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区委的要求和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认真落实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和期限,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区监察局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同时,要求区审计局继续加大各类审计力度,加强后续审计整改督办。
今年,区各职能部门不断完善沟通平台,加强审计情况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审计期间,区审计局不仅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更与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督促整改期间,根据责任分工进行跟踪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尤其是牵头部门,研究具体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并通过交流平台,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发挥审计警示作用,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已上缴财政638.28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044.30万元,已调账处理1,871.91万元。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本级预算的审计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人,拟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区属部门、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整改。如为进一步激活存量财政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区财政局通过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举一反三,明确分类处理意见,对经清理确属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资金,及时收回,纳入调整预算或下一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于部门预算执行延伸审计中发现问题,区财政局指导督促有关预算单位落实整改。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宕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的审计整改。
1、对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按原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上缴区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结存较大,未及时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的问题。
(1)区卫计委、区教育局等预算单位上交的行政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款余额问题,区财政局已分别与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沟通,其中区教育局结存的2,396.08万元将用于市东中学迁建项目;区卫计委结存的3,347.79万元将用于叶氏路五角场街道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2)区房管局上交的公建配套费结余问题,区财政局明确,因该项收费已取消,将结余缴入国库。
(3)竣工档案保证金结余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区规土局加大竣工档案保证金清退力度,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清退,截至2014年8月已清退50万元竣工档案保证金,对无法退回的竣工档案保证金通过资产清查和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缴入国库。
此外,对于区财政专户中暂存的四平、控江等7个街道2009年实施财力保障前形成的结余资金问题,区财政局已草拟了整改意见提出处理方案。
2、对个别专项基金、市拨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及时的问题。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因今年起截污纳管工程资金需求过亿,区财政局将在2014年调整预算和2015年预算中安排该项基金用于我区大型水利建设项目。
(2)市级部门下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贴”未及时纳入预算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012年底市财政下拨的268.28万元用于安排2014年区绿化市容局“垃圾分类收处工作经费”专项,2013年底市财政下拨的968.65万元,区财政局已与区绿化市容局协调,将根据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进度,列入2015年区绿化市容局部门预算。
(3)以前年度市级下拨的区教育局项目资金888万元长期宕存问题,区财政局已作清理将该资金纳入区财政滚动库,统筹安排。
3、对其他宕存资金未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在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梳理,举一反三,已将其他宕存的资金880万元纳入区财政滚动库,统筹安排。
4、对3个部门的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长期宕存,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区财政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区卫计委拟将宕存的医学发展基金等合计2,337.32万元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周转资金,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过度账户开立后,预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绿化市容局已将项目结余资金475.15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已将项目结余资金163.13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关于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的审计整改。
1、对政府采购结果反馈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强化预算单位分散采购和自行采购执行的反馈工作,及时掌握采购执行情况;二是对按国库单一账户通过授权支付、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采购资金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至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三是已完成市级电子集市、市级定点采购平台与区级政府采购平台数据接口的对接工作,相关数据已开始导入,上述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政府采购实现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对部分预算收入的执收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在开展“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组织力量把预算收入的执收情况纳入自查和重点检查的要求中,强化监督,督促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保证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国库。
3、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与公务卡管理系统的开发商沟通,优化和改进资金结算系统中录入方式,已由原来资金用途自由录入方式改进为选择菜单模式,从程序上规范了强制结算目录的录入;同时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的监督力度,组织力量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审计整改
1、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区绿化市容局已收回下属区废管所垃圾处理费、接管费983.80万元,并申请预算调整;控江街道拟将有关房屋的收入和支出纳入2014年调整预算,不再直接冲减支出;平凉街道拟将下属上海友利德工贸公司收取的副产品市场管理费收入及招商工作经费支出纳入2014年调整预算;区卫计委拟将往来款项中宕有世博医疗保障款等财政性专款8项纳入2014年调整预算。
此外,区绿管中心所属的经营性房产及场地设施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编制、租金收取的问题,目前区绿管中心正在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将根据区政府规定,依据清查结果落实整改。
2、3个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区房管局下属区房产交易中心已停止缴纳事业人员补充公积金;控江街道、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承诺将加大预算执行管理,杜绝预算超支的情况发生,对需要调整的项目经费,在年度调整预算中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2个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的审计整改
区卫计委已要求区血办做好2014年调整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正确反映市拨“无偿献血”等专款收支余情况;区卫计委机关工会已将专项资金余款10.50万元归还区卫计委行政账户。
控江街道拟通过调整2014年预算方式,与区财政局清算招商工作经费结余;对宕存区就业促进中心下拨的运作培训费进行账户调整,纳入当年收入。
(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审计整改
1、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区房管局已将宁国路496号、双阳路551-553号房产纳入2014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拟分别作盘亏、盘盈处理;平凉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山水国画、下属公共服务中心购置各类图书资产已补记固定资产,并制定街道文化艺术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2个部门房产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部分成套改造空置房源被出租、占用问题,区房管局落实专人对空置房源进行管理,对已被出租和占用的房屋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收回,加强后续管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旧住房成套改造新增房源的管理,保障抽户工作顺利进行,草拟了《旧住房成套改造新增房屋管理规定》,对新增房屋的登记、使用及后续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空置房源后续管理。
区绿管中心所属的房屋、场地未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范围、租金收取未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问题,目前区绿管中心正在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将根据区政府规定,依据清查结果落实整改。
(四)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审计整改
平凉街道为已申请办理了龙江路2号201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自行采购手续;吉林路1号、3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因物业收费内容变化,目前政府采购手续尚在调整办理中。
区绿化市容局已将未纳入公车改革范围的车辆情况向区机管局作了书面说明,待区机管局上报主管部门后进行处理。
三、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的整改
1、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有待优化的问题。
(1)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善,被单位或个人违规占用的问题,区成套办会同房办、物业公司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举一反三,经核查区公租公司整体包租的253套成套改造增量房源中有191套被现场物业管理单位违规出租,区成套办已协调通知所有违规出租房源统一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完成退租119套,剩余72套正在逐一清退,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清退工作;区住房保障中心已委托区公租公司对宝山大场镇场中路3489弄8套廉租住房房源进行日常管理,目前2套被小区内居民违规占用的房源年内完成清退工作。
(2)部分公共租赁筹措房源和廉租实物配租房源空置未用超过一年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中心已请区成套办尽快完成区公租公司包租的253套成套改造增量房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区公租公司待该批房源达到整体移交条件后,选取部分优质房源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力争尽早向社会供应;区住房保障中心已委托区公租公司代为装修、管理宝山大场镇场中路3489弄8套廉租住房房源,今年年内将启动新一批实物配租工作,将优先供应该批房源。
(3)部分住房保障对象件袋资料不完整及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街镇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工作流程和手续,同时将定期抽查各街道的档案资料,做好日常的指导工作。
2、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分项目工程分包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批准的问题,审计提出后即知即改,已补充了建设主体的书面批准书。
3、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目标任务存在重复上报的问题。审计期间即知即改,区住房保障中心已与市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沟通协调,从2013年已完成的154街坊旧改征收安置房源中调出108套房源,弥补112街坊重复统计的基本建成任务,今后将严格把关,避免数据重复上报现象。
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提出工程成本多计、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等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对因工程量以及单价计算偏差等造成多计的工程成本,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与财务(投资)监理单位确认,按审计结果进行结算。二是代建单位在整改方案中提出在今后项目实施中强化有关合同管理等工作,加强专业人员对合同专用条款的审核,进一步提高合同的严密性。三是建设管理中工程设计招标发包不规范问题经审计指出后,代建单位对工程设计费决算金额按原备案合同价执行,并承诺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发包管理。四是代建单位落实工程资产处置,加强对可重复使用资产的管理,并在后期其他项目根据要求循环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五是工期索赔事项在审计期间代建单位会同区卫计委、区中心医院等相关单位进行磋商解决,同时要求投资监理单位确保审核事项的程序性和规范性。
区审计局要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期间整改力度,重点对承诺整改、需要通过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整改的事项进行再检查;对尚未完全完成整改的问题,如区财政专户中暂存的部分街道结余资金的处理、区绿管中心所属房屋、场地等资金资产管理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不断加强与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和区国资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效推进审计发现的难点问题整改。此外,区政府按照区委要求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专题培训,促进全区层面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