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30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娣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金山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情况,请予审议。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切实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成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示分管部门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务实有效。一是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下简称公安金山分局)召开党委会通报了审计情况,金山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等3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个部门预算执行被审计单位已全部递交审计整改报告(金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等5个部门正式行文,金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等6个部门有整改方案),工程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及调查的相关单位已递交5份整改报告和13份整改回复(金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生计生委)等3家单位正式行文);二是相关职能部门从管理层面落实整改,推动整改后工作规范管理常态化。区财政局等2家单位从加强财政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控、规范执法行为等角度推进整改后相关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区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完善制度操作细则,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划土地局)等2家单位督促下级单位完善内控制度,细化长效管理工作。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尚需加强问题。区财政局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交回上级财政、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继续使用结转资金四个方面,分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分别开展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财政结余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国库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市级专款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加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
二是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区财政局表示,2015 年起,对“三公”经费预算实行单项指标控制,规范“三公”经费预算调整程序,按规定在法定时间内批复下达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指标。
三是关于财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应用管理尚需提高问题。区财政局已着手将通过2014 年度年检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导入数据库,并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模块,启用变更、撤销等功能,优化相关报表设置,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对公务卡信息管理模块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公务卡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
四是关于组织管理本级预算单位利息收入上缴有待加强问题。区财政局已对未上缴2014 年度银行账户利息的预算单位进行催缴,并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利息收入收缴的组织管理,确保本级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及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区规划土地局表示,在2016年度的预算编制过程中,项目将严格按规定细化至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对下属单位的补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是支出执行不严格问题。涉及的3家预算单位均表示将认真核实项目资金用途,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力度。如:金山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表示正加快推进2014年结转的项目,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及时进行调整,保证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对于列入2015年区教育局本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分配给下属具体执行单位的资金,到年终结算时未执行完的将收回财政总预算,避免下属单位新增财政拨款结余。区规划土地局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超预算部分但确需支出的经费列入了专项经费并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开支。
三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涉及的3个部门20家预算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解入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残联下属金山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以下简称区残服所),已将房屋出租收入18.48万元上缴财政。区规划土地局本部及下属15家单位利息收入397.41万元也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是部门收支决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经委已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将在往来款宕账的财政代编专项及市条线拨入的上级收入195.98万元和相关支出176.06万元纳入2014年度决算编报。
(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涉及的27家预算单位深刻分析了未足够重视的主观原因,均表示将加强宣传和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减少现金支出。如:公安金山分局通过公安网发布通知,强调了公务卡管理办法的使用和报销规定,要求日常支出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目录规定执行,同时增加民警的公务卡办卡数量,新办公务卡60余张。
二是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区经委已积极与相关银行对接,寻求帮助指导,以尽快注销其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国际商会的银行账户。
(三)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涉及的11家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清理核实资产、规范资产登记和会计核算。如:区残联下属金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已将29.84万元房产登记固定资产;金山区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本部已于2015年8月31日将原未经审核冲销的222.74万元长期挂账难以收回或支付的债权债务作了冲回处理;区农委下属金山区农业学校(以下简称区农业学校)等3个单位对外出租、出借的部分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区农业学校房产由区农委分管领导牵头积极进行沟通与协调,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现金管理不严格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均积极详查原因、逐项整改,1家单位已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核算,3家单位分别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现金管理。如公安金山分局通过增加民警的公务卡办卡数量,加大公务卡结算力度,同时规定对超过1,0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原则上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方式支付,以减少现金支出。
三是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的7家预算单位积极整改,4家单位及时对往来款进行了清理,3家单位聘请第三方作了专项鉴证。如:区教育局已与市教委、区财政局沟通,对以前年度遗留情况作账务调整处理;区残联本部及下属区残服所已按规定作了账务调整。
四是会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问题。涉及的7家预算单位均表示今后将加强审核,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两家单位已补齐相关资料。如:区经委已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在接下来发生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时请区财政局按规定将《入账通知书》回执送回区经委留存;区农委下属金山区林业站及金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单位已补齐了相关业务的补充资料。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1、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金山石化社区生活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单位上海金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自来水公司)已就该问题接受了金山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设管理委)行政处罚,并补办了施工中标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卫昌路、海利路下穿金山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金山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表示,将积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标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关于未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问题。新江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上海金山排海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9日举行了项目竣工备案验收会,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已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备案验收。
三是关于先开工后办理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金山新城临桂路(同凯路-亭卫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金山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表示将在以后的工程中注重建设程序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金山石化社区生活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单位金山自来水公司已就该问题接受了区建设管理委行政处罚,并补办了施工中标手续。
2、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建安工程投资超批复问题。金山枫泾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金山自来水公司表示将加强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加强和完善设计概算审批管理,提高概算准确性。
二是关于项目总投资超概算问题。山通路、山丰路下穿金山铁路立交桥及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金山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表示,将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第一社会福利院改扩建装修工程、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整体迁建工程两项目已取得区发展改革委同意调整概算的批复。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罗星幼儿园新建工程、临潮幼儿园改建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分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的问题,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区教育局表示,已要求新开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
(二)工程建设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亭林医院新建病房医技楼工程跟踪审计中工程单项增加投资约400万元的情况,项目建设单位金山区亭林医院承诺,本项目最终结算审计价控制在批复价8,938.81万元以内。
二是关于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工程跟踪审计中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到位,以及建设管理手续不严格问题,项目建设单位金山新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至7月底已取得所有材料的检验报告;同时相关科室已召开会议,将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制度,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规范,确保不再出现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的现象。
四、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一)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未及时收缴租金问题。整改责任人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及时纠正问题,制定《公租房公司租金管理制度》完善了租金催缴制度及清退机制,并组织欠缴租金的催收工作和欠租户租赁腾退工作。目前已收回欠缴租金14.69万元,其中拖欠半年以上的2户承租人在缴清房租后已办理退房手续。
二是关于部分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未正常交付使用问题。整改责任人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已委托上海石化股份公司进行配套供电建设,截止2015年10月,已完成整个小区的地下管线及电缆排管,260套公租房室外电源出线到住宅楼进户点的所有配电设施、设备已安装到位,相关住宅楼层已安装电表分户箱。待电力部门预计1个月左右的用电进户调试后,即可解决分户供电问题,并按保障房供应计划和需求投入实际使用。
(二)金山区2011至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补偿范围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产生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实际未统一的问题。自2014年起,已明确规定本市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产生医疗费用按照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
二是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报销外地医疗费用的做法与我区现行政策相矛盾的问题。自2015年起,已明确规定外地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
三是关于部分新农合参保对象不符合我区规定的问题。区卫生计生委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已规定2015年起无户籍人员不再纳入新农合参保对象;并制定了《2015年金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体操作细则》(金合医委〔2014〕4号)进一步规范中途参保人员参保工作。
2.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规定标准以及补贴残疾参保人员个人投保经费的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留存于区残服所的问题,区卫生计生委与区残联已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区卫生计生委表示,从2015年起新农合资金实行市级统筹,清算后至2015年底历年结余基金基本消耗完。区残联表示,从今年起,对于中途参保残疾人员的个人投保经费补贴以现有的历年专项结转资金进行支付,待消化完毕后再从当年度该项目经费补贴中支出,以解决结余留存问题。今年已累计支出4.464万元。
3.新农合信息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信息系统设置存在明显漏洞问题。区卫生计生委已在2015年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将医疗费用报销中“就诊医院”的选项设置予以清除,同时按政策设置医疗机构全称。
二是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新购设备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问题。目前区卫生计生委服务器更替已全部完成,未处于备用状态,留存于区卫生计生委的服务器已进入使用状态。
(三)金山区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社会抚养费案件征收不规范问题。区卫生计生委积极落实整改,对第一次缴纳额低于规定比例的案件进行催缴征收。并承诺,2015年将严格按照《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开展征收活动,不得擅自调整分期缴纳首付金额,所有的分期申请必须严格审核经济困难程度,并按照规定程序方可作出分期决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形成统一标准,不断提升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卫生计生委已向区财政局提出调整请示,在《关于调整区卫生计生系统相关单位2014年项目经费的请示》(金卫计财〔2014〕8号)中,明确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社会抚养费非税收入补助支出)年初预算70万元调减,本年不再安排支出。2015年将不再安排与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额挂钩的专项工作经费。
三是关于社会抚养费基础信息管理不完整问题。区卫生计生委及时整改,目前已完成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所有征收案件的录入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对新增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必须在区卫生计生委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的15日内将案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征收信息维护工作纳入对基层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四)金山区2012至2014年度公用民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公用民防工程总体老旧程度严重问题。金山区民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防办)从本区实际出发,一是加强了日常管理。落实了每月两次对公用民防工程的日常检查,同时分年度制订维修养护计划,年内对4个、4千平方米的公用民防工程进行维修养护,以保持公用民防工程良好的使用状态和防护能力。二是强化分类管理。积极争取市民防办相关部门支持和帮助,对部分年久失修的早期公用民防工程进行专门勘查复核,对没有修复和使用价值的工程申请报废,对能够修复使用的人防工程,已向市民防办申请增拨维修费及时组织维修。通过分类复核、分类管理,实现人防资产价值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二是关于公用民防工程权属不清问题。区民防办专门请示了市民防办法制处,从完善公用民防工程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对全区所有公用民防工程档案进行了整理,将保留报废工程列入台账管理,以确保所有公用民防工程有据可查、有账可查。下一步还将通过现场安装标识牌、对损坏部位进行修复、定期检查等工作措施,全力消除保留报废公用民防工程的安全隐患。
三是关于公用民防工程建设与地区民防工程总体发展不匹配问题。区民防办对此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决定把公用民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作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点,积极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土地局等部门沟通,协商推进全区“十三五”民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来推动公用民防工程建设规划落地,力争“十三五”期间公用民防工程建设实现零的突破。
四是关于公用民防工程出租出借管理不严格问题。区民防办及时完善了出租出借公用民防工程协议。对两处临时使用的公用民防工程签订了使用协议,明确了使用时限,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完成了出租出借公用民防工程的使用备案登记,按照民防工程使用备案的要求,督促两家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备案登记手续。
五、相关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提高采购的效率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审核,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体系,并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关于部分单位尚未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问题,区财政局已提出整改措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业务的内部实施机构、各参与科室和人员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将继续支持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继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促进整改后相关工作规范管理的常态化。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部署,继续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切实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