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虹口区审计局局长 欧阳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 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虹口区2013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专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整改,不仅要确保整改到位,还要举一反三,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年底区政府将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报告中揭示的问题,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本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时间整改,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 大类10 个方面的问题,涉及16 个部门和单位,总体上看,201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好的,出台了《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等一系列区级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区本级预算部分项目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区土地出让金专户拨付商丘路电信站建设补贴5000 万元,区财政局已将该款调整用于本区旧改和土地储备等,现已拨至区土地出让金专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 万元宕存问题, 其中北外滩商贸公司的1000万元已于2014 年4 月确认列支,另1500 万元用于科技投资公司注资资金。针对宕存在虹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2400 万元,经区府常务会议决定,也转拨区国资委用于科技投资公司注资。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中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个别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区体育局所属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虹口体育馆违规违纪问题,目前区监察局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政纪处分。区纪委正在对有关领导的失渎职情况进行追责。
2.个别单位相关收入未上缴国库或未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曲阳、凉城、江湾镇3 个街道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级财政国库或未纳入街道预算管理的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区财政局对街道房屋出租出借整体状况、管理机制及收入收缴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明确要求:街道自有产权房、使用权房及其他权属尚未明确的房屋资产,其出租出借收入要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虹财〔2011〕18 号)的要求,上缴区级财政国库,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3.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欠缺。
(1)部分大额支出未纳入街道“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针对“街道下属公司支出累计106.45 万元,经江湾镇街道分管领导批准,未经街道‘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关闭该公司。现该公司已注销。
(2)个别单位内控制度欠完整。
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未明确大额度资金的具体认定标准的问题,区信访办重新修订了 《区信访办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大额资金认定标准。
针对区红十字会、区文化局下属单位未建立相关内部管控制度的问题,区红十字会已制定《虹口区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要求财务人员建立会费支出明细科目,将会费结余与本部经费结余明确划分,规范会费管理。区文化局下属单位也建立了《关于艺术学校教师辅导费发放的有关规定》。
4. 个别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欠规范。
(1)会计制度执行不当。
针对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且未编制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告的问题,区投资服务中心已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编制了相关财务报表。
(2)使用不合规票据。
针对江湾镇街道下属6 家单位违规使用不合规收据的问题,街道对相关下属单位明确提出要求,杜绝使用非正规票据,街道下属单位已申请办理了税务核定的发票。
三、关于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区产业园区运行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针对产业园区管理服务缺少统一平台的问题,区政府成立了虹口区产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园区办),对园区进行统一管理。
针对产业园区内入驻企业税收落地率偏低、财政扶持效果不甚理想、园区公共配套服务尚有不足等问题,区园区办已制定《虹口产业园区属地化服务办法》和《虹口区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上述办法明确:建立产业园区属地化服务机制,由街道对园区的企业税收落地率负责,将产业园区服务工作和经济发展指标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提出了园区配套建设及功能提升的措施。
2. 2011 至2013 年度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情况,区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2014 年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了《虹口区2014 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缺乏垃圾分类减量刚性量化考核指标的问题,据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反映,全区垃圾总量称重统计系统年底基本能形成基础数据,力争年内初步出台垃圾分类减量绩效考核方案。
针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继续开展“二次分拣”工作,确保分类垃圾能正常进入末端处置。
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继续支持资源回收等活动,将垃圾分类讲座向学校延伸。
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在2014 年度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中取消了各街道办事处的宣传经费,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3.本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专题报告。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印发了《虹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虹卫计〔2014〕44 号,以下简称《意见》)。
针对“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存在人为控制风险”等问题,《意见》明确进一步整合公安、民政、医院等方面信息,夯实基础信息等相关措施。
针对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案件管理存在不足,《意见》明确了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追缴制度,积极与公安、法院协同做好立案征收,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目标考核和督察制度,将征缴工作纳入各街道计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做好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管。
4.本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情况专题报告。
针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依托单位之间经济往来管理欠规范,存在国有资金、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隐患”等问题,区体育局正商有关部门起草《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俱乐部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5.完善本区软件资产管理专题报告。
针对各单位软件资产未完整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制订了《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区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的通知》(虹国资委〔2013〕58 号),规范相关部门的软件资产管理核算。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