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审计局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6年,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突出对区财政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及调整、存量资金盘活、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债务管理及绩效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服务本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审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5237万元,加上结算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合计收入231757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465万元,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合计支出218252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1350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333106万元,加上结算收入、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合计收入1764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52857万元,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合计支出160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5941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433万元,加上动用上年结余等,合计收入30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截至2016年底,一类政府性债务为1842800万元,控制在人代会核定的2159000万元限额内。
从审计情况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特点是: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经济转型发展力度加大
着力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6.4%,盘活存量资金400000万元,区本级科技支出71128万元,比上年增长21.2%,支持大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对张江高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小巨人企业等专项的扶持。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城市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区本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城乡社区事务和环保等支出合计1568637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品质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城市功能建设进一步完善。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会计改革;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债务报告制度;三是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相关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对区本级和18个一、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区投资项目开展了跟踪、竣工决算审计,归集了4个镇及3个区管企业2014-2015年度经济责任的审计情况,共审计了187个单位,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政府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有些预算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归属不够明确,安排不够合理。对8个单位38个项目,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分别安排17600万元、28200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超范围安排20665万元,用于旧住房小区物业经费、住宅修缮等9个项目。
2.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了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
3.少数部门预算收入未完成,涉及金额37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方面
1.集中采购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受理后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采购;二是个别项目合同签订超过规定时间;三是部分项目评审专家抽取时间过早;四是部分线上项目未及时归档;五是个别项目未见与供应商商定价格的记录。
2.区级单位政府采购方面。3个单位自行采购货物、服务的信息未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及金额316万元。
3.镇级政府采购方面。一是3个镇相关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36709万元;二是1个镇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2227万元;三是1个镇财政所未及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实际采购情况;四是3个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五是4个镇的“城乡总体规划”等18个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720万元。
三、专项资金绩效方面
本次审计归集了2016年区财政局组织预算单位绩效前评价项目47个,绩效后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338200万元,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有7个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到位;二是有1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完全实现;三是有10个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等情况;四是2个项目立项不够规范,存在立项未充分调研等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金额667万元;二是2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未及时调整、预算不够准确,涉及金额543万元;三是1家单位1个专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涉及金额190万元;四是3家单位16个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或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5031万元。
2.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6家单位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060万元;二是1家单位1个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不规范,涉及金额1082万元;三是1家单位1个专项资金结余宕存账面,涉及金额189万元;四是3家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清单,涉及金额35万元;五是3家单位28个工程项目未预留工程质保金,涉及金额1650万元。
3.资产管理比较薄弱。一是1家单位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二是3家单位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56万元;三是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253万元。
五、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违规出借专项资金。1个镇出借土地专项资金给镇属企业用于归还银行到期贷款,涉及金额800万元。
2.“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是2个镇的“三重一大”制度未对大额度资金的决策金额加以明确,不利于实际操作;二是3个镇的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等个别事项未见“三重一大”讨论记录。
3.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个镇分别存在土地出让收支、工资性支出等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54707万元;二是2个镇编制的市政、绿化等5个专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无预算编制说明,涉及金额19185万元;三是2个镇分别存在市政、绿化等14个专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1940万元;四是3个镇16家预算单位有土地复垦等187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零执行项目73个,涉及金额15049万元;五是3个镇14家下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镇财政,涉及金额9876万元;六是5个街镇年初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涉及金额339289万元;七是4个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未提请本级人大审批。
4.资产管理比较薄弱。一是4个镇的9家镇属企业欠收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资产转让款等,涉及金额3764万元;二是4个镇的30家单位宕账往来款项未清理,涉及金额3449200万元;三是2个镇的4家镇属企业对外投资无收益,涉及投资金额12776万元;四是4个镇分别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执行盘点制度、未及时清理核销、产权不明晰、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涉及金额14969万元。
5.内部管理不够到位。一是1个镇绿化养护费支出所附票据为非正规发票,涉及金额1174万元;二是4个镇的土地、房屋租赁等存在租赁年限超过规定上限、未签订起止日期、房屋租赁价格偏低且未及时调整等问题。
六、区管企业方面
1.“三重一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1个企业的公务用车费用总额预算方案、购买理财产品未见讨论记录;二是1个企业未对大额度资金的决策金额加以明确,不利于实际操作;三是1个企业个别担保事项未报国资委审批。
2.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管理比较薄弱。一是3个企业广告宣传费、购置车辆、土地开发项目等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751万元;二是2个企业客车运行费、土地开发项目等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741万元;三是2个企业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涉及金额92500万元;四是1个企业的贷款利息支出长期宕账,涉及金额53500万元;五是2个企业分别存在股权投资无收益、投资款在被投资方仍存续的情况下全额计提损失,涉及金额3516万元;六是3个企业分别存在自有房屋管理不够规范、库存商品未盘点清查、设备购买后未使用,以及有账无物资产未及时清理等,涉及金额337万元;七是1个企业的330万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未收回;八是1个企业472万元补贴款未支付给购车及租赁单位。
3.内部管理不够到位。一是2个企业在租金收入中直接列支费用、装修支出,涉及金额284万元;二是1个企业在往来款中宕有利息、动迁补偿款等收入536万元。锚点锚点锚点
七、政府投资项目方面
1.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不够到位。一是3个单位3个项目概算、招标及中标文件编制不够规范;二是5个单位17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三是7个单位19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四是部分项目程序倒置。
2.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3个单位29个项目未按工程项目规定核算;二是3个单位6个项目超概算;三是1个单位14个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四是4个单位9个项目结算依据不够充分。
此外,个别单位在费用支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审批报销手续不全、支出不够规范、标准控制不严等问题。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一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减少预算执行的变更,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进一步解决财政管理制度与实际操作不相匹配的问题,完善预留项目质保金与国库集中支付之间的衔接机制。
二、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切实防范风险。一是严格按规定收缴国资经营收益等预算收入,加强各项非税收入动态监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追踪检查机制,加大项目跟踪力度,切实保障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部门、企业、街镇内部管理,提高资金、资产利用效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会计内控、资产清理和财务审批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各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应将往来款项的清理及资产盘点工作常态化,特别是对以前年度形成的长期宕账的往来款项,及时明确处理办法。
四、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准确核算成本,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职能部门应增强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促进建设项目规范运作,提升绩效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并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为推动嘉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