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娣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把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继续深化财政、政府投资、民生、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审计,实施完成了对59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服务本区改革发展大局。
2015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量188.81亿元、支出188.74亿元,结余0.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5%;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9.25亿元、支出28.95亿元,结余0.30亿元,与调整预算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325万元、支出1,930万元,结余395万元,完成预算的84.91%。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2015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55,049万元,较上年增长10.80%;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规模,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区本级“三公”经费执行较上年下降13.10%;进一步梳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组织部门清理上缴存量资金14,749.76万元。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加大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三农”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力度。2015年度,区财政局安排用于“三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投入方面的支出共计725,805万元,比上年增长4.46%。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资金24,127万元;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制度,2015年组织本级预算单位执行购买服务支出37,324.35万元。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市财政局考评为优秀;落实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要求,2015年将670,000万元的政府债券纳入预算收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试编正式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收支总体平衡,强化财政支出保障,支持经济和民生的各项事业建设,进一步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一)组织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本级财政支出执行资金继续新增国库结转结余,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剔除按相关规定结转资金后新增结转结余41,296.22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收入2,223.93万元沉淀专户两年以上未作统筹使用;年度预算支出执行资金结转结余27家单位形成新增结转结余535.37万元,且39家单位历年基本支出结余902.04万元未统筹使用继续结存。
(二)部分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已逾期尚未收回
如对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对上海金山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借款10,000万元均已逾期,至目前仍挂账尚未收回。
(三)组织管理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尚不严谨
“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金额3,509.54万元需进一步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部分单位组织公务卡使用管理尚不规范
79家预算单位327.76万元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后未通过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销。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信息公开。区财政局正在逐项落实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经对区水务局、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防办、金山报社6个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抽查所属预算单位32家,审计各类资金及资产共计31.74亿元。这些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29.2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尚需加强。区水务局等3个部门12,646.24万元项目资金(包含历年)因预算执行率不高等原因致资金结存;区水务局、区民防工程管理所等3家单位历年市级专项结余资金5,696.48万元长期沉淀单位专户。
2.决算编制管理尚需完善。区民防办等4家单位54.69万元决算编制不准确完整,未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结果。
3.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等2家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2.3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4.支出执行不规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术开发合同15万元未严格按实施进度支付;下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2家单位4辆公务用车经费超定额标准支出2.83万元。
(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区体育局等5家单位购买货物、工程、服务支出476.3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2.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区财政局2015年使用现金报销公务卡结算目录内支出37笔计4.65万元。
(三)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金山报社2015年购入电脑、打印机等4.6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登记入账。
2.往来款管理不规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上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并收取评审费用及支付相关费用,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本年收支并结存88.50万元,造成年度收支不准确;区水务局等3家单位往来账款300.92万元长期挂账。
3.会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金山报社等2家单位组织活动支出2.95万元无具体活动明细。
对上述问题,区人民政府要求各预算部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严肃预决算编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正逐项研究,积极落实整改。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我局对47个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44个竣工决算审计中审计送审投资总额75,138.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送审额51,626.06万元),审定工程投资68,585.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7,048.00万元),累计核减6,553.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核减4,578.06万元),总投资核减率8.72%,建安工程核减率8.87%。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1.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如金山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公交、长途)站房新建工程项目中个别地块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二是个别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如新建金卫小学(绿地园区)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已开始施工,原区建设交通委对此行为行政罚款2万元,金山卫镇人民政府已补办了施工许可证。
2.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总投资超概算,如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16.88%;金山区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虽然总投资低于概算投资,但仍存在少量单项工程548.16万元建安费超概算情况;二是部分项目多计项目成本,12个竣工决算项目合计多计建安工程投资3,239.45万元、多计待摊投资137.40万元,如公安金山分局道路车辆智能识别系统工程、金山区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及婚姻管理所装修工程等。对该部分多计成本审计已要求核减。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分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设单位对朱行小学(金工小学)校安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分项目单独建账核算;二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民办金盟中学校安工程(抗震加固)等3个项目分别竣工于2013、2014年,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于2015年才编制完成。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上海化工区1公里限制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至四批次居民动迁情况跟踪审计。截止审计日,动迁专户已累计支出147,159.25万元。已搬迁户数1,289户,完成率97.87%。审计发现在第三、四批次搬迁中多计部分农户期房过渡费、补偿费106.8万元,另有划拨动迁公司的过渡费27.37万元需退回。
2.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病房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截止审计日累计工程形象进度约70%,累计支付资金5,184.99万元。项目建设用地及施工等程序、招投标情况等符合相关规定。
3.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迁建肿瘤治疗中心和核医学科用房工程跟踪审计。截止审计日,已到位资金共计2,801.65万元,累计支付资金2,623.43万元,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批复范围内。
对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强化基本建设项目监管,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概算执行和投资控制,规范财务核算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民生审计情况
(一)金山区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批复总投资39,045.67万元,截止审计结束日已付款13,960.91万元。除漕泾镇外,其他项目均已竣工。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推进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方面已初显成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朱泾镇、亭林镇、吕巷镇和山阳镇的8个截污纳管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二是8个分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230.35万元;三是朱泾镇的金龙新村(众安街以北)截污纳管项目超原概算23.66万元;四是部分项目后期养护不到位。如金山卫镇、朱泾镇个别雨水检查井井盖破损、雨水篦子堵塞等。
(二)金山区2012年度至2014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2至2014年度,区本级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92,124.52万元,实际拨付115,187.31万元(包括市、区、镇三级资金)。本项目重点针对其中的清洁能源替代、垃圾处置、技术改造、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4类项目,涉及资金61,287.5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扶持政策和措施不断完善,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政策效果逐渐显现,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制度建立、职能发挥方面。一是我区尚未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二是区节能减排办在资金统筹协调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2.任务完成方面。受市场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21个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建设期推进,占全部项目的43.75%,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中9家企业未获得镇级配套资金186.68万元,且2014年后部分项目存在拨付后协商返还现象;二是个别技术改造撤销项目前期资金仍滞留企业;三是本区未及时调整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个别镇未按规定或公示量征收。
4.政策统筹衔接方面。一是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中15家企业完成后关闭、出租、替代锅炉停用或纳入土地减量化计划,涉及补贴资金831.08万元;二是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项目中4家小区、企业纳管后又纳入动迁、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化计划,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五、相关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金山区创业金山引导基金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创业金山引导基金设立于2012年12月,总规模3亿元,区财政局和区国资委已出资2.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引导基金的对外股权投资运作正有序进行,资金杠杆乘数效应已初步显现。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引导基金政府出资的资金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投资基金落户金山资本尚未达约定的“引入金山区的创业投资资本至少放大为20亿以上”规模,截至2015年6月,引导基金实际出资已达总规模的74.5%,而引入金山区的投资资本募集规模总计99,258万元为约定最低值的49.63%,实际资本到位83,633万元仅占约定最低值的41.82%。二是投资基金进行的项目投资尚未充分聚集金山。截至2015年6月,8个投资基金仅完成投资金山8,810万元,与约定的“引导基金实际出资的2倍”要求尚有35,890万元的差距;项目投资期已满的3个投资基金实际落地金山投资未达合伙协议要求;4个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未能明确项目投资落地金山要求。
2.引导基金风险控制和防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引导基金在与部分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中未能严格按规定明确投资单个项目的最高比例,未能体现投资分散的风险管理原则;二是个别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出资认缴与协议约定不符。
3.引导基金参股的投资基金执行行业备案需进一步规范。一是截至2015年8月,2个直接投资基金及1个间接投资基金未能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二是已行业备案的5个投资基金部分备案信息未及时更新。
(二)金山区2013至2014年度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3至2014年度,我区实施购买服务的单位分别有156家、192家,用于购买服务资金总体规模分别为35,800.17万元、41,167.43万元。2015年,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了《金山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目录,为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尚不规范。2013至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尚未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预算编报内容;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2013、2014年定向购买方式占购买服务总量较高,分别为67.73%和60.33%;抽查的930.44万元同类项目集中委托比例较大; 2,248.91万元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420.6万元应急、突发项目直接委托;三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管理尚不规范。抽查发现417.56万元购买服务项目未签订服务合同;四是政府购买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亟待健全。抽查2013年、2014年拨付基层组织经费2,406.47万元资金使用尚缺乏有效监督。
(三)金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2012年度至2014年度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共完成调整任务172个,91家单位获得经济补偿,截止2015年底已下拨16,043.95万元。2012至2014年度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政策和保障措施不断加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任务完成方面。截止审计日,尚有2个项目未实施关停,3个已关停项目待验收及拨付资金;二是资金配套方面。2012年11家企业未获得镇级配套资金;4个项目已拨付镇级配套资金409.64万元协商返还;4个补贴资金已全额拨付项目在随后的减量化协议中重复签署“停产停业”补偿198.12万元;三是调整土地后续再利用方面。个别195地块完成调整后闲置,或转租不符合产业规划企业;部分198地块完成调整后已纳入减量化计划仍继续招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产业把控难度。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修订已有但不符合当前实际的制度规定,加快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二是进一步突出区节能减排办、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公室等综合管理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功能。
(二)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协同推进
一是各部门应按照区“三化一同步”要求进行管理,完善项目推进报送机制及工作考核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和督办力度;二是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工作条线,形成多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政策衔接。
(三)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约束意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三公经费”等各类预算的支出定额、控制标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四)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及时纠正审计反映问题,研究采纳审计建议;二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健全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区财政应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单项审计报告,对重要审计情况已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要求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审计后的整改、督查,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具体整改情况,将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