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在金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张娣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服务金山改革创新大局,深化财政、政府投资、民生等领域的审计,实施完成了对34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加大对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存量资金管理和民生绩效的关注力度,坚持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相结合,为维护本区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经制度执行、深化改革促进良治发挥积极作用。
2014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量129.01亿元、支出总量128.74亿元,结余0.27亿元,与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0.99亿元、当年支出执行34.78亿元,结余结转下年6.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905万元、支出3,905万元,与预算持平。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重点保障社会民生,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财力保障重点向民生、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倾斜。2014年,区本级安排除部门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外的公共财政支出合计54.08亿元,其中教育1.5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82亿元、医疗卫生4.21亿元,节能环保9.65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5.21亿元、农林水事务4.93亿元。
——大力推动经济转型,不断增强财政政策导向。财政支出注重发挥杠杆作用和政策导向功能,以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2014年区本级安排科教扶持、重点技改和产业引导等专项支出1.38亿元,企业职业培训补贴1.68亿元,中小企业发展扶持3.83亿元。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规模。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制定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区级管理办法,完善行政运行经费定额标准,严格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2014年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2.96%。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管理体制机制。2014年扩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加强对民生及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清理甄别本区存量债务,建立区镇两级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试编区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制定《“万人就业项目”调整完善和属地化管理相关经费管理办法》、《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等。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财政局着力加快财政制度改革,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支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但审计也发现:
(一)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尚需加强
一是年度本级财政支出执行资金结转结余国库继续新增,剔除区财政口径按相关规定结转的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支出后,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结转结余国库15,762万元。二是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执行资金结转结余90家预算单位3,363.0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组织编报部门预算调整时未对其中的“三公”经费予以单列明确。二是未及时批复本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部门预算。
(三)财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应用管理尚需提高
一是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的财政管理信息尚未全面。二是信息系统公务卡管理模块的统计分析查询数据应用尚不规范。
(四)组织管理本级预算单位利息收入上缴有待加强
区财政局未及时组织164家全额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上缴单位银行账户利息收入。其中:行政单位46家,占行政单位总数的86.79%;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8家,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总数的58.13%。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盘活既有存量,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严格管理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区财政局正在逐项落实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6个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及43家所属预算单位、2家下属独立核算非基层预算单位、2家镇级相关基层单位,抽查各类资金及资产总额83.79亿元。这些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7.5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区规划土地局本部“对下属单位补助”190.00万元专项预算,未严格按规定细化到具体补贴单位。
2.支出执行不严格
一是项目因推进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年度预算执行率不高,区教育局本部51个项目预算55,719.62万元,实际完成30,793.38万元(占55.26%),其中预算合计7,903.76万元的碧海(宏阳)幼儿园等6个项目年度执行为0,预算安排5,193万元的第二轮校安工程年度执行84.38万元、仅占预算的1.62%。二是支出超预算,区规划土地局下属地籍事务中心及执法大队的公务执法车辆经费超预算支出合计9.47万元。三是部分财政专项结存部门下级单位,区教育局本部年度新增的1,834.94万元财政拨款专项结转结余资金实际结存在部分下级单位。
3.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如区残联下属残疾人劳动服务所2014年房屋出租收入18.48万元在往来款核算,未上缴国库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预算单位账户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如区规划土地局本部及下属15家单位2014年度的397.41万元利息收入作单位其他收入,未上缴国库。
4.部门收支决算编制不完整
区经委在往来款宕账财政代编专项及市条线拨入的上级收入195.98万元及相关支出176.0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决算编报。
(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
如公安分局年度公务卡结算支出总额低于现金支出211.81万元,其中现金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目录的支出有191.70万元。
2.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区经委未严格执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制度,下属事业单位金山商会的银行账户2014年未发生资金往来,但未及时清理注销。
(三)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不严格
一是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如区残联下属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对已办妥产权登记的4个商铺未及时按29.84万元购置成本登记固定资产。二是资产报批程序执行不严格,如区农委本部未经审核审批冲销222.74万元长期挂账难以收回或支付的债权债务。三是资产权属管理不明晰,如区农委下属农业学校等3个单位,对外出租出借的账面1,277.59万元房屋建筑物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2.现金管理不严格
如公安分局2014年办案差旅费及鉴定费等支出使用大额现金合计204.24万元。
3.往来款管理不规范
一是往来款核算不规范,如区教育局本部及所属工业学校,在往来科目核算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合计3,057.41万元。二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如区残联本部及下属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有3年以上已无需支付的款项合计396.44万元宕账“其他应付款”。
4.会计凭证附件资料不齐全
如:区经委对由财政直接支付的201.71万元单位支出进行核算时,未严格按规定将区财政提供的《入账通知书》作为凭证附件;区农委下属林业站及动物疫病预控中心支付合计9.6万元的职工疗休养支出未附活动组织方案、行程安排或其他证明材料。
对上述问题,区人民政府要求各预算部门细化预算编报、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集中支付改革制度、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规范银行账户、资产及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规范部门预算执行。相关部门和单位正逐项研究,积极落实整改。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对本区20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计送审投资总额158,111.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送审额131,758.18万元),审定工程投资145,765.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20,968.44万元),累计核减10,824.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核减10,789.74万元),总投资核减率6.85%,建安工程核减率8.19%。从审计情况看,我区建设投资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金山石化社区生活水系统改造工程,因项目应急启动而采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卫昌路海利路下穿金山铁路立交桥工程,因与金山铁路支线同步推进建设而直接确定延用金山铁路支线改造工程的中标单位。
二是未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新江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2011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虽已通过工程结构、设备及环保验收,但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是先开工后办理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金山新城临桂路(同凯路-亭卫南路)建设工程,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金山石化社区生活水系统改造工程,输水管道工程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泵站改造工程由于原石化泵站资产交付时无房屋权属证书而至今未见施工许可证。
2.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安工程投资超批复。金山枫泾供水工程,因标外工程、图纸变更和签证增加,实际建安工程投资超原批复1.95%。
二是项目总投资超概算。山丰路下穿金山铁路立交桥及道路工程、山通路下穿金山铁路立交桥及道路工程、区第一社会福利院改扩建装修工程、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总投资超概算比例分别为39.18%、34.99%、18%和7.25%。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不规范。临潮幼儿园改建、区教师进修学院迁建以及罗星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未进行分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二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临潮幼儿园改建、区教师进修学院迁建以及罗星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分别竣工于2014年1月4日、4月20日及7月23日,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于2015年5月才编制完成。
(二)工程建设阶段性跟踪审计情况
1.亭林医院新建病房医技楼工程跟踪审计
亭林医院新建病房医技楼工程,总投资为区财政资金8,938.81万元,项目建设采用代建制管理。跟踪阶段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代建单位建立了合同、投资、招投标、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执行基本有效,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均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
跟踪审计发现,该工程立项建设地理位置特殊,为解决因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及南侧老病房楼向北倾斜的问题,发生工程单项增加投资约400万元。审计已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做好总体论证和总盘控制、进行投资控制和资金运用综合平衡工作的建议,并要求其在发生投资总额超概算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2.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工程跟踪审计
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一体化建设EPC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工程总投资6,124万元。跟踪审计阶段及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到位。工程2014年12月3日已开工,但至2015年5月12日才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二是建设管理手续尚不严格。施工现场进出场材料的检验流程部分资料缺相关单位盖章,工程进度已达95%但相关设计变更、签证等手续均未完成,存在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的现象。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财务核算,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民生审计情况
(一)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跟踪审计
2014年度,我区全面完成上海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11,347.7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未及时收缴租金
截止2015年1月,签约出租的137套公共租赁住房有82户(占59.85%)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租金合计14.69万元,其中2户拖欠租金半年以上。
2.部分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未正常交付使用
石化一村260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装修工程竣工于2013年10月,但由于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的供电扩容配套长期未解决,而未及时交付投入正常使用。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跟踪审计情况,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已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欠缴租金14.69万元,并对拖欠半年以上的2户承租人清缴房租后办理退房。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已就260套公租房供电配套工程与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签署委托合同,现工程已启动,260套分户电力供应已申报。
(二)金山区2011至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基金当期筹资40,401.32万元,使用历年结余2,591.59万元,总支出42,992.91万元。新农合基金实行“区级统筹、分级管理”,历年上海市新农合绩效考核中我区均名列前茅。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新农合基金对保障参合农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策执行的严格规范性尚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补偿范围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产生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尚未统一。抽查的7家镇级合作医疗事务所中,4家按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区级操作比例、2家参照定点医疗机构的本市同类报销比例、1家两种比例兼存。
二是部分医疗机构仍有报销外地医疗费用的现象。2012至2013年间,3家镇级合作医疗事务所在我区政策范围之外,补偿4人次外地医疗机构医疗费用1.33万元。
三是部分新农合参保对象及程序尚不严谨规范。审计年度内,6个镇42人次无户籍人员参加新农合,应集中参保而实际中途参保14人次。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2013年末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规定标准1,220.60万元。二是2011至2013年度,补贴残疾参保人员个人投保经费的财政专项资金尚有33.79万元结余留存于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3.新农合信息系统设备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截至审计结束,为系统升级新购的18台服务器中,已分配至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更替老旧前置机的17台有8台仍处于备用状态,留存的1台尚未投入使用。
(三)金山区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19件,资金上缴市、区两级财政合计340.07万元,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执法流程基本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社会抚养费案件征收不规范
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分期缴纳案件中,有8件第一次缴纳额低于规定比例。
2.社会抚养费征收资金管理不规范
区卫生计生委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向各镇、街道、工业区返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40%合计133.34万元。
3.社会抚养费基础信息管理不完整
有219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31.51%合计69件的资料信息,未按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及时输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保障房供应管理,严格新农合相关政策执行、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民生投入的惠民效应。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落实整改。
五、相关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金山区2012至2013年度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我区政府采购执行338,517.96万元,其中公开招标316,723.17万元,2013年比2012年分别增长10.23%和11.5%。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的政府采购格局进一步巩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仍存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部分单位采购目录内项目未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如部分单位采购空调、计算机等29.70万元,装修和维修工程支出215.36万元,年报审计服务35万元等。
2.个别部门公车加油、维修及保险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
如汽车燃料费27.91万元、维修费17.97万元和保险费4.73万元等。
3.个别单位未严格按规定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采购
如将总额为166.67万元的1个养护项目拆分成4个标段,以分别适用分散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二)部分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仍未规范建立
抽查的19个区级预算部门有15个尚未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抽查的1镇1工业区均未制定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已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提高采购的效率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为规范预算执行,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要求:
(一)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
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以项目、科目、部门、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各类收入、增量与存量、编制与执行为切入点,着力盘活已有财政存量资金,避免形成新的财政存量资金,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妥善解决目前预算执行偏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化业务管理广度和精度,将信息化建设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把信息技术融入财政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理财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上下贯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现代财政管理。
(四)加强内外监督,建立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进一步全面推进《金山区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方案》,加强区级预算单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时监督和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的建立和制度实施情况,增强单位内控执行力,促进提高预算收支、资产控制、采购管理、建设项目控制等重要事项的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适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机制。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单项审计报告,对重要审计情况已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要求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审计后的整改、督查,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具体整改情况,将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