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12-25
虹口区审计局局长 高庆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了《虹口区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财政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单位抓紧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年底听取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高度重视,除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的时间积极整改外,还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四大类16个问题,涉及16个部门和单位,总体上看,201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好的。通过审计整改,《虹口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区级层面的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在销账转账中漏记周转金借款余额、重复核算“暂付款”及“基金支出”余额等问题已整改。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区机管局针对专项经费预算安排不够细化的问题,已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他费用”项目进一步细化,2012年区机管局预算执行报表已无“其他费用”项目。同时区机管局将在2013年的预算编报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经常性专项预算支出编制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区科协在科普专项经费中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30.42万元。区科协表示今后将遵守“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的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个别街道下属公司招商引资不规范的问题。
欧阳街道下属永华、永通公司为挂靠在公司的个人所承接的业务开具销售发票,将业务款扣缴相应税金后将余款返还给挂靠人的问题,目前两公司均已关闭。
(三)个别单位套现发奖金的问题。
区科委下属创业中心通过外单位套取现金为员工发放招商奖励费的问题,区科委已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有关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招商奖励发放,同时有关人员已按规定补交了个人所得税。
(四)个别单位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区民政局将增值托管资金返息费记入区拥军优属促进会(社会团体)账户。区民政局已于2012年6月将利息划入民政账户。
(五)部分单位宕存收入的问题。
江湾镇街道、区土发中心等5家单位宕存以前年度收入、无需支付的款项合计702.95万元。上述单位已将相关款项调整至收入或结余账户。
(六)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1.区外事办下属犹太纪念馆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财务账册或实物账核算。针对上述问题,纪念馆将固定资产22件共计3.05万元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整理出固定资产与资产清理登记册,纳入备查。同时针对产权性质不明的个别固定资产,纪念馆已与区文化局以及民防办接洽,力争尽快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江湾镇街道、区国资委所属国资经营公司等两家单位有5处房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针对上述问题,江湾镇街道已将下属的3处房产补登入账。区国资委长阳路、多伦路等两处房产拟注入新的区融资平台,需等待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后处置。
2.区人社局固定资产问题,已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完成了现有固定资产的实物登记管理和待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处置手续,固定资产处置已报区财政局备案。针对区科协和相关协会等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未核销的问题,区科协已完成整改。
3.区公证处等3家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未按规定流程办理或未报区财政局备案等问题,所涉及单位已按要求补办报废手续。
(七)部分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江湾镇街道出资成立的3家单位未在财务账簿及报表上予以反映的问题,江湾镇街道已按规定整改。
2.未充分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问题。区科委下属创业中心参股20%投资中图公司。该公司将部分资金投资证券预计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区科委已将该情况和审计报告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区国资委所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公司未对被投资单位严格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外股权管理存在一定缺陷,区国资委已对其中工业集团等三家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的监督和核查,另一家公司现处于歇业状态,区国资委拟向区政府汇报后,协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共同处理善后事宜。
3.区科委下属创业中心参股的公司将所持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00万元全部转让,未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新兴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区政府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建交委下属市政署发包给下属无承接工程项目资质的虹路公司从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虹路公司又将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针对上述问题,区市政署从2012年7月起,停止向虹路公司发包所有工程项目,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工程发包时均须严格审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区市政署负责实施的部分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或拆分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目前,工程项目前期的大部分工作已由区建交委负责,区市政署涉及项目标段划分、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将严格执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区建交委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区机管局负责区职工文体中心地下车库建设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目前已办理竣工决算。
(四)工程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
1.区市政署下属虹路公司工程承包方与发票开具人不一致,部分支票实际收款人与发票开具人也非同一主体。目前,区建交委已要求虹路公司停业整顿,杜绝今后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新北郊初级中学修缮工程部分合同未备案。区教育局基建站已将上述合同登记备案。
3.区建交委所属上海虹涛市政工程队未对工程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法区别各工程实际收支情况。区市政署一是要求虹涛公司今后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独立核算,按明细科目核算各项目收入及项目成本,二是决定每年将安排审计单位对虹涛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四、关于本区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中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本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评估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制定《虹口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办法》(虹财〔2012〕3号),将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局组织评估范围。
2.针对《虹口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区科委将有关整改意见向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反映,区财政局已根据实际情况和审计要求于2012年6月调整修订了《虹口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发至有关部门执行。
3.针对部分资金划拨欠规范的问题,区科委将在今后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4.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结余量较大的问题,区科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编制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积极探索整体租赁科技园区和楼宇的新模式,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提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5.针对区科技小巨人评审专家库有待建立的问题,区科委将适当增加专业评审人数,积极筹建评审专家库。
(二)关于区公证处财务管理问题。
2012年度区公证处已按规定制订经费预算并报区司法局审批。同时,区司法局领导班子今后将对区公证处上报的各项重大支出项目进行审核。
(三)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
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实物配租房源中存有违章建筑、实物配租房源存在空置和部分房源未完成置换、部分实物配租房源装修程序倒置以及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缺少合适的区级层面指导性意见等问题。2012年6月26日,区领导就审计调查中揭示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会议决定,为确保实物配租房源正常使用,由相关单位收回违章建筑,提供他处相同建筑面积的可使用房屋作为实物配租房源。目前已整改完毕。
(四)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中问题的整改。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新建标准化菜市场规划落实进度较慢等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就本区菜市场存在的规划布局问题、猪肉追溯系统的运行维护问题、平抑菜价的补贴问题和无证摊贩乱设摊问题,指示区商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