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闵行区审计局局长 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关于201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4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严肃审计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的领导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必须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敷衍了事,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抓住审计执法关键环节,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执行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截止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3450.3万元,正在整改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6.03万元,两项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81.28%,除区财政局关于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利息收入303.98万元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尚未整改外,其余主要是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往来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涉及相关问题金额在年度内已支出,由被审计单位承诺整改,并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承诺今后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编制依据的相关信息较为滞后的问题,区财政局与区机管局研究商讨,区机管局及时更新了车辆管理信息,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区机管局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信息数据库。
(二)对公务卡系统报销未做到随机抽查监控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定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建立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卡报销的日常监督。
(三)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拨付依据审核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注重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审核专项资金的拨付依据,确保资金按规定拨付。
(四)对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利息收入未及时收缴、绩效评价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区财政局未按审计意见提出的将利息收入及时收缴入库。区财政计划待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资金全部投入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
(五)对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资产处置收益登记工作,在系统中设置提醒模块,进一步完善系统,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资产处置系统培训。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经委召开干部会议,提高相关人员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承诺今后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切实做到专款专用;2012年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发放的公务员劳务费5.75万元已清退。区委党校承诺今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明细项目间如需调整将按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执行。区农委于2014年8月印发了《闵行区农业委员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闵农委[2014]98号)、《闵行区农业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闵农委[2014]9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强化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闵农委[2014]100号)等文件,就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审批流程、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今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供了保障。区水务局承诺将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和问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
(二)对部分专项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机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并作出整改部署,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区人保局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工作,并按照工作计划准确测算所需资金,合理申报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内容发生变化的事项,将及时按规定程序申报调整预算,切实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
(三)对个别往来款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且直接列支的问题。区人保局承诺将严格按规定将市拨专款划缴区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资金使用。区财政局已在审计期间将上述往来款项余额11.53万元上缴了财政专户,并承诺今后将按规定执行。
(四)对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区人保局承诺今后对应实施政府采购的事项在编制预算时将按规定申报,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区农委制定了《农委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由办公室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管,确保各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纪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区水务局承诺将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履行分散采购规定的手续;其下属区水利所已细化物业管理费预算,将物业费中的维修改建项目单列,编入2015年项目预算,按政府采购程序操作。区财政局承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服务费用。
(五)对个别工程项目涉嫌违规分包的问题。区水务局已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水利工程管理规定执行,杜绝违规分包情况的发生。
(六)对个别单位公务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区农委将在区编委办牵头下,进一步加强与国资委、规土局、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房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加快机构改革进程,在改革进行过程中,区农委要求已撤销单位除了区政府抄告单规定项目和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再发生任何收支业务,在改革全部完成以后,区农委将立即关闭上述四家单位的银行账户。区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局纪检监察部门核查并处置,2014年5月,局纪委作出了《关于对闵行区污水处理运营公司违规购买购物卡的处理意见》,责令相关人员向局党委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局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所剩购物卡已于5月底全部收缴封存。
(七)对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农委已责成三农综合服务中心将未办理出借手续的资产全部收回,不再出借,涉及金额31.08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区水务局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正根据区财政关于资产管理的新要求,进行资产系统录入工作。完成了盘亏、报废等待处理资产的处置方案,待局党委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及新系统录入完毕后处置,同时修订了《闵行区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区机管局将账面少记的63.79万元固定资产补登入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区财政局已对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24.31万元作账面调整,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对景洪路道路新建项目、江川西路道路改建项目和航华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结算;对于多计的贷款利息、少计的动迁补偿款均已作账务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管理,并在合同中增设相应条款;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已在梳理制定2014年度竣工财务决算计划。
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闵盛公司将在工程后期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2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比价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流程,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多计的贷款利息13.48万元已作账务调整;代管的2台LED电子显示屏已登记入账,待竣工后将移交区博物馆。
对15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社会审价机构出具的审价报告进行核查发现的问题,市政工程管理署、公路管理署、闵盛公司、区农委、区水务局等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审计核减的工程造价29.0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或按新的审定价结算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造价核减的监理费1.0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其余在前期实施及项目建设中主要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承诺整改。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对区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已与区财政局协商,计划从2014年开始,对“小区生”补贴按上学期核定的人数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下学期按审核确定的实际人数进行清算; 区教育局计划对民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有差异性的政府补贴政策;区教育局已修订了《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并将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民非组织年度检查等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规范核算;区教育局已要求区教育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自2014年起对校舍安全现状进行排查,并制定和完善了《闵行区教育系统民办幼儿园园舍管理办法》、《学校申请工程维修和小装修项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校舍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对减免历年欠缴房租手续欠完备的问题,区教育局已落实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并已将结果报区政府。
(二)对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房管局将严格执行现行政策,新建项目通过事前书面告知,明确缴费标准和时间节点,同时严格执行征收滞纳金规定,确保开发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对未缴清配套费的项目,已全部按规定收缴,共计8695.99万元;区房管局将加强配套费投资计划管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项目进度申请资金,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将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已制定《关于加强闵行区新建住宅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先建后返项目与相关部门着手建立共同会审制度,进一步规范配套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审计抽查发现的未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的学校现已完成资产入账处理,区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对同类情况正在进行梳理。
(三)对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除“个别地块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涉嫌分包”的问题,区建交委等相关部门正在核查中,其余问题均已整改或承诺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区公共服务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并提出了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区房管局已责令相关单位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整改;区建交委等相关部门已督促相关单位补齐了个别工程资料。
五、区属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区资产经营公司、闵航公司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做了如下整改。
区资产经营公司,2013年4月已将应入未入当期收入的1301.88万元调整入账;对1024.81万元垫付款项长期挂账的事项已按程序报请区国资委批准后作调账或核销处理;下属燃气公司已对2012年少计收入366.66万元,少摊成本费用74.68万元进行账务调整;下属斯锦公司已将宕往来款项的2011年收入1902.16万元调整入账;下属租赁公司已将“三集中”资产的租赁收益1189.82万元上缴区国资委;此外,区国资委出台了《闵行区属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租工作。
闵航公司,已对2011年未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的差旅费、会务费3.37万元,2012年未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的差旅费1.52万元作调账处理。
审计整改是强化源头治理的关键,为此,区政府一直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和区绩效考核的内容加以推进,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赵祝平区长在区政府全体会议及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审计整改工作,定期通报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的审计典型案例。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加强研究,以进一步解决制度性问题。区审计局将重点对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和问责制度等进行细化,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审计整改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被审计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责任追究,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