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娣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金山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7月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金山区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从要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切实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分管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力度。一是明确整改情况反馈的时间要求。在依法出具的每份单体审计报告中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内”提交整改工作方案、“9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报告的格式化要求。二是创新审计整改跟踪的精细化管理。自2016年起,实行“三单销号”的管理模式,即审计报告出具附“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回复逐项对应的“反馈清单”,审计组根据“问题清单”、“反馈清单”对账销号形成“销号清单”。三是强化审计整改汇报及公告制度,及时分析整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并对重要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汇总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区政府及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将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告。
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对照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有序开展各项具体整改工作。一是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安排专题会议讨论,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二是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调整账务处理、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常态化的规范管理。
区审计局已收到7个部门预算执行被审计单位递交的审计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16个相关单位对4个专项审计调查提交的19份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报告、11份竣工决算审计整改回复和2份跟踪审计报告整改回复。根据整改情况反馈,3个部门专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7个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4个部门制定或完善了4项制度办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9个问题中:34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6个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已出台或修订后走程序待出台)加强管理;9个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类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具体回复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4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其中1个问题的整改正在走相关程序。
(一)“组织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从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切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库款和专户资金管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统筹使用四个方面入手,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统筹使用力度。2015年末结转结余资金41,296.22万元中结余资金和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已收回财政统筹,需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预算,到2016年底,未使用完的将全部收回财政统筹。财政专户利息收入2,223.93万元已于2016年8月上缴国库。年度预算支出执行资金新增单位专户结转结余535.37万元以及历年基本支出结余902.04万元继续结存单位专户问题,目前已收回或使用475.47万元,未使用资金区财政局已要求预算单位用于2016年的部门追加支出,仍有结余的将用于安排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
(二)“部分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已逾期尚未收回”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暂付款处置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对以前年度发生的借款,正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研究处理解决办法,逐步收回财政资金。
(三)“组织管理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尚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部门预算单位信息公开数据与实际不符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信息公开数据的审核,确保信息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形成了区财政局与各预算单位信息公开和反馈复核的工作机制。二是关于“三公经费”公开需进一步细化问题,区财政局在批复2015年部门决算时,已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部分单位组织公务卡使用管理尚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从加强现金管理、通报公务卡使用情况等五个方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卡制度执行管理。已对向公务卡转账设置预警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督促预算单位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区水务局、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防办、新闻传媒中心6个预算主管部门已具体回复6份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3个方面10个问题中,7个问题已采取措施整改;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进一步规范管理,避免今后同类问题发生。
(一)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尚需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项目资金因预算执行率不高等原因导致资金结存”问题,涉及的3个部门均深刻分析了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其中:区水务局表示在加快2016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加快对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执行,使预算安排与项目支出同步;区体育局和区财政局对问题结余资金在2016年已全部使用完毕或收回财政统筹。
二是关于“历年市级专项结余资金长期沉淀单位专户”问题,区民防办已报市民防办批准同意,将区民防工程管理所市拨资金结余101.39万元用于原县委县政府公用民防工程改造前期费用。区水务局对本部及所属预算单位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的结转或结余情况进行及时清理,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咨询关于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处理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未完工项目的结转资金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2.“决算编制管理尚需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决算编制不准确完整”问题,区民防办表示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防止“支出与实际不符”现象的再次发生。
3.“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区体育局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和报批,于2016年起使用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时先向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用于当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追加。
4.“支出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技术开发合同未严格按实施进度支付”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将认真执行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关于“公务用车经费超定额标准支出”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将认真执行定额标准,要求下属单位加强执法用车管理。
(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的5家预算单位均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其中,区体育中心2016年绿化养护项目以分散采购的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并采用了公开招投标方式。
2.“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严格公务卡报销管理,控制现金支付,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今年1-10月公务卡使用报销率为100%,现金率为0.14%,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原金山报社(已撤并)资产未及时登账的问题,区新闻传媒中心已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已在2016年9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补登入账。
2.“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清理两年以上往来款,根据金府办告〔2016〕112号抄告单,对农村职称评审款81.70万元在2016年8月调整部门预算时作为追加创业政策补贴专项资金使用。区水务局本部已将未清理往来账款上报区财政局,待审批核销,并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对历史遗留往来账款组织专项清理,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3.“会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问题整改情况
区新闻传媒中心表示将以原金山报社审计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核,对各部门费用支出单据严格审核(包括通知、方案、明细等),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建设项目审计关于竣工决算审计3个方面的6个问题及项目跟踪审计的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就整改情况进行具体回复。其中:6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对后续项目加强建设全过程管控。
(一)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金山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公交、长途)站房“新建工程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问题,区交通委已将站房所占土地的前期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纳入铁路建设前期费用中。二是关于新建金卫小学(绿地园区)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问题,审计结束时原区建设交通委已对此行为行政罚款2万元,金山卫镇人民政府已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2.投资控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问题,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建设单位区政府机管局表示,将加强项目管理及财务监理,推进代建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管控。对金山区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总投资未超概算但少量单项工程建安费超概算问题,区中心医院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加强预算审核及资金管控。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多计项目成本”问题,对1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多计的建安工程投资3,239.45万元和待摊投资137.40万元,我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核减,相关单位已根据核减结果执行。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朱行小学(金工小学)校安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分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问题,以及民办金盟中学校安工程(抗震加固)等3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问题,建设单位区教育局已对新开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财务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人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上海化工区1公里限制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至四批次居民动迁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第三、四批次搬迁中多计部分农户期房过渡费、补偿费106.8万元”,其中103.12万元已按程序进行了研究确认,3.68万元待安置结束后在结算过渡费时扣退。关于需退回的“划拨动迁公司的过渡费27.37万元”,已退回镇财政。
四、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2个民生审计项目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6份整改报告。涉及的8个方面12个问题中:6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个问题已制订完善制度进行整改,正在走相关程序;4个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已承诺以督促各执行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做好项目实施前后政策对接等方式加强管理。
(一)金山区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区水务局已督促相关镇补办施工许可证,并承诺在下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督察指导。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问题,对多计的230.35万元相关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核减结果执行。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总投资超概算”问题,朱泾镇金龙新村(众安街以北)项目已报经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金发改投〔2016〕96号)予以追加投资。
四是关于部分项目“后期养护不到位”问题,区水务局已通知并督促相关街镇进行整改,目前各镇已落实专业养护单位定期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养护管理工作。
(二)金山区2012年度至2014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制度建立、职能发挥方面2个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已会同区财政局起草《金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专项资金补助范围、预算、协调及项目安排方面进一步发挥区节能减排办的统筹作用,目前正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过程中。
二是任务完成方面问题。区经委积极加强与市经信委相关处室的联动,会同财政、环保等部门,落实镇(工业区)属地责任。截至目前,21个未按计划建设期推进的技改项目中,已完成验收项目9个;拟验收或正准备验收材料的项目4个;已按要求申请并签订按期完成承诺书的项目6个;因市场变化等因素无法完成建设内容、主动申请撤销并退还已拨付财政补贴资金项目2个。
三是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存在“未获得清洁能源替代镇级配套资金”或“拨付后协商返还现象”涉及的项目,均为镇(工业区)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企业以书面协议方式承诺自愿放弃镇级配套资金,区经委表示会同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监督,一旦发现协商返还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关于“个别技术改造项目撤销但前期补贴资金仍滞留企业”问题,目前晨爵(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已归还资金125万元,剩余50万元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归还。关于“个别镇未按规定或公示量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已承诺加强管理,涉及各镇已承诺加强对收费人员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垃圾清运数据与实际收费金额情况的自查机制,确保垃圾清运数与垃圾收费数一致。
四是政策统筹衔接方面问题。关于“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完成后部分企业关闭、出租、替代锅炉停用或纳入土地减量化计划”问题,区经委已告知相关镇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统筹安排。关于“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项目中4家小区、企业纳管后又纳入动迁、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化计划”问题,区水务局表示将督促各镇做好项目实施前后政策对接工作,尽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保障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五、相关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3个政策执行审计项目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14份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15个问题中:11个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个问题已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的方式规范管理。
(一)金山区创业金山引导基金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基金政府出资的资金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关于“投资基金落户金山资本尚未达约定”问题,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上海盛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积极开展资本引导工作,2016年投资管理半年度报告显示,投资基金引入金山的投资资本规模已扩大至120,818万元,占约定最低值20亿元的60%,正进一步向预定规模靠拢。关于“投资基金进行的项目投资尚未充分聚集金山”问题,截至2016年6月底,通过市场化运作,子基金已完成12个项目投资落地金山合计11,639.8万元,投资基金正通过新设基金、引进民营资本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金山产业项目的对接。
二是“引导基金风险控制和防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关于“部分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未明确投资单个项目的最高比例,对子基金的风险管理未能体现投资分散原则”的问题,目前三支基金已投资4支市场化基金和16个项目,相对比较分散。关于“个别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出资认缴与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金聚子基金普通合伙人60万元的认缴资本已到位,因目前基金投资期已结束,未进一步要求其增资。
三是“引导基金参股的投资基金执行行业备案需进一步规范”问题。关于“未能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以及“备案信息未及时更新”问题,金聚基金已完成备案,庆英基金已将申报资料上传至基金行业协会网站,将根据协会审核结果进一步修改,直至完成备案,所涉及基金备案信息已更新。
(二)金山区2013至2014年度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尚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提出拟购买服务项目报财政部门。
二是关于“引入竞争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6家单位2016年相关项目均已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环保局2016年零星应急检测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流程,采取定期招标的方式建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库。其他单位均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大采购政策执行力度,规范购买程序。
三是关于“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管理尚不规范”问题,区政府机管局已印发了《关于实施合同预审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经济类合同预审和会签制度,涉及的3家单位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服务项目合同制管理。
四是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亟待健全”问题,区农委与区财政局联合对9个林业养护社开展了2012至2014年度林业养护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出台了《金山区公益林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监督考核机制。区残联及区民政局均表示将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力争全面掌握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三)金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2012年度至2014年度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任务完成方面问题。2个未关停项目已列入2016年产调计划,3个已关停项目待验收及拨付资金。
二是资金配套方面问题。关于“未获得镇级配套资金”或“拨付后协商返还”问题,区经委修订并出台了《金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跟踪管理、监督和抽查。关于“补贴资金已全额拨付项目在随后减量化协议中重复签署停产停业补偿”问题,枫泾镇已于审计后重签协议扣除产业结构调整已补贴部分,其他三镇因涉及企业减量化补贴尚未拨付完毕,已承诺实际拨付时扣除产业结构调整已补贴部分。
三是调整土地后续再利用方面问题。关于“调整腾出的土地后续再利用方案尚不明确”问题,《金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中产业结构调整由原来“拔点式”转变为成片区域调整,为配合这一方案的落实,新修订的《金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着重突出对市、区重点区域调整专项的支持,并明确重点调整区域须提交书面规划,以避免出现产业结构调整后土地闲置和重新违规招租等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整改监督,提高执行力。二是加强管理,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规范管理常态化。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部署,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切实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