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委党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7-06-29 来源:嘉定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区审计局于2017年2月14日至3月8日,对嘉定区委党校(以下简称区委党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委党校是区委下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区委党校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并得到了较严格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建立了《嘉定区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管理制度》等4项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开展绩效后评价
2016年,区委党校共有3个专项,调整预算金额105.6万元,实际支出85.25万元,未按照不低于当年专项支出的30%比例开展项目绩效后评价。
(二)批量图书未计入固定资产
2016年,区委党校根据全区部署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点盘查,但根据党校建设要求每年购入的批量图书未计入固定资产,2016年购买图书支出6.5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应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并加强对资金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委党校应及时将批量图书纳入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的问题,区委党校加强了预算管理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后评价。对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区委党校对目前已购入的批量图书按照要求进行了固定资产入账,统一将图书纳入单位资产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