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4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平凉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平凉街道)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平凉街道是区政府派出机关,行使辖区内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府管理职能。2013年部门预算由平凉街道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平凉街道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3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平凉街道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平凉街道将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和平凉第三托老所、第二老年人助餐服务中心委托平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2013年1-12月,平凉街道实际支付上述两处物业管理费为47.29万元和33.79万元。经审计,上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
经审计,平凉街道部分管理费收入和支出均未纳入街道预算管理。平凉街道将下属企业上海辽阳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霍山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阳普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普公司)经营,并由上海友利德工贸公司负责管理费用收取等具体事项。2013年友利德工贸公司收到阳普公司支付的管理费60万元,未上交街道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部用于招商工作经费支出,支出也未纳入街道预算管理。
3、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2013年1月平凉街道社区文化中心一楼大厅购置一幅山水国画,由服务中心分别支付上海静茂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和上海辉兰贸易有限公司的绘画设计费和宣传画制作费,共计10万元。
2012年至2013年,由服务中心分月支付为平凉街道图书馆购置各类图书5298册,共计15.63万元,其中:2013年购入3727册,计11.96万元。经审计,以上画作和图书均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对“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将管理费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同时严格规范招商工作经费的列支渠道;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登记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平凉街道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要求有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已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辽阳、霍山市场委托经营的管理费收入和支出纳入2014年度的调整预算;一幅山水国画已补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平凉街道举一反三,完善修订了街道字画、图书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工作流程。其他问题,仍在进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