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区审计局 柏永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7月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嘉定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财政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11月4日,董依雯副区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完善审计整改联动督查机制。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整改效果。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基金结转不超过基金当年收入30%的规定,将超比例部分的6803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6年初预算已动用44200万元后,又进一步盘活了存量资金,动用了172323万元,其余部分在调整预算时再作安排。
(三)对国资收益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国资收益结余5403.54万元全部收缴财政。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1.对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采购占全年采购批次过高的问题,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杜绝今后,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对部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政府采购中心也将杜绝今后,避免招标文件出现限制性条款,并按照法定要求规定招标时限,严格审核供应商招标文件,规范项目合同签订。
(二)对部分街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问题,相关街镇已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对今后凡是涉及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计划。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内容缺乏编制依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指标不够量化且不够全面,预算内容调整幅度较大、整体执行进度滞后,以及配套资金管理流程缺少复核环节、奖励办法不够明确等3大类问题,区财政局已经要求相关预算部门整改,预算部门也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措施。区财政局将从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督促预算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无明细、未及时入账、有物无账、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的问题,区残联、区规土局已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未入账固定资产入账,并进行资产盘点清查,完善资产编号,清理核销报废资产,实现账卡物相一致。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
1.对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具体用途的问题,区绿容局已制订《预算业务控制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细化到每个明细项目具体用途;区土储中心已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时,将项目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项目后再上报区财政;区规土局已在2016年起,严格按规定加强项目预算细化工作,使得项目编报符合预算编制要求。
2.对个别项目预算申报金额过高的问题,区绿容局已制订《预算业务控制制度》,要求下属各预算单位准确编制项目预算。
3.对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将专项资金拨付财政所,纳入镇级收支两条线管理。
4.对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区绿容局已加强对下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跟踪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使用。
5.对个别专项未按预算批复口径支出的问题,区规土局已在2016年专项预算执行中杜绝此类问题,并在2017年年初预算编制中认真仔细科学编制,确保预算实际支出内容与规定用途一致。
6.对部分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问题,区残联、区绿容局、区规土局、区人社局均已表示将进一步科学编制预算,加强专项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动迁安置房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对尚未建立动迁安置房源收储台帐,且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已对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排摸核查,制定实施了《安置房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各个环节部门职责,加强了安置房源管理。
2.对未建立动迁房出售价格确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定价机制的问题,区土储中心拟将储备成本和安置房源建设成本分离并按规定价格供应,2016年8月,区房管局已会同多家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将土地储备发生的前期费用亏损由实际使用单位按回购面积予以分摊。
3.对部分安置房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将根据全区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结合西门旧区改造时机,对回购的宝菊新家园等空置房列入征收补偿方案,以逐渐使用和消化。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对历年来有136幅地块已出让未及时结转成本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已在梳理历年出让地块明细,按类分别进行整改。
2.对地块储备时间较长,造成储备成本增加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已在梳理摸清储备地块情况,除少数地块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原因,目前还难以解决外,其余23幅地块,将根据地块动迁、费用梳理、出让等情况进行结转。
(五)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规土局已于2016年8月清理上缴往来资金4440.23万元,其余5789.60万元因款项形成历史原因、项目未完成等仍在积极整改中;区绿容局已清理销账应收投资款、应付奖励费等293.82万元,应付的绿化保证金715.23万元正在梳理中,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区土储中心已梳理摸清往来款情况,于2016年8月结转应收应付款项470.08万元,其余986.08万元往来款待进一步梳理后结转;区人社局已清理下属的劳动资源公司宕账应付款项2238.03万元,其余1931万元正在梳理整改中。
五、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扶持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江桥镇、华亭镇已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扶持资金支付管理,监督检查各经济城对施工企业财政扶持情况,督促经济城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徐行镇制定实施了《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口径》,严格按照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制定相关扶持资金发放考核办法。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对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华亭镇、徐行镇已在2016年预算编制时按照《新预算法》及最新规范办法认真编制全口径部门预算,并做好调整预算编制工作。
2.对部分项目存在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及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华亭镇已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组织预算管理业务培训,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嘉定镇街道已制定了《嘉定镇街道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从制度上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徐行镇已在2016年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预算支出执行,及时调整相关预算;江桥镇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加强项目支出执行管理。
(三)资产管理方面
1.对往来款项未清理的问题,华亭镇已清理应收应付款项2305.28万元,并将继续清理宕账往来款,按照镇有关部门审核、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讨论等程序进行相应处理;徐行镇已清理镇级公司内部往来52752.33万元,拟对符合核销条件的款项按决策程序进行核销;江桥镇已督促进一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加大清理力度,但因往来款成因复杂,且涉及纳税事项,需逐步予以清理;嘉定镇街道已于2016年6月清理完毕往来款项2704.93万元。
2.对部分收入未及时结转的问题,华亭镇已将企业租金、管理费等629.57万元结转收入;嘉定镇街道已将下属企业长期挂账的维护费收入及财政结余资金865.33万元结转收入;徐行镇正在积极梳理历年挂账的资产转让收入,待清理完毕后按规定程序结转。
3.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嘉定镇街道已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人员,全面清理街道固定资产情况;徐行镇已对各部门现有实物固定资产逐一进行了盘点清查,建立了固定资产电子台账;华亭镇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按照规定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4.对投资未见收益的问题,江桥镇已在积极整改中,其中:投资的江桥商业投资公司正在做清算评估审计;投资的慧创现代公司因涉及政府动迁配套商品房、政府土地回收等相关事项正在结算,需清算完毕后再予以投资清算。
六、区管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新城公司正在对长期宕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对确实无需支付的款项拟在今年年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交发公司宕账的往来款主要是轨交11号线动迁资金及支付的土地储备费,已与区土储中心核对清理往来款,预计年底前完成;国资公司已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对长期无变动的应收款项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已清理完毕宕账款项14265.91万元。
(二)对未及时确认收入的问题,新城公司已完成整改,将下属住宅公司的预收账款4938.61万元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交发公司已结转确认收入49052万元,下属云翔公司宕账的动迁房差价款3220.01万元,将在2016年底取得税务开票后结转收入。
(三)对部分担保业务存在风险的问题,国资公司已将抵押房产拍卖并收回担保代偿款1000万元,其他担保代偿款及利息1470.69万元所涉及的事项已按照司法程序正在处理过程中。
(四)小额贷业务管理方面
1.对贷款逾期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国资公司正在对贷款人所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后续贷款回收将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2.对放贷至嘉定区外的问题,国资公司已将区外发放贷款总额从4545万元降至3850万元,在今后放贷业务开展中尽可能控制在本区范围内。
3.对借款余额超过50万的借款人数超标准的问题,国资公司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缩小贷款金额,充分挖掘三农与小企业的小额贷款资金需求,以整改借款人数超标准问题。
4.对出借给同一企业贷款余额超资本净额标准的问题,国资公司已在2014年底前整改完毕,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贷款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绿化养护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绿化项目移交养管协调机制不完善、日常养护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区绿容局已与新城公司协商一致,由新城公司对“四大景观”历年来损坏的设施进行修复,并及时将修复完毕的项目移交区绿容局管理;江桥镇已承诺将加大绿化养护资金投入,逐步推行绿化养护市场化,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工业区将于年内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养护服务等方式,对景观林地和道路绿化进行市场化管养运作;新城公司已在逐步用银杏树进行树种替换,江桥镇将结合土壤质量和气候条件探索适合的种植树种,以解决后续养护中新树种成活率低等问题;区绿容局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各街镇的联系,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占用绿化的现象发生。
(二)区养老机构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养老床位配置、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区民政局将通过制定《嘉定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来推动《嘉定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落地,督促养老床位不足的街镇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将加大对相关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床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督促街镇根据养老机构运行实际情况,予以必要的财政补贴,确保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还将进一步调整修订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护理员收入增长机制,提高行业吸引力,壮大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提高机构服务质量。
(三)街镇成校合作办学情况专项审计
对相关成校与所办的民非机构在办学场地等多方面关系未理清、部分成校在民非机构支出劳务费、部分成校所办的已歇业民非机构难以注销的问题,安亭镇等5家成校已与所办的民非机构脱钩,相关成校已杜绝在民非机构支出劳务费、兼课金的做法,马陆镇等3家单位已在积极办理有关民非机构注销手续,但因与主管部门的清算要求不符,注销难度较大。
(四)区停车场库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全区停车泊位缺口较大、静态交通专项规划未能及时落地以及未能将部分可利用的无证经营停车场纳入规范化管理等停车场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建管委将进一步保障配建停车设施的源头供应,积极协调停车设施共享利用、充分利用闲置地块增加停车泊位等方法,缓解停车位供需紧张;聘请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着手《嘉定城市停车系统综合评估及老城区停车系统实施方案深化》的研究,提出近远期我区停车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需求;区交通执法大队和区运管所将对无证经营的停车场进行了整治,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已要求企业按规定办理备案,关停不具备备案条件的无证停车场;区建管委还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道路停车场委托协管单位管理工作,鼓励适度竞争、专业化管理,做好道路停车经费支出的绩效评估。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方面
1.对33个项目未实行区内公开招标的问题,徐行镇已出台《徐行镇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今后将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镇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江桥镇已重新制定涉及建设项目、建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出台了《江桥镇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在今后对照实施。
2.对7个项目暂定价部分应招未招的问题,徐行镇已出台《徐行镇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将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镇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新城公司已于今年6月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交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3.对3个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对部分招标内容把关不严的问题,新城公司、再生能源公司、区绿容局在今后将督促招标代理公司严格审核投标书的内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4.对S5高速公路生态廊道景观工程,在未实施招投标的前提下先施工了“样板段”工程,占全部工程的28%的问题,区绿容局已表示将杜绝今后。
(二)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新城公司、交发公司、国资公司、华亭镇、江桥镇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合同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对工程违规转包的问题,新城公司、疁景公司、绿容局、江桥镇将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对未编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新城公司正在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已累计完成23个项目的财务决算,计划于2018年内完成剩余完工项目的财务决算;交发公司正在梳理已竣工结算项目,对从原建交委转入的项目,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竣工结算,对从2015年起由交发集团立项到竣工的项目,将按照规定办理财务决算,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国资公司已根据区审价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在推进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江桥镇已明确了镇级项目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协调做好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移交结转手续。
(五)对已竣工项目未及时归档的问题,国资公司已于2015年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归档目录,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目前完工项目已全部完成档案归档,未完工在建项目也已按工程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江桥镇已重新讨论涉及建设项目、建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出台了《江桥镇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在今后对照实施。
(六)对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再生能源公司已及时组织人员督促施工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到岗,并针对监理人员设置了考勤设备,通过考勤保证监理人员足额到岗。
(七)对设计费超标准的问题,飞联公司、新城公司将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
以上是本次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得到了纠正。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整改涉及全区性的或多部门,统筹解决难度大、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及时整改;有的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有的是相关制度规则不符合实际,未及时修订完善;有的是整改推进慢,整改中遇到了实际困难,整改效果不理想。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