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至5月,宝山区审计局对宝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9家单位。
一、 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水务局是区政府的直属行政机关,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6家。
区财政局批复区水务局及9家事业单位2016年度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40706.45万元,其中:区水务局本部27661.79万元,所属9家事业单位13044.66万元。
根据区水务局及所属9家事业单位提供的2016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当年收入总计39854.87万元(其中:区水务局本部27526.79万元,所属9家事业单位12328.08万元),支出总计41588.64万元(其中:区水务局本部30685.09万元,所属9家事业单位10903.55万元)。动用历年结余1733.77万元,当年结余为零,至2016年末累计结余24682.30万元(其中:项目结余24669.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水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按预算批复数执行,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不够规范;项目资金结算管理有待加强。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止2016年底,区水务局及所属3家单位各类资金共计7786.17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截至2016年底区水利所项目特设户内未结算的尾款或质保金、项目结余等账存资金1602.21万元;小型农田水利专户尚未全部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三)局本部、水务安质监站账面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数值与财政决算报表不一致,差异较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水务局将有关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国库;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清查账表不平、账账不平的具体原因,并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水务局积极加以落实,已将相关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国库,有关单位已对历年竣工项目进行了清算,区水务局2017年底已完成账表数据更正清理工作,并于2017年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水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