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区审计局对控江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控江街道)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控江街道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行使本辖区内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政府管理职能。2013年度部门预算由控江街道本级和2个所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控江街道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3年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控江街道将143.5万元房租收入直接冲减房租支出,未能完整反映当年的收支情况。
2、2013年控江街道下拨企业管理服务公司招商工作经费结余46.39万元未清算。
3、2013年控江街道有9个“一次性专项”项目超预算支出,共计金额58.1万元。
4、2013年控江街道下属受理中心收到区就业促进中心运作培训费18万元,宕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未纳入当年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关于“房租收入直接冲减房租支出”的问题,要求控江街道将房租收入纳入街道预算管理,并纳入2014年度预算调整;关于“招商工作经费结余未清算”的问题,要求控江街道收回46.39万元招商工作经费,并调减2014年度招商工作经费预算,向区财政申报预算调整;关于“项目超预算支出” 的问题,要求控江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预算执行;关于“运作培训费未纳入当年收入”的问题,要求控江街道将18万元进行调账处理,纳入2014年收入,并向区财政申报预算调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控江街道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要求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房租收入直接冲减房租支出”的问题,控江街道已将房租收入纳入街道预算管理,并纳入2014年度预算调整;对“招商工作经费结余未清算”的问题,控江街道已将46.39万元招商工作经费收回,并纳入2014年度预算调整;对“项目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控江街道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对“运作培训费未纳入当年收入”的问题,控江街道已将运作培训费18万元进行调账处理,纳入2014年度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