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审计局局长 高庆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2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围绕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目标,以本级预算执行及执行效果为主线,突出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和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不断扩大跟踪审计范围,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本次主要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的本区预算执行情况、区财政局管理的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情况、本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状等5项审计调查。对2011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整改情况较好。2012年区审计局继续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列为年度常规主动公开范围,将所有单体审计报告及审计调查报告抄送人大,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了《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网点管理运行情况审计调查》等2个单体报告。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12年度本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581958.35万元,同比增长8.16%,加上当年市、区财力结算收入418732.67万元(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425.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0万元,收入合计为1044116.97万元。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986348.24万元,加上体制和专项上解支出30191.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出资金3859.83万元,支出合计1040399.48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717.49万元。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1748.4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813.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7831.68万元,调入基金71780.75万元,收入合计41817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93051.5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25122.36万元。
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8.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01.77万元,收入合计5060.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25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5.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核算基本符合规定。2012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继续以保障民生为基础,确保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投入,积极推进科学、文化、体育、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旧区改造的支持力度。2012年,区财政局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91249.11万元,同比增长19.50%;教育事业费126300万元,同比增长10.49%;科学技术支出20500.94万元,同比增长11.09%。教育事业费和科学技术支出均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住房保障支出41069.05万元,同比增长49.71%;安排旧区改造专项资金7000万元,同比增长16.67%;2012年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转贷本区,专项用于旧区改造和社会事业性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末,区财政管理的专户存储、各类基金等其他财政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98073.25万元,外币余额0.28万元(美元)。经审计,上述资金收支核算符合规定,资金、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比较规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本区2012年政府采购调整预算合计60998.39万元。经延伸审计发现,2012年度区发改委批复区房管局、区建交委2家单位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28046.25万元(其中区房管局21094.99万元、区建交委6951.26万元),区房管局、区建交委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后,未按规定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有些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违纪问题
区民防办下属民防工程管理所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为职工购买保险公司团体年金保险,合计48.93万元。
2.部分单位相关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区房管局等6家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各部门预算管理,合计金额432.39万元。如区房管局下属区房产交易中心2010年至2012年6月以区房管局职工技术协会的名义对外签订测绘技术服务合同,将收取土地测绘费合计22.64万元计入该技协账户。2011年区民防办出租民防商厦收入12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3.部分单位内部管理薄弱
一是个别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存在隐患。区民防办下属滚镀一厂自2006年起将位于溧阳路375号的自有工业厂房2000平方米,以年租金58.40万元出租,用于建立创意园区、工作室。租赁方又以年租金70万元转租给若干三房东,三房东又擅自将厂房分割成约150多间,面积从5平方米(600元/月)至10平方米(1300元/月)再对外进行群租。经实地勘察,分割后的厂房通道走廊狭窄,租户人员密集,安全隐患极大。
二是部分资产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处置。2005年8月,区民防办下属豪申联合公司等单位将净值154.46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偿转让给民防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并免除该公司历年欠款123.94万元。2006年10月,区民防办下属豪申联合公司等单位将全部持有的国有股权,作价26.57万元转让给自然人。上述债务减免、资产及股权转让均未取得区财政、区国资部门批复。
三是个别单位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12年,区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支付四川北路大绿地噪声自动劝阻系统预制基础费30.20万元,未见局相关会议讨论记录。
四是部分单位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区房管局下属住发中心与住保中心均由一人同时担任出纳和会计职务。区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费开票与收款均由出纳一人完成。
4.部分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和会计核算欠规范
一是个别单位工程核算欠规范。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属虹元园林公司对部分承建工程核算方式不当,未能正确反映项目真实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造成利润不实。如个别由区财政拨款的绿地养护项目,全额承担了应由多个项目分摊的民工苗木费和加班费等成本,形成亏损。
二是个别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不当。如区房管局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团区委下属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现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是部分单位宕存各类收入。区网点办等3单位宕存收入合计1665.75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问题作出了审计决定。对于区民防办下属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违纪问题,区审计局将此问题移送区监察局。处理结果如下:一是原民防工程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将保险金全额退出,合计8.80万元;二是责成原民防工程管理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区民防系统作出通报批评。对于区民防办下属滚镀一厂厂房被用于群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彻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清退租户搬空房间115间,剩余租户正在整治清退中。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3年6月末,区审计局对华师大一附中实验中学加固修缮等项目开展了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额264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但在建设项目后期管理以及对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
一是项目管理个别制度未有效执行。区教育局下属基建管理站制订了《项目管理部工程流程》、《项目管理部岗位职责》、《基建站付款内控制度》、《关于基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规定(试行)》(修改稿)、《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计划部项目实施流程图》等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审计抽查发现,个别制度未能有效执行,且项目工程款申请仅由基建管理站站长签字批准,缺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二是部分建设工程合同未登记备案。华师大一附中实验中学加固修缮工程建设工程中,9份建设工程合同中,6份合同未履行合同登记备案。
2.对提供服务的中介监管不到位
一是部分中介单位无相应资质。2011年区房管局下属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分别与三家监理公司签署了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查勘合同。经核实,该三家单位均无查勘设计资质。
二是中介单位未按合同提供服务。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与区教育局下属基建管理站签订咨询合同的咨询监理公司未完全依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
3.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截至2012年6月末,区房管局实施的“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涉及金额22665.21万元;截至2012年9月,区网点办实施的四川北路1578号项目累计支出3039.57万元。上述项目均符合清算条件,但未及时清理。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如区教育局督促下属基建管理站制定了《限额以下小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规范小额工程项目审批等流程。
(四)国有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年内本局开展了对上海中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虹集团)和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商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涉及资产总量38.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基本平稳,虹商集团积极强化集团所属商业网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中虹集团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工量,同时还承担了迎世博600天市容整治、市政动迁、旧区改造等政府实事项目,为虹口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同时也发现如下一些问题:
1.集团部分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依据尚显不足。中虹集团对于所开发的部分房地产项目的战略部署、关键数据的认定等缺乏必要的依据,现有资料不能反映决策完整的论证过程。如桐乡“中虹天地”项目未见相关的投资分析、项目计划书等材料;在项目公司与销售公司浙江沁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作协议》中,约定综合楼及住宅部分以总价51500万元进行包销,集团不能提供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市场调研报告等依据,未充分体现决策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同时,上述《销售合作协议》部分条款存在缺陷,未考虑整体清算税费超预缴税费的情况及对应的承担主体,其潜在风险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
2.中虹集团下属原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服刑多年,至今未按规定变更登记。
3.涉及个别已转制单位的相关经济事项未按规定程序执行。中虹集团自行决定对转制后的福德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物业)股权转让溢价136万元进行补贴、已转制的福德物业收到产生于转制前的一次性物业管理补偿款项158万元未分配给集团公司等事项,均未上报区国资委批准。我局已将上述事项移送给区国资委,要求中虹集团应按区国资委的具体要求逐项作出处理。
从发现问题的审计整改反馈情况来看,各单位均在积极整改,大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有些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关于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次,区审计局开展了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情况、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网点管理运行情况、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
1.关于本区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本区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09至2011年,由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区发改委等12个部门和单位、8个街道办事处,主要项目投入约5153.26万元。通过连续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我区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本区自行安排任务未完成;区“环保能力建设”未能符合《上海市区(县)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化标准(暂行)》的要求,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均未能配备,部分仪器数量未达标。二是由于工作机制欠完善,未能进一步对各责任单位上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监督检查。三是行动计划中可量化的项目任务较少。本区自行安排任务32项中21项为各相关责任单位日常工作,仅有7项建立了量化指标,造成考核困难。
审计建议:一是树立大环保的理念,加快建立与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注重过程控制,建立任务指标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推进力度。二是要统筹兼顾,重点抓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与“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以优化发展、保障民生、注重质量为主要切入点,确保各计划项目真正落实。
2.关于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情况审计调查
近年来,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逐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2009至2011年累计清运餐厨、生活垃圾合计76.76万吨,为保障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垃圾处理收费强制性不够,收缴缺乏制约机制。二是垃圾处理收费对象和计费基础“量”化不足,对收费对象总量、垃圾处理数量等的准确计量不足。三是垃圾处理收费资金管理模式有待改进,收费合同管理不严密。
审计建议:一是针对收费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交费自觉意识。二是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健全收费资料管理制度。
3.关于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网点管理运行情况的审计调查
截至2012年2月,集团商业网点登记面积(含测绘面积)合计12.62万平方米。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虹商集团网点经营以租赁为主,承租方集中在中低端餐饮、零售等行业,网点规划和绩效尚有提升空间。二是截至2012年2月,集团所属网点的出租合同中,存在部分约期3年以上且租金未递增的合同(大部分为集团成立之前签订),对集团未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三是部分商业网点为无证网点或违章建筑,出租存在风险。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网点布局总体规划,健全网点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网点资源。二是加强网点的合同管理,建立网点绩效分析机制;同时,及时梳理现有无证、违章网点,做出相应处理。
4.关于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状的审计绩效调查
我区共有中小学校75所,其中公办学校64所。2011年,我区教育经费总投入为16.91亿元,其中:教育经费拨款为11.43亿元;同期,我区教育经费总支出为15.42亿元,其中:中小学阶段教育经费支出合计10.81亿元,占总支出比70%。
审计调查发现:公办和民办学校生均占有资源量、南区和北区学校生均占有资源量等方面存在差异。
审计建议:一是以公办学校投入为基础,提高对民办学校扶持和监管的力度,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彰显教育公益和普惠理念。二是以我区南北区域本身特征为基础,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鼓励学校创出特色,努力促进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转变。三是以硬件投入为基础,提高软件建设水平,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机制。
三、关于加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运行体系。
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建立“全程控制、全面覆盖”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密融合的监督机制;加大民生资金等专项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重视内部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监管。
承担项目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在项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虹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须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此外,各单位还应加强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尝试建立中介机构诚信和质量评价档案制度。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完善企业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股权转让等事项的监管和审批;加强对企业涉及转制事项的指导和监管,确保企业转制前的收益上缴。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投资、经营决策机制,重视项目前期调研,提高项目前瞻性,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