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在金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李永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金山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7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金山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审议结果,明确提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三项要求:一要开展跟踪督查,确保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二要督促问题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要做好分析工作,从制度上加大分析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部门内部控制。
区审计局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69号),继续实施审计整改“三单销号”管理,并及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查,于8月份开展了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力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审计作用切实有效发挥;继续实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以信息公开促进审计整改;印发了《金山区审计局关于审计监督全覆盖精细化方案》,对审计对象实施“三库”管理,将各单位历次审计问题合并列示,纵向对比,重点关注屡审屡犯、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有效。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意见,主动落实审计整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更加务实有效。一是着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等方式明确下一步举措,5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10个部门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二是着力强化整改具体措施。通过扣退不规范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落实整改,涉及金额共计9,146.29万元。三是着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常态化的规范管理。9家单位制定完善了12项制度办法,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从管理层面落实整改。
区审计局已收到10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17份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整改报告、16份竣工决算审计整改回复和1份跟踪审计报告整改回复。根据整改情况反馈,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55个问题中:40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其中7个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13个已经发生但无法调整类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除“动迁资金支付渠道多样”、“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不统一”2个问题仍需进一步整改完善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具体回复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6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年底集中支付现象仍较为明显”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年度支出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定了《金山区区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完善了《金山区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和通报约谈制度》,按月将支出总体执行情况通报各单位,按季度报送区政府,并对月度执行情况明显慢于时间进度的单位进行约谈。
二是关于“用款计划上报核批时间过长影响执行效率”的问题,区财政局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严格按照《金山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管理内部科室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加强科室间的协作配合,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保证用款计划申请及时审批下达。
(二)“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明细编列有待进一步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精细财政的相关要求,在《关于2017年预算管理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中重点强调规范编报、分级细化项目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经济分类有待进一步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相关要求推进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从2018年起,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部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控制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协同区国资委等负有国资监管职能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执行。
(四)“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尚未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授权支付结算方式使用。为保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三者数据的统一性,2017年1月已正式上线新财务核算软件,区财政局已组织区级预算单位培训,充分运用新软件优势来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的有效衔接。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区卫生计生委、区交通委、公安金山分局、区国资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现代农业园区管理中心、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9个预算主管部门已具体回复9份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10个问题中,9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整改,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项目执行。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的6个部门均深刻分析了形成原因并提出对应整改措施。如区民政局将按季通报各单位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并列入科室长、事业法人年度工作考核;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部分可预见性支付明细合理安排实施时间,避免集中支付,并对预计无法支付项目及时调减预算;区卫生计生委、区委政法委、公安金山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紧项目推进,及时调整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列不够细化”问题,涉及的3个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预算管理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分级细化项目内容。二是关于“部分项目经济分类有待进一步细化”问题,我区已由区财政局牵头开展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涉及的3个部门表示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要求,合理划分经济分类。
3.“非税收入管理不够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的4个部门22.96万元应缴未缴国库款已全部上缴国库,相关单位同时承诺确保年度决算数据的准确性。
4.“存量资金管理盘活尚需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存单位专户3,564.38万元非财政补助资金,目前已消耗2,183.10万元,结存两年以上资金457.26万元已上缴国库,924.02万项目资金需继续执行,并要求资金量沉淀大的部门及事业单位梳理专户结余资金,抓紧工作推行进度。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已将存量资金1,109.04万元上缴国库。
5.“预算支出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区交通委制定并完善了《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手册(试行)》,并责成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梳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往来款收支,2017年度已支付项目资金267.80万元,643.68万元已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其中500万元重新安排预算并于2018年度落实执行。金山医院、亭林医院自2017年开始已将停车场收入、租金收入纳入收支预算管理。区民政局承诺日常运作支出实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原则,避免公用经费超支情况再次发生。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与财务核算尚未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于2017年1月已正式上线新财务核算软件,将集中财务信息系统与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数据对接,运用新软件优势来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的一致性。问题涉及的2家单位已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进行核对,并表示在今后的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明细指标进行支付。
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亭林医院已将信息化改造项目款357.15万元补计无形资产及待冲基金;金山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尚未完工,已将25%合同款88万元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公安金山分局已将13.54万元固定资产补登入账,对目前尚未竣工的维修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将尚未竣工的工程支出1,439.73万元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资产管理尚需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政法委已完成19.10万元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并将部分领用资产补录至资产系统中,目前闲置固定资产7.87万元,占比6.58%,闲置率明显降低。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查工作结束后,届时将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整改。
2.“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017年已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实施。并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公安金山分局承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对各单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支出将不予付款。
3.“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公安金山分局已将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的“世博会信息化项目”结余资金80.46万元调整至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重新安排预算并于2018年度落实执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将根据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待区财政局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建设项目已收到责任单位提交的17份整改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7个问题中,4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对后续项目加强建设全过程管控。
(一)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张堰南社纪念馆周边环境整治等3个项目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问题,南社纪念馆项目已由原区建设交通委对张堰镇人民政府做出行政处罚;区教育局、公安金山分局承诺今后的项目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关于亭林医院新建病房医技楼项目招标内暂列绿化工程、呼叫系统工程119.90万元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问题,亭林医院承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安金山分局已专门成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对基建项目全过程实施更加严格的规范管理和控制,同时制定了《金山公安分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民兵训练基地改扩建等3个项目总投资超概算问题,民兵训练基地改扩建项目已经金发改投〔2016〕265号及金府办告〔2017〕6号同意追加经费;金山区城投公司“产权房改扩建工程”及“城市建设维护管理用房”项目已经责任单位承诺加强项目投资管控。二是关于15个竣工决算项目合计多计项目成本5,425.23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核减结果执行。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沪松卫线大修前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通讯管线搬迁费实际工程量超出招标工程量1,307.48万元的问题,区交通委承诺将在今后项目中规范前期摸排,确保全面了解工程情况。
二是关于金山新城自来水管道搬迁、景观灯搬迁和绿化搬迁工程未按规定聘请施工监理并由权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由于区交通委认为自来水管道、景观灯及绿化均有明确的权属单位和管理部门,故将以上搬迁工作直接委托权属单位实施,区交通委已承诺在今后的项目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四、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4个民生审计项目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15份整改报告。涉及的24个问题中:14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8个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已承诺通过加快项目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严格项目操作程序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2个问题尚未采取有效措施,需进一步加强整改。
(一)金山区2012年度至2014年度动迁安置房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动迁安置工作方面,关于“安置房需求量大但建设进度跟不上动迁需要”的问题,各镇已加快安置房建造进度,以满足动迁需要,个别镇(如枫泾镇)预计2017年底能满足动迁需要。关于“部分镇在动迁时未准确核定需安置人数”的问题,各镇承诺下一步工作中准确核定需安置人数。
二是动迁安置资金方面,关于“动迁资金支付渠道多样”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不统一”的问题,各镇目前仍采取原有支付与结算方式,其中枫泾镇已归口镇动迁办收支资金。关于“对动迁安置资金的债务管理欠缺”的问题,金山工业区、新城区、金山卫镇承诺将开始对隐形债务进行排摸。
三是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关于恒信家园两个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的问题,该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决算。关于“安置房建造周期长,动迁资金日益紧缺”以及“大面积户型不符合动迁户需求”的问题,各镇承诺将合理安排动迁,加快安置房建造周期,目前后期建造安置房规划面积基本符合动迁户需求,并采取措施消化存量房源。关于“动迁安置小区物业费收取困难,政府补贴压力大”的问题,各镇承诺将加强宣传,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物业费收取管理,逐步减轻政府补贴压力。
(二)金山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房源闲置或延期交付”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实物配租政策导向及我区实际情况,与市住建委沟通后,采用将实物配租房源转性方法来解决房源闲置的问题。对于延期交付的两个项目,经区镇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玫瑰兴苑已于2017年3月1日恢复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结构封顶;德贤佳苑正在进行方案调整,并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施工进度。
二是关于“个别项目合同及建设程序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金山卫镇已要求皓帆置业有限公司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与中标单位协商整改,中标单位现已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函。古城新苑限价商品房项目已于2017年5月19日取得交付许可证,同时金山卫镇承诺将进一步监督后续开发建设过程,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建筑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规范管理。
(三)金山区2014年度至2015年度镇村级中小河道轮疏和养护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计划制定方面,关于“部分镇年度计划不科学”以及“计划下达与实施滞后”的问题,区水务局制定了《金山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了“2+34+28+34”共98条段河道整治清单,制定了“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总体上全区将在2020年全面完成《轮疏规划》工作量,和全市轮疏规划保持同步。关于“区水务局未将石化街道区域内的中小河道轮疏和养护工作纳入管理范畴”的问题,石化街道的中小河道轮疏和养护工作已开展,庙河已进行综合整治,战斗港由石化街道负责养护,同时接受区水务局相关考核。
二是项目与资金管理方面,关于“工程数量调整幅度较大”与“造价定额与计划调整数有较大偏差”问题,区水务局进一步加强方案评审、验收管理与监督工作;各镇要求镇水务站严格参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完善项目方案编制,避免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关于“镇财政未对补助资金进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核算”问题,区水务局配合区、镇财政,加强对该类专项资金的核算和归口工作,确保资金核算准确,使用规范。关于“部分河道存在污染较重、群众不满意情况”的问题,区水务局制定了《金山区河道治理“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少数河道存在的污染情况,除了河道轮疏、养护之外,将通过工程性措施(截污纳管、水利工程、拆违清障等)和制度性措施(如河长制)等环境综合治理予以解决。
(四)金山区2013年度至2015年度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医疗废弃物处置交接管理尚不严格方面,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不严格”问题,区环保局已组织召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专题会议,对联单申领、保存等提出相关工作要求,2017年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的监督检查。关于“医疗废弃物称重流于形式”问题,区卫生计生委承诺将加强与上海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的沟通并加强对医疗废弃物交接监管。
二是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不完善方面,关于“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问题,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已于2016年将生活垃圾暂存点搬到他处另行存放;张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16年底对生活垃圾储存点进行了搬迁,远离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点20米。关于“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安装或运行不正常”问题,区众仁老年护理院对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维修,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对医院污水临时采取人工处理方式进行消毒、汇集和纳管排放,同时每月对污水采样送检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五、相关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政策执行审计项目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2份整改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8个问题中:7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1个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金山区2014年度至2015年度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农用地整理复垦项目完成面积不足任务量”的问题,因全区实际需整理复垦农用地已基本实施完毕,区规划土地局在下步工作中已不再下达区级的农用地整理复垦任务,由各镇(金山工业区)按照实际需要自行申报。
二是关于“减量化项目实际新增耕地与区下达任务量尚有差距”的问题,目前2014、2015年度减量化项目已确认新增耕地面积242.47公顷,已达任务量239公顷的101.45%。
2.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多拨付农用地整理复垦资金”的问题,金山卫镇、廊下镇多拨付资金10.8万元已退回区财政局。
二是关于“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镇(金山工业区)财政所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减少资金中转,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台账,与项目实施部门定期核对,并把土地减量化资金管理列入各镇(金山工业区)财政所年度工作考核。吕巷镇已通过调整账务处理进行整改,张堰镇已补充完善拨款台账。
3.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减量化项目中土地补偿做法不统一,且部分项目未按镇自定标准进行补偿”的问题,区规划土地局拟定《金山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镇(金山工业区)原则上依据评估报告与被减量化对象签订减量化搬迁协议。签约前必须经过各镇(金山工业区)集体讨论决定。山阳镇、朱泾镇对超过镇自定标准补贴部分184.98万元通过完善制度方式进行整改,山阳镇出台了《山阳镇土地减量化补偿指导性意见(修订)》、《山阳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实施意见》,其中停产、停业损失建筑面积补偿调整到200到300元/平方米;朱泾镇印发了《朱泾镇土地减量化补偿指导性意见(修订)》,完善补偿操作口径,按标准实施补偿。对客观因素确实要超过补偿操作口径,需集体讨论或决策意见实施,并出具书面材料。
二是关于“部分企业重复领取产业结构调整及减量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问题,枫泾镇承骅服饰项目、亭林镇奋杰有色项目已分别退回重复领取补贴15.09万元、75.17万元至镇财政所;金山工业区为争取更多配套资金,三元机械等4个项目均同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及减量化计划,涉及资金236.39万元系产业结构调整中应由企业自身承担部分,在减量化中参考使用了产调评估结果,未予重复评估,金山工业区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
三是关于“个别工程程序不合规”问题,区规划土地局要求各镇(金山工业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亭林镇承诺今后的项目金额超过30万元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廊下镇承诺2017年起对拆房合同进行审价,并严格按照审价标准实施,对2015至2016年度项目请审价部门进行审核。
4.土地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已复垦地块闲置或改变用途”的问题,亭林镇、朱泾镇、吕巷镇、张堰镇个别抛荒地块现均已种植作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整改是审计成果运用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区政府进一步要求各有关单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深入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巩固整改成果。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