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12-26
——2013年7月3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柏永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2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努力推进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保持了本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预算任务。
2012年,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455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345831万元,减去区财政与街镇财政的结算支出36678万元,调出资金3044万元,合计收入761580万元。区本级财政支出745095万元,比上年增长8.8%,完成调整预算的99.6%,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区本级财政收支结余6485万元。
201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05391万元,比上年下降42.7%,完成调整预算的128.8%,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98509万元,动用上年结余63996万元,调入资金196480万元,合计收入116437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966354万元,比上年下降35.4%,完成调整预算的98.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98022万元。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财政预算内资产合计1241981.74万元,负债合计74024.17万元,净资产合计1167957.57万元。
——加强收入征收管理,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2012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1.6亿元,同比增长13.6%,增幅位列全市各区县首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分别为31.4亿元、25.41亿元、20.94亿元、15.30亿元,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分别为25.8%,20.9%,17.2%,12.6%,其中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31.2%、49.7%、7.0%。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出结构日益合理。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8.8%。一是着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发展。2012年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12.6%。安排100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安排7445万元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于市级重点项目的区级配套;二是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区本级教育支出199165万元,全区教育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区本级医疗卫生支出60711万元,比上年增长24.9%,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10万元,比上年增长7.7%,扩大政策覆盖面;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53万元,比上年增长175.5%,主要用于公益文体事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区本级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6574万元,比上年增长8.4%;三是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城市建设出新形象。区本级城乡社区事务和环保支出101716万元,主要落实嘉定新城、国际汽车城以及轨道交通专项资金,同时安排公路养护资金、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全区三家污水厂污水处理费以及新城污水厂贷款贴息,保障了城市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基础上,加强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试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各项预算收入,部门收支实行分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项目结余资金清理收缴,探索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相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制定《嘉定区深化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开展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嘉定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选择6家预算单位实施试点,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四是制定和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规定,由原有的部分项目主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价转变为选择资金规模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项目开展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价;五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指导意见,根据本市确定范围,向社会公开了主管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39项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7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明显提高。
对上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整改率为96.5%。区政府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201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5个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4个街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7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开展了11个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审计和延伸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一)个别部门之间存在重复编制预算支出现象
经抽查,2012年科普经费专项资金中“青少年科普宣传及活动开展”20万元的支出内容,与青少年科技活动经费专项资金中“明日科技之星、大型科技教育展示、机器人竞赛”38万元的部分支出内容基本一致,存在部门间重复编制预算支出的现象。
(二)部分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
经审计,发现6个预算单位上交款1218.62万元,区财政未及时纳入收入预算。
(三)年初预留经费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12年,区财政在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留的经费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项目年终转暂存
2012年,区财政在年终将部分项目转暂存,涉及39个专项,合计金额1.88亿元。
二、乡财县管方面
本次审计抽查了安亭、徐行、外冈、华亭4个镇,发现如下问题:
(一)预算共编方面的问题
个别镇2011年和2012年分别收到区财政下拨的乡财县管奖励费540万元、392万元,未纳入该镇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二)采购统管方面的问题
2012年个别镇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未按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预算;部分镇未将工程类及服务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采购方面
(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公开。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之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都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以询价方式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未按要求抽取专家。抽查环卫车辆等政府采购项目,成立的询价小组中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未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
(三)个别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不够规范。其中“服务器及计算机存储设备”
和“数字化综合楼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未取得制造商的相应授权书;“购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一个投标单位的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
四、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本次财政审计中,延伸审计了区教育局、区农委、区国资委、区交通局、区体育局等30个一、二级区本级预算单位,本次审计抽查的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48433.36万元,占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46.8%,发现上述单位在预算和资产、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单位未按实有人数编报预算
个别预算单位2012年应报聘用人员98人,实报120人,向财政多申请经费104.50万元。
(二)个别单位支出超预算
个别预算单位核定公务用车4辆,实际使用10辆,超预算支出9.21万元。
(三)部分单位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有6个预算单位的31个专项合计预算金额4141.06万元,其中:有17个项目零执行,1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二是市拨资金未及时到位;三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四)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一是有5个预算单位部分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口径不够一致,合计金额127.78万元。
二是有3个预算单位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混用现象,合计金额73.85万元。
(五)部分单位资产资金管理较为薄弱
一是有7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合计金额229.69万元,至审计之日未及时入账。
二是有7个预算单位有账无物或报废资产合计金额317.05万元,未及时报批核销。
三是有6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四是有2个预算单位账面长期挂账的债权85.24万元、债务41.02万元,未及时清理。
五、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方面
2012年,区审计局开展了安亭、南翔、马陆、外冈4个镇2010至2011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镇级财政性资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或未实行收支两条线
主要是镇级财政管理的部分土地资金未编制预算,部分市、区两级条线下拨的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街镇对口单位,未纳入本镇预算管理或收支两条线管理,两年合计金额40.5亿元。
(二)部分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一是个别镇将扶持资金5801万元直接通过经济小区下属公司拨付;二是个别镇所属2个经济小区支付招商引资有关介绍单位中介费、咨询服务费600.8万元,未见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支付依据不够完整。
六、专项审计调查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面
(一)审计调查部分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一是个别农机未及时安装使用;二是部分规模蔬菜种植户未使用补贴农药。有296张农药消费卡未使用,涉及蔬菜种植面积2574.86亩,占全区规模蔬菜种植户种植总面积的6.8%。
2、业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农机台账管理不到位,区镇两级农机站台账存量不一致;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工作不到位,经抽查2个补贴农药指定经营点,均未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3、个别镇未将区下拨的稳菜资金367.1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审计调查部分教育房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中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房修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一是拆分项目进行申报,规避招投标,其中:有1个单位拆分1个项目规避区级公开招投标;有2个单位拆分3个项目规避教育系统招投标;二是有4个单位5个项目未经教育系统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
2、个别房修工程转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经抽查个别单位实施的3个项目,由中标单位转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
3、工程款支付手续不规范。经抽查,2012年个别单位开具支票支付6个施工单位工程款共计13.52万元,由同一个人领取。
(三)专项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
1、村宅改造项目中镇村两级长效管理和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经抽查4个镇村宅改造项目,发现镇村两级有关职能部门未按照“城乡一体、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镇村特点的村宅改造长效管理和考核制度。
2、市政道路养护专项方面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分类不够细化。经审计,2011年市政道路养护项目经费预算仅按照区域大类进行编制,未按规定对每条道路的实际路况测定后,按照小修养护、中修养护实际工作量进行细化。
二是道路综合完好率低于市平均水平。经审计,2011年市政道路养护项目,经全市考评,嘉定区道路综合完好率为90.7%,低于94.4%的全市平均水平。
3、污水处理量不足
2010、2011两年,新城污水厂的实际污水处理量日平均分别为3.23万吨和3万吨,两年度均未达到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设计运行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低,不能有效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效益。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区审计局对11个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竣工决算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抽查了安亭、南翔、马陆、外冈等4镇的138个投资项目,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项目审批程序不规范
1、立项不规范。6个镇级项目立项未经区发改委审批,没有相应的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等立项资料,导致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个别项目变更投资未取得批准。区发改委批复1个镇级项目估算投资2897万元,而实际投资8697万元,追加投资5800万元至本次审计日未取得区发改委批复。
3、先施工后取证。5个区级项目先开工,后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1、56个镇级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2、8个区级项目存在总承包范围内暂估价大于200万元的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现象。
(三)违规转分包
1、施工转分包。部分镇存在违规转分包项目现象,且部分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
2、设计分包。有3个区级项目存在设计分包现象。
(四)超概算现象较为普遍
5个区级项目虽未竣工决算,但在跟踪审计中发现已存在超概算现象,主要原因为:除了材料涨价因素外,由于设计漏项、标准提高、设计深度不够以及概算编制质量不高、缺项漏项等因素,导致项目超概算21436万元(初步测算金额)。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同时,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区财政应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协调指导和审核把关,提高各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制定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量化指标,细化项目支出的具体内容及金额,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提高街镇财政管理水平。各街镇应按照乡财县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综合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应将上级财政及区相关部门下拨的条线资金纳入镇级预算管理,提高街镇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加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各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程序,控制造价;稽察机构应逐步将街镇建设项目纳入稽察范围,并切实加强考核问责,促进建设项目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