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3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绿化市容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绿化市容局为主管全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为区绿化市容局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区绿化市容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3年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将下属废管所已纳入2013年预算应上缴的“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接管费”合计983.80万元纳入区绿化市容局本级收入预算编制。
2、在2009年之前预算就已经执行完毕的区财政项目支出结余资金70.3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滚动库,市有关部门拨入灯光补贴款结余373万元也未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3、2009年前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交来绿化管理款26.81万元、财政拨入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款5万元宕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未做清理。
4、由区市容环卫劳动人事服务中心转入的金杯皮卡轻型普通货车未列入2012年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处置范围,该车辆目前由环发公司第四运输分公司机扫队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加强预算管理,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接管费”收入纳入2014年调整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划缴区财政滚动库,市局拨入的灯光补贴结余款纳入2014年度部门预算,对长期宕帐进行清理,做好车辆处置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要求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区绿化市容局已收回下属区废管所垃圾处理费、接管费983.80万元,并已经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调整;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70.34万元和市局拨入的灯光补贴结余款373万元上缴财政;对长期宕帐26.81万元进行了清理并上缴财政;公务用车情况也已上报区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