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配套完成13项专业审计项目,延伸审计52家单位的相关情况。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政府投资、民生保障、产业政策等领域的审计,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支持创新、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
2016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防风险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地方财政收入较上年增长11.45%,完成8%的收入增长目标。
——财力保障重点突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1.74%、6.02%、24.10%;落实老年综合津贴2.23亿元;补缴镇保转社保职工养老金6.9亿元;保障重点地区转型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100.69亿元。
——财政管理不断完善。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财政支出执行管理,及时清理和收缴财政专户与预算单位结余资金13.74亿元,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土地减量化项目等15.48亿元;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确定实施目录,明确相关规定;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力度,收缴比例总体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审计整改深入推进。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区审计局不断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共促进增收节支7128.56万元,其中:收缴财政资金6938.80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3项。坚持以公开促整改,对单项审计结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推行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本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统筹管理,政府预算体系日趋完善,能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全口径决算草案编报。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表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188.3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0.15亿元,支出89.81亿元,当年结余20.34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34万元,支出155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8万元,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与向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增加28129.79万元,主要是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增加,支出增加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数增加45634.44万元,主要是市对区基金补助收入增加,支出减少15.77亿元,主要是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成本尚未认定完毕。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不变。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年初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一)收入收缴方面。至2016年底,耕地开垦费尚有1.02亿元未入库,目前已全部上缴国库;区国资委未将个别企业土地补偿款1650万元按有关要求及时收缴国库。
(二)财政管理方面。一是至2016年底,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指标费尚有3.65亿元未收回。二是2014年8月启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完成,但清查结果汇总、审核和处理工作还有待推进。三是部分镇(园区)执行财政扶持政策还存在偏差,区财政对政策指导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还有待加强。四是街道深化体制改革以来,已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宕存的历年存量资金还有待化解。
(三)财政核算管理方面。区财政基建专户中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424项,有关建设单位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该专户中宕存以前年度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58.45万元,未及时收缴国库。
对上述问题,建议区财政等相关部门,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缴管理,及时足额收缴国库;进一步加强街道历年存量资金的化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力度,加快完成清查结果审核、处理和资产确权等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三是按照国家支持鼓励方向和本区产业功能定位,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规范使用和动态监管。四是抓紧做好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收缴和盘活用好基建项目结余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截至6月上旬,区审计局对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水务局、区体育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工商联、区网格化中心、宝山报社等8个单位及其所属22个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含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加强预决算管理,按规定编报2016年度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了个别单位决算报表编制范围不够完整外,决算(草案)与实际执行数基本一致。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有6个单位历年动迁补偿款及专项结余等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4个单位在资产清查盘点、处置核销、实物台账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其中2个单位存在账外资产19.74万元。三是有2个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有的单位部分费用支出原始附件不够齐全,手续不够完备。
对上述问题,建议区财政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全覆盖;及时收缴部门各项收入和结余资金。主管部门应增强预算管理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所属单位资产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健全费用支付依据和手续,有效规范支出行为。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开展对服务业发展引导、金融服务等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以及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养护经费使用管理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政策目标和效益实现、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效果、项目后续评估和长效管理机制等情况,促进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
(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5至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500万元,实际执行5272.90万元,加上中央、市、镇(园区)财政补贴,两年四级财政共拨付专项资金14489.65万元,涉及服务业项目71个,此次抽审33个项目,涉及补贴资金10362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量的71.51%。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引导资金的投入,为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设、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补贴标准和范围还不够明确,操作性还不够强;有的项目政策规定的个别补贴内容不够合理;部分入驻企业税收属地率或效益还不理想;镇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不够高。
对此,建议区商务委及相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合理确定投资总额,确保财政补贴合理合规。三是完善项目后续跟踪管理,增加税收贡献度等激励措施,促进提高税收产出率。督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二)金融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10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金融服务专项资金18000万元,实际执行9442.04万元,加上市财政补贴资金1964.40万元,街镇(园区)配套982.20万元,拨付资金合计12388.6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在鼓励企业改制和股权托管挂牌上市,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类企业优化布局和集聚发展,开展金融服务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是合作担保公司和银行由于企业无法提供足额抵押物等,导致提供担保和贷款意愿不强,助保金融资平台实际未有效运作。二是绩效评价量化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还有待提高。三是街镇(园区)应配套项目69项,其中17个项目涉及配套资金970万元尚未到位。
对此,建议区发改委(区金融办),一是助保金平台若不再运作,应及时收回区级专项资金。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部门自评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外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督促街镇及时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三)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养护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和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区、镇两级财政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养护资金支出32807.04万元,其中:新改建支出10350.39万元,养护支出22456.65万元。审计调查了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公路中心等单位及9个镇(园区),涉及资金28730.04万元。召开座谈会19次,会同专家实地察看农村公路56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实施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以来,在养护管理、考核及经费使用等方面出台了相关制度,区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流程基本形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是“十二五”区农村公路新改建计划因规划调整、资金不足等原因完成36.18%,“十三五”期间主要编制“微循环”年度计划,尚未编制区农村公路整体建设管理中期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二是农村公路维修经费投入不足,建养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部分道路后续养护管理效果不理想,考核办法不尽完备。
对此,建议区建交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一是统筹编制区域农村公路新改建中期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两级道路建养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新改建和养护配套实施办法,合理制定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和标准,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相对统一、规范的镇级养护管理模式,不断提升道路养护长效管理水平。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即知即改,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区政府已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区审计局继续抓好审计整改持续跟踪检查制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的结果,经批准后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