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6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我局对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水利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华田泾(区界—华田泾水闸)河道整治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审计评价
该工程2013年4月19日获上海市水务局审批同意,批复投资10602.93万元,工程费用由市里给予补贴。建设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翻建护岸及新建桥梁等。2016年3月完成了竣工决算,审定总投资8683.64万元,比批复投资减少191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了河道疏浚深度;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招投标,造价有所下降。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支付工程款715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发包基本符合规定,账面能真实反映工程款支付情况,但工程投资管理方面还存在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一是个别签证工程量失实,由此多计投资30.93万元;二是个别合同内容未实施,但结算未扣除,涉及多计费用6.0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不严。一是财务监理未按服务合同要求开展对招标文件、工程清单的审核工作;二是签订的施工合同未要求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预付款担保;三是中标单位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限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三、审计建议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促进中介机构认真履职,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追回多计的投资;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管理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水利项目管理中心一方面将工程量签证失实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另一方面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退回多计的36.95万元的补充协议。
(二)区水利项目管理中心已着手修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松江区审计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