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1月26日至2月28日,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杨浦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是区政府直属的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的专业部门。
审计结果表明,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3年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3年4月至10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在未安排预算的情况下,动用历年结余资金32.63万元,用于职工疗休养、发放职工防暑降温慰问费用等支出。
2、截止2013年末,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基本支出结余337.59万元、利息收入1.73万元,未作为资金来源优先安排2014年度预算或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费用支出未安排预算”的问题,要求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防止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预算未优先安排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将部门累计结余资金逐步消化,纳入2014年度调整预算或上缴国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高度重视,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个别费用支出未安排预算”的问题,明确今后将本单位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各项支出均须有预算对应;对“预算未优先安排结余资金”的问题,在编制2014年度调整预算时,将部分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及未上缴的利息收入优先用于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并将一般项目结余资金163.13万元上缴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