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区域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本年度主要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的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31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开展了2012年度至2014年度本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以及2013年度至2015年度本区环卫作业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两项审计调查。将所有审计报告及审计调查报告报送区人大。对2014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按规定作了主动公开。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15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5年度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3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1132万元,市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5000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487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34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831754万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1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5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0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831754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42957万元,加上市对区政府基金转移收入953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98411万元,市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860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4238万元,调出资金343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00万元,年终结余1022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860900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00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99万元,年终结余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004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末,区财政局各财政专户银行存款余额合计245975.21万元,外币余额合计0.28万元(美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本区围绕促创新、稳增长,保持了区域经济稳中有升的态势。一是区域经济稳步向好,2015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42%;二是明确财政保障机制,加大重点项目投入,落实对街道社区的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旧区改造等民生项目;三是进一步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市级转贷资金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
除审计发现的问题外,本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2015年度本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95%,2015年9月的预算执行进度为17%。
(二)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区绿容局2015年度项目支出中3个项目未编制预算,支出合计446.82万元,均为2014年区绿容局未实施完成的项目。区绿容局所属区环卫中心项目支出中22个项目未编制预算,支出合计468.36万元,均为2014年区环卫中心未实施完成的项目。
二是个别预算未适时调整。2015年5月,区建管委收到区财政拨款174万元用于补贴市政道路整修工程。同年12月,区建管委将该项资金划拨给负责组织实施上述工程项目的区市政和管理中心,上述收入、支出均未纳入调整预算。
三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不到位。区绿容局2015年项目支出中,“停车公司专项”调整预算为840.14万元,实际执行率为60%。区绿容局所属区环卫中心2015年项目支出中,“环卫设施建设”调整预算数为526.40万元,实际执行率42%。区建管委“服务对象投诉事项跟踪督办系统建设”年初预算数10万元,实际未执行;“交通战备专项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0.20万元。2015年度区民防办项目支出中地下空间安全专项年初预算数11.6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为0.08万元。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存在不足。
广中路街道“创卫”系列工程项目,涉及23份合同,街道党工委会议记录中均未见对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择过程的讨论。
区建管委签订的金额大于200万元的经济合同26份,相关决策会议记录基本要素不完整,缺少对议题的基本情况描述、支出概算、党工委成员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等要素内容。
二是经费、资金审批不规范。
区工商联及提篮桥、凉城新村两个街道下属单位经费支出凭证附件不规范,存在无原始凭证附件、无费用支出明细清单、无签收人员名单、发票日期与报销日期间隔半年以上等现象,金额合计533.12万元。
嘉兴街道较普遍存在办事处主要领导仅在《预算经费申请表》上签字同意,而未对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签字的情况。另,审计期限内,该街道部分5万元至50万元的支出未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共计12笔,涉及金额118.96万元。
三是合同管理尚存不足。
审计期限内,川北街道各类工程支出共134项,其中66项工程支出未见相应合同,支付金额合计1201.8万元。
区科委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服务类合同合计55份,金额合计为1024.88万元,在服务期满前全额付清的合同达46份,金额合计为832.92万元,价款占比约81%,其中一次性支付的合同34份,金额合计为497.53万元,占前述全额付清合同比约60%,合同风险管理尚存不足。
区建管委下属区市政署负责实施的车站北路重点养护、唐山路路面沉塘挖补等两个工程的建设合同均未明确质保金留存方式。市政署负责实施的东余杭路(公平路-保定路)道路整治项目中三个工程,工程合同均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为审定价的5%,上述工程均按审定价款全额付清,未按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
四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区发改委、区文化局等八家单位及下属单位部分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及设备购买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金额合计1929.92万元。
3.款项未及时上缴或长期宕账。
一是房租收入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江湾镇街道等五家单位及下属单位房屋出租收入余额未及时上缴区财政,金额合计547.17万元。
二是各类款项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区规土局等四家单位及下属单位宕存增容费、动迁补偿款、利息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区财政,金额合计1681.39万元。
三是资金沉淀宕账。广中路街道下属后勤服务社与助民服务社系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自2014年已无业务,账面结余资金闲置沉淀合计75.93万元。截至2014年11月末,区科委、信息中心宕存已完成项目专项资金合计289.63万元。
4.资产管理不完善。
一是资产账实不符。区科委等九家单位及下属单位存在部分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资产未及时核销、盘亏、资产重复入账等问题,金额合计2241.50万元。
二是房屋出租管理需规范。其一,房产被擅自出租、转租,川北街道等单位及下属单位15处使用权房被承租人擅自转租,区建管委及下属单位两处房屋被相关物业擅自出租。其二,部分房租收入未入账核算,2008年起,区建管委下属区市政署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租金收入作为退管会的活动经费。截至2015年5月31日,实际收取租金19.04万元,其中13.09万元未入账核算。
5.专项资金、基金管理欠规范。
一是未经批准改变财政资金用途。
2015年7月,江湾镇街道将当年2月收到的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退还的财政扶持款15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下拨到所属的力挽公司,未上缴区财政。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区科委下属虹创公司运作的国家火炬计划等四个项目分散在多个会计科目核算,均未单独核算,金额合计300万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区审计局对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特色楼等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在项目审批、工程分包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 个别工程未经立项审批。
区建管委下属建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门窗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用同一办公地点,两家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因办公楼渗水等原因,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区建管中心陆续对其进行了5次修缮,均未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预算,也未取得区发改委立项批复,工程款合计259.41万元。
2. 擅自分包工程。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特色楼项目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其承包的基坑围护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对外分包。
(四)国有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区审计局开展了中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虹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如下一些问题:
1.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中虹集团未经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与所属中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虹集团投资占比54.95%,下称中虹企业)分别签订了曹路“中虹家园”配套商品房委托销售协议(金额350.79万元)和浦江镇“中虹浦江苑”经济适用房销售劳务合同(金额596.86万元),由中虹企业承接销售工作。
2. 部分资金划转未按内部制度审批。
中虹集团与所属企业间部分借还款及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内部划转事项未按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共计5项,合计7435.23万元。
3.对外投资管理有待加强。
中虹集团本部参股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3729.33万元,投资比例5%。2011年至2013年,中虹集团未及时获取参股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且该股权投资均未取得红利分配。
(五)关于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2012年至2014年本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近年来,本区努力营造具有虹口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环境,加快文化和其他产业的融合。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共投入3723.23万元建设上海音乐谷,提升文创重点发展区域的产业聚集功能,扩大了虹口文化影响力。
审计调查发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在申报审批方面,“一事一议”方式审批的项目占比较大,2014年度共下拨2177.25万元文创专项资金(不包括注册长远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3000万资金),其中1378.63万元通过一事一议流程审批拨付,占比63.32%。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能按项目进度拨付,未能对资金使用过程实施监管。根据会议决议,区文创办一次性下拨长远集团多伦路二期改建项目资金及多伦路外立面修缮资金2311.10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后,长远集团下属多伦公司将剩余文创专项资金用于另一个项目,即多伦路文化名人街沿路二期改造工程(后期),未上报区发改委,未办理任何相关工程手续。
三是在内控管理方面,个别工程项目,如区市政署负责实施的沙泾港(辽宁路段)防汛墙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早于设计合同,程序倒置;个别工程项目超范围列支,如区市政署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了区文创办批准的哈尔滨路、沙泾路架空线搬迁工程补贴范围以外的光缆搬迁工程,截至2014年12月已支付22.69万元;个别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如多伦路项目与长远集团自有资金共同核算;部分支出凭证附件欠规范,如嘉兴影剧院支付款项合计60.75万元所附凭证均为不合规收据。
四是部分未实施或已竣工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未及时收回,沉淀在项目实施单位。2011年8月,区文创办下拨长远集团东横浜路和横浜路道路改建专项资金350万元。截至审计调查日,该项目未实施,仅发生设计费等前期费用12.76万元,区文创办未能及时将剩余337.24万元收回。
2. 2013年度至2015年度本区环卫作业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近年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区域市容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近三年区域市容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均位于9个中心城区中的第4名。2013年度至2015年度,环卫作业经费收入总计67357.50万元,支出总计67351.71万元,环卫作业经费拨付与使用基本规范,在环卫作业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基本做到拨付有计划,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合理,基本做到按需使用。
审计调查发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区环卫保洁作业基础数据不够准确。部分环卫保洁作业量及环卫设施数量等基础数据未能及时更新,与当前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准确性缺少验证。
二是区环卫作业管理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区环卫中心缺少对作业公司管理考核、管理权限、作业指导方式等的管理,对作业公司人员数量、人员成本、环卫设施数量等情况等都未能准确掌握,对作业公司经费使用与管理未很好地实施后续监督,未能有效履行主管部门职责。
三是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存在不足。区环卫中心对收取的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区环卫中心尚未对区内应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数量与金额进行全面排摸,对单位垃圾实际收运量也未能予以核实,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所依据的垃圾收运量与实际收运量存在差异。
对于上述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密切沟通,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在出具审计报告90日后,依法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按照区人大要求,区审计局将于年底专门向区人大汇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管理的完整性,保证各预算单位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各方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单位要及早开展预算项目前期准备,对项目预算要充分调研和规划,遇有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等过程管理,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预算项目执行。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减少资金闲置,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资金、资产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指导,增强单位内部控制执行力,规范各类资金、资产、投资等核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收支、“三重一大”事项、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管理水平。国有企业要科学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加强资金审批程序等内部控制,强化投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