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7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建议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审计结果及整改工作,杲云区长专门听取了财政审计工作汇报,指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并由孙伟副区长牵头组织召开了财政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相关单位限期反馈整改情况,主管部门协助推进整改,区审计局了解指导整改,及时提出财政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领导要求,坚持和完善“全程整改、走访了解、协助督改”的整改工作方式,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和集中走访了解,联合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具体整改,切实将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相关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整改实效。一是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区卫计委、区文广局、区档案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主动回应,审前自查自纠,审中即知即改,审后限期整改,提高了审计整改率。二是注重机制制度建设,加强源头关键点管控。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房管局、新城公司等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建章建制,财政局已商机管局,着手完善政府集中采购操作相关规定,重点加大对工程类、服务类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管力度,从2014年起各街镇、委办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已得到明显规范。三是主管部门协商推进,务求整改取得实效。蔡潇飞副区长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污水管网建设和养护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责成水务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积极推进一、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做好污水管网管养后续工作,水务局已制定《嘉定区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及资金补贴(暂行)办法》。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州桥市心河道清污净水工程已开工建设。
截至2014年11月中旬,2013年度区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应整改的48个问题中,已整改43个,整改中或承诺整改5个,应整改金额24.25亿元,其中:已整改金额20.4亿元,整改中及承诺整改金额3.85亿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5年预算布置及2014年预算调整中,已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及时调整收入预算,提高收入预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对历年基金项目清理后转预算外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政府性基金4个项目1304.84万元作为调入资金收归政府性基金核算。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的管理,对历年暂存项目及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结余进行清理时,严格区分结余资金性质进行核算。
(三)对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财政专户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2503.11万元上缴国库管理。
(四)对部分专项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后续管理中,对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健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在2014年进一步规范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街镇职工职业培训补贴覆盖面低且资金结余量大的问题,区人社局将根据市人社局修订后的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相应出台本区职工职业培训细则、培训清单,明确补贴范围。2014年6月,已建立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信息化平台,培训项目已上线运行,采用拼班等形式使职工职业培训得到进一步整合。
四、政府采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1.对部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采购的问题,除因受人员专业技能限制,暂对工程类以及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专业设备货物类、特殊技术服务类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外,其余集中采购项目均由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组织实施。
2. 对部分项目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政府采购中心已对招标过程中发现暂估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督促采购人按规定进行二次招标。
(二)部门政府采购方面
1.对部分分散采购项目未履行相关程序及手续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操作相关规定,加大对预算单位采购的监管力度,将分散采购纳入财政管理系统,加强与市级财政平台的对接,实施分散采购的全面监管。
2.对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从2014年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三)街镇政府采购方面
1.对年初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相关街镇已从2014年起对应当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编报采购预算及计划,采购项目有变化的,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调整预算,并严格执行。
2.对部分服务类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除部分合同未到期项目外,相关街镇已从2014年起将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3.对归档资料不够齐全的问题,相关街镇已全面整理归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补齐缺失资料,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并将政府采购资料归档在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中予以明确。
五、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对部分财政性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有关街镇已将所属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或收支两条线管理。
2.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街镇已加强预算拨款的管理,严格按预算拨款,杜绝超预算拨款现象。
3.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街道已从2014年起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拨款、支出,杜绝专项支出无预算现象。
4.对未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从2014年起,细化项目预算,分解落实到具体用途,并在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支出标准和具体内容。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对预算执行与申报口径不够一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从2014年起,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拨款、支出,对不再执行或需要变更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执行率。
3.对专项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从2014年起,重新研究设置专项绩效指标,使指标更加规范、合理、科学、可量化。
(三)资产管理方面
1.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账外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将已报废、不存在或产权已变更的固定资产办理核销手续及账务处理。各单位都已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将盘点结果与财务部门核对,及时做账务处理。
2.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落实专人清理长期往来款项,收回出借款,已报批难以收回的应收款。
六、区管企业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重大经济决策未经审批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按照区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重大事项报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二)对个别企业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由专人负责编制企业预算及调整预算等工作,建成预算管理信息化模块,严格控制预算费用支出。
(三)资产管理欠规范方面
1.对存在投资风险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转让对外股权投资,不再为担保已到期的投资担保。
2.对部分贷款存在偿还风险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收回贷款780万元,其余贷款将通过动迁补偿款扣划、诉讼、续借等办法处理,并加强内控管理。
3.对部分款项长期宕账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收取、审计后报批核销处理相关往来款,部分往来款继续清理催收。
七、专项审计调查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调查
1.对2个项目土地前期开发及补偿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2个大居属市、区两级联合储备的基地,区土地储备中心已按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指导意见落实整改。
2.对部分市属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配售滞后的问题,区大居推进办将该市属经济适用房有关情况上报市大居推进办,请市大居办统筹安排,区大居办做好配合工作。
3.对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欠规范的问题,有关镇房土征收办已对有关保障性住房房源全面梳理。区主管部门已督促该镇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在动迁安置过程中程序规范、手续齐备、材料齐全。
4.对部分项目监理不到位的问题,在区主管部门的督促下,3个项目的开发单位已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配备符合资质和能力的监理人员到岗。
(二)区污水管网建设养护审计调查
1.管网建设方面
(1)对部分道路污水管网建设未纳入规划或未及时建设完成的问题,区政府已与各街镇签订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责任书,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区主管部门已制定《嘉定区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及资金补贴(暂行)办法》。
(2)对部分地区管网盲区较多的问题,有关街镇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集中收集、集中截污纳管项目编入方案,根据财力逐步实施二级管网建设。
2.截污纳管方面
(1)对部分街镇年度截污纳管计划未完成,全区完成计划任务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区政府已与各街镇签订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责任书,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区主管部门已制定《嘉定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攻坚战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区资金按市级补贴政策1:1配套支持。区主管部门向未纳管污染源单位发出通知,各街镇向有条件纳管企业发放“告知书”,联合环保部门对拒不执行的排污企业专项执法。
(2)对排污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比例较低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在排摸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排水许可证核发情况。
(3)对州桥老街雨污水混排或直排对水质影响严重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组织开工建设州桥市心河道清污净水工程,有关街道已进一步加大对偷排、直排、混排污水行为的劝导、执法力度及老化管道的上报整治工作。
3.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接近满负荷的问题,大众污水处理厂工程于今年6月开工,预计于2015年3月底前建成通水;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预计于2014年12月开工,2016年6月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营;安亭污水处理厂的一、二期提标改造项目项建书已报市发改委,计划于2015年开工,2016年完工;南翔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预计于2016年6月底前开工。
4.排水许可管理方面
(1)对排水许可检查不合格单位未开展后续复查工作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已向检查不合格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未整改的移交处理。
(2)对部分单位排水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续期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已依法对未及时申请续期的排水户作出处理。
5.污水管网养护管理和绩效方面
(1)对已纳管排水户排水水质仍出现超标现象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已对当年排水水质监测超标单位作出处理,上年度排水水质严重超标的调整进入下一年度的“重点排水户”名单。
(2)对部分街镇管网养护水平偏低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加强管道养护抽查考核监管,加强行业指导,开展技术培训,督促街镇做好排水管道养护单位筛选工作,加快淘汰排水管道养护中的无证队伍。
(3)对部分污水管网设计和养护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督促有关单位按规范选取养护单位,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进行通报。
(三)区民办随迁子女小学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
1.对教育经费预算编报口径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修订《民办小学财务管理规定》和《嘉定区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财务管理规定》,明确预算编报口径及标准,规范财务管理。
2.对部分学校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处置审批主体不明确的问题,相关学校已于2014年暑期配置电脑房,将闲置电脑安装进电脑房后投入使用。部分民工小学已已提供资产入账凭证。
3.对校舍维修、教育设备购置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修订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规定民工小学各类教育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执行《嘉定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四)专项资金绩效方面
1.对项目计划未及时完成及财政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完成竣工项目21个,其余4个项目中2个项目处于施工或竣工备案阶段,2个项目暂缓开工。
2.对长效管理和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组织对旧小区踏勘排摸,清理核对,安排计划,优化方案,编制预算,加强住宅修缮工程的审批流程及手续;选拔有经验、有能力、有口碑的房修专业队伍,加强现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
3.对粮食作物播种机械化率低于市平均水平的问题,区主管部门已增加机插秧补贴、机直播补贴,降低种植户机械化播种的成本,优先考虑机械化播种设备购置补贴。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未取得或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6个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已补办施工许可证,新开工程项目做到先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实施开工建设。
(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1.对个别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有关镇已对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开工工程项目均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
2.对招投标程序倒置的问题,有关镇已对各类新开工工程项目,做到先招投标后设计或签订施工合同。
(三)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已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四)对部分项目超概算比较严重的问题,有关区属企业已规定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实际投资额确定项目概算和报批,或提交个别项目调整概算申请。
(五)对部分项目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4个区属企业已加强监理工作,保证项目负责人、总监人员及监理人员一直在现场负责,签发投资监理审核单,记录安全监理日记并由总监签字,做好监理资料的案卷归档等工作。
为进一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近期在区政府召开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及财政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已明确提出审计整改总体思路:在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好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