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7月21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柏永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5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加强对财政有关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努力推进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保持了本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15年度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增长平稳, 发挥保增长的主导作用
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实现11.9%的增速。第二产业同比增长20.3%,贡献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49.9%,第三产业同比增长9.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2.9%。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015年,区本级财政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社区事务和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等支出合计1427500万元,保障学校生均经费和经常性经费,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聚焦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体场馆建设,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同时加大了科技投入,安排科技支出587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和引导天使基金投资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对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市、大孵化器发展等项目进行扶持。
——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着力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预算法》,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区本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嘉定区区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20个项目实施日常跟踪,9个项目进行重点跟踪,63个项目实施绩效后评价,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继续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出台《嘉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合理安排政府债券收入,加大置换政府债务支出,降低政府债务余额。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形成2016-2018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制定下发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以及《关于街道经费支出保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确保街道财力保障。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分管区长专门召开了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3个一、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4个街镇、3个区管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4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开展了8个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竣工决算审计,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审计和延伸审计,共审计了161个单位。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政府预算执行方面
(一)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较大
截止到2015年底,区财政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三项基金结转资金分别为4110.8万元、44600万元、996.75万元,均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
截止到2015年底,区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33600万元,按规定应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即95600万元,实际超过238000万元。
(三)国资收益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
国资收益帐户2014年末历年结余5325.26万元以及2015年当年国资收益利息78.2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1.2015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全年政府采购项目共757批次,其中85%的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采购,不符合相关规定。
2.区政府采购中心部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程序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限制性条款,有限制其他潜在供应商投标现象存在;二是部分项目的招标时限没有达到法定要求;三是部分项目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审核不够严格;四是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超时限;五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够严谨。
(二)街镇政府采购方面
部分街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延伸审计了华亭镇、菊园新区、外冈镇、马陆镇4个街镇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华亭镇、菊园新区、外冈镇工程类项目90个,预算金额21900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华亭镇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695.2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三是4个街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三、专项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
延伸审计区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14个绩效后评价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1800万元,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11个项目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内容缺乏编制依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指标不够量化且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有9个项目存在预算内容调整幅度较大,项目整体执行进度滞后等问题;三是有12个项目存在配套资金管理流程缺少复核环节、奖励办法不够明确、未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管理制度等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本次财政审计中,延伸审计了23个一、二级预算单位, 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一)4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无明细、未及时入账、有物无帐、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等涉及金额109.82万元。
(二)9个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具体用途,涉及金额810万元;二是个别项目预算申报金额过高;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四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五是个别专项未按预算批复的口径支出;六是6个单位31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2995.04万元。
(三)动迁安置房管理不够规范。1个单位一是尚未建立动迁安置房源收储台账,且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数据不一致;二是未建立动迁房出售价格确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定价机制;三是部分安置房源闲置时间过长。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1个单位一是历年来有136幅地块已出让未及时结转成本;二是地块储备时间较长,造成储备成本增加,其中10年以上的26个地块,已支出储备成本165600万元。
(五)9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6900万元,其中5-10年6262.53万元(应收款2867.73万元);10年以上8173.67万元(应收款1645.68万元)。
五、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本次财政审计中,归集了2015年下半年实施的嘉定镇街道、徐行镇、华亭镇、江桥镇等4个街镇的审计情况,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一)部分扶持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3个镇支付“两高一低”劣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扶持资金,涉及金额1755.2万元;二是1个镇未通过区级平台统一支付扶持资金,金额4877.62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预算编制未细化。2个镇5个项目未细化到具体内容,5个项目无预算编制说明或依据,涉及金额10600万元。
2. 部分项目预算管理及执行不规范。一是超预算支出, 3个镇 43个项目超预算支出金额合计3345.13万元;二是无预算支出, 1个镇在往来款中核算无预算支出319.5万元;三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4个镇有280个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2800万元,其中零执行项目103个,涉及金额3913.92万元。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往来款项未清理。涉及4个镇,涉及金额452900万元,其中5-10年的合计436400万元(应收款151200万元);宕账10年以上16500万元(应收款11500万元)。
2. 部分收入未及时结转。3个镇的下属个别企业将资产转让、租金等收入挂账未及时结转,涉及资金5161.61万元。
3.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镇合计8388.53万元已报废、有账无物等资产未清理核销;二是2个镇合计3213.69万元固定资产无明细;三是2个镇合计3361.94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四是2个镇部分单位未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4. 投资未见收益。1个镇的镇属公司合计金额4110万元,投资5个非镇属企业超过十年,未见收益。
六、区管企业审计方面
本次财政审计中,归集了2015年下半年实施的新城公司、交发集团、国资公司3个区管企业的审计情况,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一)部分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
涉及3个企业,金额合计348800万元,宕账5年以上应收款项183300万元、应付款项165500万元。
(二)未及时确认收入
涉及2个企业合计57200万元的预收房款、财政补贴、动迁房差价收入等收入宕存预收账款账户。
(三)部分担保业务存在风险
涉及1个区管企业下属担保公司合计有2470.69万元的3笔对外担保代偿款本金及利息未收回。
(四)小额贷款业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100万元的贷款逾期未及时收回;二是27笔合计4545万元放贷至嘉定区外;三是借款余额超过50万元的借款人数超标准;四是出借给同一企业贷款余额超资本净额标准。
七、专项审计调查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面
(一)绿化养护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调查了绿容局,并延伸审计了下属绿化所、公路所及6个街镇的绿化养护管理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养护接管单位未能提前介入,造成后续养护中新树种成活率低、绿化大面积死亡;二是项目移交接管协调机制不完善,部分已建成绿化项目未及时移交,建设与后续养护脱节;三是养护方面的问题:(1)部分街镇绿化养护未安排预算资金;(2)未按规定建设养护管理用房;(3)个别景观项目质保期内综合养护管理薄弱,导致景观设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4)5.27公顷绿化用地被企业违规占用。
(二)区养老机构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抽查了民政局及9个街镇的11家养老机构,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街镇间床位配置与老年人口密度分布不匹配;二是有4个街镇公建床位数未达到市级指标,8个街镇未达到区级指标;三是有3个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应紧张,排队等候老人较多;四是有3个养老机构实际养老床位供应量小于核定床位数。五是区第一福利院运营工作推进缓慢,入住率低;六是镇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不一;七是有12家养老机构护理员人数未达到区级标准,有8 家养老机构护理员超过60岁,呈现“老人照顾老人”的现象。
(三)街镇成校合作办学情况专项审计
本次专项审计了本区12个街镇成校合作办学情况,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相关成校与所办的民非机构在办学场地、人员、资质、财务签批等方面关系未理清,这些民非机构实为官办的“假民非”。二是部分成校在民非机构支出劳务费等,缺乏监管。三是由于未按规定进行资产清算和捐赠,部分成校所办的已歇业民非机构难以注销。
(四)区停车场库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调查了25家公共停车场库及5个街镇的16条道路停车场,发现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至2015年底,经测算,全区停车泊位缺口至少6.7万个,停车位供需紧张;(2)静态交通专项规划未能及时落地;(3)停车场库管理方面:一是城区内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差异不明显,价格杠杆调控作用未能发挥;二是未能将部分可利用的无证经营停车场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瑞金医院、图书馆新馆等公共场所配建停车场因不收费导致其它车辆蹭停、挤占,造成就医、就读停车紧张;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增减方面需进一步理清职责;五是部分道路车位被占用,拒付率高。全区31条道路拒付造成停车收费损失约700多万,因收费不理想,导致未能配齐停车协管员。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近一年来,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价了149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核减金额57400万元,平均核减率18.8%,同时复核抽查了71个审价项目,再核减545万元。另外还对8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竣工决算审计,并归集了抽审街镇、区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126个,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一是有33个项目未实行区内公开招标;二是有7个项目暂定价部分应招未招;三是有3个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对部分招标的内容把关不严;四是S5高速公路生态廊道景观工程,在未实施招投标的前提下先施工了 “样板段”工程,占全部工程的28%。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有19个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合同均不同程度存在着未约定工期、无合同签订日期等问题;有2个项目的合同中结算方式与招标文件精神不符。
(三)工程违规转包
有15个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存在违规转包问题。
(四)未编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有119个已完工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已竣工项目资料未及时归档
有65个项目未能按照建设档案要求,系统整理形成建设项目档案并及时归档。
(六)监理工作不到位
有4个项目存在监理人员到岗率低,投资监理成本控制不严的问题。
(七)设计费超标准
有3项目实际发生的设计费用超标准。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同时,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的精细化管理,编制预算应与绩效目标相结合,进一步细化预算,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全过程监控,严格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区财政应督促各街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
二、强化内部管理举措,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一是相关单位应落实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及资产盘点,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不需支付款项、报废的资产、账外资产等,及时履行报批核销手续,作出账务调整。二是继续加强对各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管理,完善会计内控和财务审批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紧扣工程项目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各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规范设计、监理工作,准确核算工程成本,及时进行财务决算,确保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全面性、合规性、有效性。职能部门应增强建设项目稽察考核问责,促进建设项目规范运作。
四、对重点民生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定期考核检查,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