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审计局局长 高庆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虹口区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财政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单位抓紧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年底听取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高度重视,除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时间积极整改外,还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大类14个问题,涉及18个部门和单位,总体上看,201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好的。通过审计整改,一系列区级层面的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如《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虹口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区人保局下属3家企事业单位存有大额结余资金的问题,区医保中心已将2300万元上缴区财政专户存储。区外劳所和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资金均上交至局本部统一管理。
二是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结余资金消化力度有限的问题,该单位将在2011年预算调整及编制2012年预算时优先动用结余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
三是区绿化署、区疾控中心专项经费结余款宕存的问题。区绿化署已将结余款转入专项结余,2011年部门预算调整时作专项调整或编制2012年预算时优先动用该结余。区疾控中心将在2011年底清理往来款项,转入专项结余。
2.区公安分局罚没收入尚未缴入国库的问题,目前已全额上缴国库。
3.本区财政其他财政存款账户宕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预算管理,对已列支预算外专户的公用附加支出进行专户核算,陆续投入到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2011年底仍有结余,年内转入结余科目。
4.区财政局未及时将2010年区国资委上缴的区卫生局下属单位的转制收益确认收入,宕存于预算内其他暂存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按规定缴入国库。
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个别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一是嘉兴路街道救助管理所擅自收取计划生育费并使用等违纪行为的问题,区审计局提请区监察局介入调查,目前发放款已全部追回。根据区监察局《关于侯惠德同志违纪情况的通报》(虹监〔2011〕10号),给予该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区计生委已于2011年7月发布了《虹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及返还经费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的意见》(虹人口委〔2011〕13号),加强该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二是凉城街道通过下属虹凉公司列支3名公务员年度经济考核奖励的问题,现奖励款已由个人全部退还。
2.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疏漏的问题。
一是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嘉兴路街道进一步强化了财经纪律,规范街道预算经费管理和资金使用,尤其是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投入。区计生委就“三重一大”事项落实集体讨论制度,相关事项均做会议记录。区文化执法大队修订了《虹口区文化局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若干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均经大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嘉兴卫生中心试剂等相关资料无签字记录的问题。区卫生局领导班子要求各相关医院做出整改,仔细查找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院分院已设专职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由专人审核并确认签字;卫生局对嘉兴卫生中心相关问题进行通报,责成相关科室落实整改。
三是会计内控制度欠缺,财务管理尚需完善的问题。
区社院针对财务核算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和连续两月发放“13月工资”的问题,已经安排其他人员担任出纳,并将多发工资全部收回。
凉城街道下属公司部分支出无原始凭证的问题,凉城街道已做出相应说明。
针对部分街道残联财务人员配备较为薄弱,会计核算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区残联已加强对各街道残联财务管理的力度,正在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3.个别单位票据管理薄弱的问题。
一是区民政局下属单位部分收据记账联遗失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责成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对当事人严肃教育,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二是凉城街道下属公司使用非正规收据收取房租的问题,凉城街道已督促其进一步规范票据使用,要求公司对外取得收入时均要开具正规发票。有类似情况的街道也已进行了整改。
4.个别单位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等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区委老干部局未将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自2010年起,老干部局加强预算、决算编报的完整性,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真实性。
二是区残联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区残联对本单位、区劳服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固定资产明细账,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基本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卫生局下属区妇保所等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区妇保所已将漏记的固定资产补登入账,闲置设备已调拨至相关科室使用。
三是区旅游协会会计制度执行不当的问题。区旅游协会已按审计要求,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部分单位及下属单位对外投资未能完整反映的问题。
曲阳街道下属上海宏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上海吉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合计810万元未予反映的问题,其中3家公司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余510万元投资款已入账。上海宏阳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上海帝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合计110万元未予反映的问题,宏阳经济发展中心和其投资的2家单位均已办理税务注销,目前正在关闭清理过程中。
嘉兴路街道及其下属个别单位存在类似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三、区政府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精卫中心个别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区精卫中心明确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报批手续,规范项目流程,认真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是校安工程个别项目工程款支付比例欠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已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三是区精卫中心工程项目中工程量和单价存在误差的问题。区精卫中心已修正工程总价,核减了误差。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虹房集团会计核算欠规范的问题。
(1)虹房集团宕存租金、动迁补偿款,虹房集团及下属房屋收购公司未及时结转损益,少计利润的问题,虹房集团于2011年1月全部入账。
(2)虹房集团开发的华虹商城项目销售款622.54万元未收回,未予会计反映的问题,虹房集团于2010年12月计入其他应收款,未计入损益。虹房集团已多次通过律师向上海森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函催讨该笔款项。
2.虹房集团内部管理尚待完善的问题。
(1)虹房集团共有82处房产未计入相关资产账户的问题,虹房集团已按原始账面价值登记入账,金额为7230.21万元。
集团下属宏阳物业房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宏阳物业已将4套使用权房屋计入资产账户,蒋家桥路21号由虹房集团收回,并根据虹房集团2010字第103号文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相应收益扣除费用后划付集团;27处房屋已按有关规定报告集团备案。
(2)虹拆公司应收原下属华岳公司2,024.67万元(账龄四年及以上)的问题,华岳公司已于2010年2月归还50万元补偿款,并与华岳公司拟定还款协议,拟于2012年初还清剩余1974.67万元,即2010年底前归还400万元,2011年底前归还900万元,2012年初归还余款。截止2011年10月,华岳公司已经累计归还650万元。
(3)虹房集团下属公司现金支付会务费问题,虹房集团承诺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五、本区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区养老机构运作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中的运行亏损,收支倒挂问题。针对区养老机构运作发现的情况,区民政局一是将加大投入,努力构筑机构养老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二是从区情出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2.针对虹房集团公房租金使用中的问题,虹房集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关于规范集团系统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承发包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授权直管产业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