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定区的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实效,为嘉定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上述目标,2017年嘉定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区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国资收益等各项收入征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预算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性,政府性债务、财政存量资金、政府采购制度及转移支付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单位内部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等,促进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专项审计调查
(一)区河道整治、轮疏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2015年和2016年本区河道整治、轮疏等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项目立项、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审计调查,揭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进一步完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效果,为今后规范水利建设工作管理建言献策。
(二)街镇宕账往来款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本区街镇长期宕账往来款项的规模总量、主要构成、形成原因等进行审计调查,为各街镇做好历年宕账清理工作提出相应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管理政策,提前防范新宕账往来款的产生。
(三)区属企业未决算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本区区属企业历年来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摸清本区区属企业仍未决算的已完工工程项目总体概况,重点分析工程项目未竣工决算的产生原因及其相应后果,为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与建议,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四)区教育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2015年和2016年本区教育系统内学校的各类维修、改造、装修等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实施建设的必要性,揭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无超标准或重复建设等现象,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合规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对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策、立项、变更设计、签证、追加投资等审批程序,设计、招投标、签约、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合规性及内部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结算价格及决算金额,建设资金收支结转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节约财政建设资金。
(二)委托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并复核抽查质量。委托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复核或抽查审计质量,重点关注社会中介机构执行委托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覆盖,提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节约建设资金。
四、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对部分委办局、街镇及区属企业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方、部门及单位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贯彻落实政府债务、企业扶持等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及绩效情况,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土地减量化资金、非经营性资产等重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使用情况,内部管理控制情况,领导干部(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等,促使领导干部(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五、鉴证审计
(一)区属企业不实资产核销鉴证审计。受区国资委委托,对本区产业板块整合中部分企业申报核销的不实资产进行鉴证审计,重点关注申报核销的不实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嘉定新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鉴证审计。对新城公司上报的建设专项支出中的市政设施养护、规划设计和对外宣传等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新城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六、参与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
根据审计署和上海市审计局2017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以下为同步审计项目或可能延伸本区的审计项目,需要区相关单位给予配合: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以及以前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署同步审计项目,区审计局配合市审计局参加对我区的审计。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依据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工,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和相关单位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同时,在年度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