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局长 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区政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审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区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区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等。全年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共计37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62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6.57亿元,违规金额32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08.43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4.97亿元,其中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08.50万元,应调账处理资金4.95亿元。
2013年,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共计266条,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及完善相关措施。向社会公开单项审计结果19项。
二、2013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处理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实现收入平稳增长,达到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2013年,完成全区财政总收入529.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71.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比上年增长15.07%,当年区级可用财力21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51%。区本级可用财力115.07亿元,区本级财政支出114.07亿元,扣除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后当年财力结余0.20亿元,滚存结余0.40亿元。
201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6.88亿元,当年支出114.72亿元,当年结余22.16亿元,按专款专用规定,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80.41亿元。
201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4亿元,当年支出0.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08亿元。
——保障重点领域投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确保教育、农业、科学事业费投入,2013年区本级教育、农业、科学事业费支出分别为16.73亿元、3.68亿元、0.39亿元,各增长14.4%,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区卫生经费统筹中区本级投入资金4.13亿元占统筹资金总量的64.8%,比上年增长10.67%。重视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筹集资金中区本级出资11.27亿元,占统筹资金总量的56.4%,保证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投入8.30亿元,增长10.6%,确保区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现代服务业政策资金等的兑现。严格落实中央和本市配套制度,2013年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亿元,实现“三公”经费预算“零增长”目标,各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进一步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3年区财政局按照区人大批复的预算,积极组织开展全区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区财政局在管理中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实施预算单位财政预算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用公共财政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对前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均已整改。但本次审计中发现,区财政在以下几方面仍存在不足。
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编制依据的相关信息较为滞后。2013年,区财政局对区建交委下属单位仍依据未撤并前的情况及原有车辆信息编制运行经费。此外,抽查发现个别已报废后更新的车辆,仍按原报废的车辆牌号编制运行经费。
2、公务卡监管方面发现的问题
公务卡系统报销未做到随机抽查监控管理。2013年,区财政局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定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并建立了信息化监管手段。但本次审计抽查5家预算单位的公务卡报销记录发现,其中3家预算单位有13笔购买物品的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管理系统进行报销,涉及金额5.26万元。对此类情况,区财政局未做到随机抽查监控及时干预。
3、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拨付方面发现的问题
拨付资金依据审核不到位。2013年11月,在区经委未提供经区政府批准的区年度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计划情况下,区财政局依据其申请拨付梅陇、颛桥两镇3户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15.40万元。
4、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利息收入未及时收缴。至2013年末,引导基金专户利息累计303.98万元,宕在区科委所属科创中心基金专户中,区财政局未做到监督该单位及时清缴利息收入。
二是绩效评价工作尚未开展。我区自2010年起设立引导基金,但至2013年末区财政局未按本区相关规定对引导基金有关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投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5、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资产处置收益后续监管不到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审计,抽查2013年度5家事业单位10笔资产申请审批处置业务中发现,系统显示5家单位当年度处置完毕仅有3笔收益金额为11.81万元,且均未上缴区财政。经核实,上述10笔业务中9笔均已处置完毕,已上缴收入共计22.98万元。造成上述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未及时登记处置情况的信息,区财政局也未对资产处置情况的后续信息实施核对监管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预算单位日常报销业务的随机抽查监控管理,加大对引导基金后续跟踪执行进展管理力度,及时收缴滞留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建立引导基金等大额政策性专款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后续管理等建议。目前区财政局针对审计建议,正在研究制订整改方案。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农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人保局、区经委、区委党校7家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二级预算单位20户。审计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
区经委,2012年将培训、研究类专项安排的资料采购、讲课费等用于考察等金额计31.96万元;2012年在“区志编撰工作”等专项中违规发放公务员劳务费5.75万元。区委党校,2012年专项支出中存在明细项目资金自行调剂使用的情况,涉及金额3.36万元。区农委所属三农服务中心,2013年将“农药直供配送”专项资金用于预算未安排的会务培训费4.21万元。区水务局,2013年下拨镇有关单位的“河道养护”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并发放出席河道管理会议与会人员交通卡2.50万元。
2、部分专项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较低
区机管局,2012年度预算安排“节能减排”专项400万元,年度执行率为30.43%;“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2012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年度执行率为34.27%。区人保局,2012年“双困和零就业家庭安置”专项调减后预算为201.16万元,当年实际执行率为51.77%;所属区人才中心,2012年“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预算安排430.6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35.74%。
3、个别往来款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且直接列支
区人保局,2012年收到市拨“政府特贴”专款等往来款项14.10万元,未执行区“两个集中”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且在未经区财政局审批的情况下,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特殊津贴。区财政局,2013收到市拨专款及代办费用等往来款项59.44万元,未执行区“两个集中”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且直接列支代办事项等费用。
4、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
区人保局及所属区人才中心、区外劳所,2012年共有14笔考察费金额共计57.23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中2笔未在我区政府采购定点服务机构中确定单位,金额共计7.04万元;其所属区仲裁院,2012年度“仲裁文书邮寄费”专项预算为48万元,已达到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的标准,但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区农委,2013年村庄改造长效管理项目评估金额16万元,未按政府采购的规定实施分散采购程序;所属三农服务中心,2013年购买电脑等商品5.12万元,未按照集中采购的协议供货方式执行。区水务局,所属浦江水务站“2012年浦江镇设施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勘察工作合同费用16.50万元,已达到服务项目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但未按规定实行分散采购;其所属区水利所,2013年有8个维修项目金额共计68.49万元,未按规定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平台上操作。区财政局,“公共财政一体化”项目系统运维服务,2013年协议金额52万元,服务项目金额已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但区财政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实施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在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涉嫌违规分包
区水务局所属华漕水务站,2013年实施的华漕镇设施菜田水利设施工程,经公开招标由上海联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836.33万元,该公司将此工程中部分内容以“合作协议书”的形式分包给2家单位,涉嫌违规分包金额合计478万元。
2、个别单位公务支出不合规
区农委原所属良种场、肥管所、择优站为自收自支或定额补助事业单位,2012年8月区编委办明确撤并,2013年起经费区财政全额保障,但上述单位2013年仍在撤并前的原单位财务账面列支非经营性费用合计27.4万元。区水务局所属闵行污水处理公司,2013年违规购买购物卡2万元后用于购置礼品等1.02万元,余款0.98万元由该公司保存。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区农委原所属区良种场等3家单位,将部分固定资产出借给区农委托管企业及系统内企业金额共计31.08万元,均未办理相关出借手续。区水务局所属区水利所,本部及周泾港等5座水闸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相符,经抽查有37件、价值共计16.03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能提供实物。区机管局,账面少记入固定资产56.76万元。区财政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空调等固定资产出现盘盈。
针对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按相关规定已分别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制订方案,并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或承诺整改。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对景洪路道路新建项目、江川西路道路改建项目和航华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分别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多计贷款利息、少计动迁补偿款、合同签订欠规范、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对上述项目区审计局提出按照实际投入量准确计算工程造价、厘清项目资金来源正确摊销贷款利息、合理测算动迁费用、加大项目全过程管理等建议,各建设单位已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二是对闵行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建设中存在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多计贷款利息、先施工后签合同、代管物品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规范费用和账务处理。相关单位已落实整改意见。
三是对15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社会审价机构出具的审价报告进行核查。经核查审定,15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共计7192.61万元,核减率为0.41%。核查发现,主要存在项目未实施施工招标、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办理开工竣工手续、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款支付与招标文件不符、监理费未按实际工程造价调整、项目实施周期超出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通过上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从项目审批、合同签订、资金结算、造价控制、完工管理等各环节查找漏洞,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规范政府投资建设行为。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区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
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一是在补贴政策方面,补贴资金设定的申请办理时间较为滞后。二是在成本管理方面,抽查的民办幼儿园大多数存在出借资金、成本列支内容名目繁多且支付依据欠充分、人为调节利润等问题。三是在园舍扶持管理方面,存在少提幼儿园发展基金、预留维修基金标准过低、维修基金使用欠规范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进一步摸清情况,完善管理措施,建立与民办教育机构体制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教学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民办教育机构安全运行等建议。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已修订完善多项制度。
2、对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一是部分项目配套费征收不及时,逾期缴费现象普遍。二是配套费年度支出预算与实际支出偏差较大,资金执行率偏低。三是配套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部分项目超概算、部分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四是配套设施建成移交后存在未及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部分配套设施闲置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政策,做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投资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建设制度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办好设施移交手续、提高设施使用效率等建议。区房管局等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部分未缴清的配套费项目,已全部按规定实行收缴。
3、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一是个别项目施工单位进场时间早于评标时间或早于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等。二是个别项目材料管理不到位。三是个别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及个别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不规范。四是个别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涉嫌分包。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工程相关资料真实、完整等建议,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已分别落实整改。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1、区资产经营公司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11、2012年当期收入1301.88万元未及时确认。二是垫付款项长期挂账,涉及资金1024.81万元。三是所属燃气公司2012年少计收入366.66万元,少摊成本费用74.68万元。四是所属斯锦公司2011年收入1902.16万元宕往来账至2012年末未确认,部分商铺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五是所属租赁公司“三集中”资产的租赁收益至2012年末应缴未缴区财政1189.82万元。
2、闵航公司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2012年航天博物馆筹建期间差旅费等费用1.52万元,未按要求列入闵航公司管理费用。
针对发现的问题,以上2家公司已按照区审计局的意见进行整改。
上述审计项目,区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向区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深化基础工作和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质量;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实施行为;区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公司管控和指导,促进其合规经营、增强发展后劲;区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