不到位(3个问题已整改)
区公路项目办将加强设计方案论证,避免因与现场情况不符、规划调整而造成设计方案变更,同时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在落实用地指标,取得相应许可证后再施工;区水务局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杜绝无证施工行为的再次发生;区城通公司将加强设计方案论证,避免不必要的方案变更,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同时杜绝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项目投资难以有效约束(4个问题已整改)
区绿化市容局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避免因项目取消、方案调整等造成设计费、评估费损失;污水厂今后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高施工图质量,避免因施工图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造成原报价失效问题再次发生;百花港二期项目部今后将对工程损毁事故,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检测,根据责任认定结果来确定重建费用的承担者;新桥资产经营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到位。
五、政府性债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3个问题,1个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
(一)债务余额逐年上涨(1个问题正在整改)
针对政府性债务问题,国务院2014年9月21日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10月23日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目前,上海市审计局正在对我区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审计,届时将按照审计结果的要求执行。
(二)投融资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范畴(1个问题正在整改)
区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权限,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和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财政和区人大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逐步完善口径,不断加强融资管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三)短期内偿还借款和支付工程款存在一定的压力和风险(1个问题已整改)
区财政局已会同区城投公司对短期内偿还借款和支付工程款作了专题分析研究,拟定了偿还借款和支付工程款的计划安排。同时起草制定《松江区区级债务管理办法》对举债予以规范。
六、遵守廉政规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共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问题的整改情况(4个问题已整改)
区交通局下属单位已在公用经费中列支3名科级干部赴欧费用14.94万元。
区经委该委领导已认识到出访欧洲费用分两个单位报销的问题,由于出访费用包含部分招商推介费用,故又在本单位报销了3.10万元,今后要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区卫计委已通过调账将原区计生委占用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的用于一名干部赴德国短期培训费用3.30万元予以归还。
针对“经对资金最终流向、凭证摘要等要素甄别,预算未安排但实际执行内容属于公务接待费范围的有3478万元,其中餐费2230万元,涉及区公安分局等181家单位;礼品、农副产品1248万元,涉及区民政局等215家单位,这些数额未统计在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公务招待费中”的问题,区财政已在编制2015年区级预算时,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项目中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经费,统一单独设置科目列支,以便于监管和三公经费完整公开。
(二)薪酬福利超标准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6个问题已整改)
区房管局下属单位成果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测绘所分别于2012年8月、2012年12月、2014年4月停止缴纳补充公积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已于2014年收回额外发放的15.04万元年休假带薪工资;区城投公司自2013年起已按照区总工会的统一要求停止办理返还型投保;区法院已完成保险合同的退保工作,停止自行安排干警疗休养。
(三)费用转移渠道列支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整改)
区公路署对其工会2011—2013年财务收支做了清理,结余资金56万元于2014年7月2日原渠道返回,下半年调整了本单位预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严格按规定组织工会活动和保障工会经费,杜绝将交易中心行政经费划入工会后列支职工福利;区城投公司规范公司经费拨入工会使用行为,工会将向职工教育培训、全民健身、送温暖等方面倾斜,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活动开支。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共7个问题,4个已整改、3个未整改)
(一)财政资金长期挂账增加坏账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3个问题未整改)
区中心医院借款4350万元已收回;红楼集团借款1058.53万元、上海海鸥照相机厂借款500万元、永丰街道借款6920万元仍未收回也未清理。
(二)财政资金长期闲置不利于统筹安排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问题已整改)
对于连续两年没有任何增减变动的长期闲置资金,区财政在2014年底根据市财政有关要求,对资金性质等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确认,对于项目确实不再启动或已完工的,作账务调整处理进行整合归并,将该部分资金转为一般性结余并纳入年度预算资金来源,统筹安排使用。区财政将把长期闲置资金清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每年年底开展。
(三)结余资金未上缴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问题已整改)
区房管局已于2014年3月、4月将原区房地局土地出让业务费3698.74万元、售后房物业补贴137.55万元、原房改办暂存款467.27万元、廉租房补贴473.57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法院已于2014年12月将结余资金69.25万元上缴区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的审计整改,不同于以往部分单位、个别事项的整改,而更多的是侧重制度、系统上的整改,更侧重于财政在源头上的防控。通过问题的披露和剖析,引逼结合,带动一条线,覆盖一大片,营造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格局。一些重大制度的制定出台,关键在于各方共识的形成,重在开始,更重在坚持,只有加强制度设计和流程控制,努力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大制度执行和问责的力度,才能根治审计整改中的牛皮癣顽症,使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表一:3个正在整改问题清单
序号 |
正在整改问题 |
说 明 |
1 |
土地开发费未及时缴纳 |
区新城公司已于2014年6月上缴1.96亿元泗泾南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划拨供地土地前期开发费;待开发的七幅地块欠缴8.88亿元土地前期开发费,现开发商上海永昕置业公司于2014年11月缴纳了3.34亿元,尚欠5.54亿元。(共欠土地前期开发费10.84亿元) |
2 |
债务余额逐年上涨 |
目前,上海市审计局正在对我区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审计,届时按照审计结果的要求执行。 |
3 |
投融资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范畴 |
区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权限,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和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上级财政和区人大的要求,逐步完善口径,不断加强融资管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
附件2:
表二:3个未整改问题清单
序号 |
未整改问题 |
说 明 |
1 |
红楼集团借款1058.53万元未收回 |
系当时企业改制时经区政府同意后出借。区财政局将提请区政府有明确意见后再作处理。 |
2 |
上海海鸥照相机厂借款500万元未收回 |
系当时企业改制时经区政府同意后出借。区财政局将提请区政府有明确意见后再作处理。 |
3 |
永丰街道借款6920万元未收回 |
2008年区财政垫付永丰街道用于玉乐、三星、花园浜动迁基地的土地出让金。目前仍挂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