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服务改革创新、推进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加大了对重要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关注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提出建议,促进了有关法规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为区域经济的转型发展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普陀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区级公共财政收入851009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61970万元,市与区结算收入206745万元,增加调入资金118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0万元,扣减调出资金5390万元,区级财力合计13261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5%,比2013年增长19.31%;区级财政支出13258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2%,比2013年增长19.49%。当年结余354万元。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482120万元,支出共计403118万元,当年结余79002万元。
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6421万元,支出共计6063万元,当年结余358万元。
针对普陀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进行审计整改;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不断促进审计整改的落实。截至2014年10月,落实审计意见建议50条,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7项,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已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以来,区财政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为促进普陀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强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60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51家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提高了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但审计也发现:
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够。2014年,普陀区按照财政专户清理的有关要求,对相关账户进行了销户或归并处理,但预算单位留存在财政专户的项目存量资金数额依然较大。如2014年末,原政府采购存量资金50890万元,建设项目滚存专户存量资金96374万元。
区审计局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长征镇、桃浦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以来,长征镇、桃浦镇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理财能力不断提升。但审计也发现:
1、未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3年5月发布的《关于普陀区镇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指出,在2013年底前,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到所有镇预算单位。长征镇、桃浦镇2014年仍未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长征镇2014年公共安全预算安排支出3887万元,实际执行297万元,执行率为7.64%;节能环保预算安排支出5475万元,实际支出1080万元,执行率为19.73%。
3、部分项目政府采购不够规范。桃浦镇2014年分别与2家公司签订绿化养护协议,金额分别为125万元、119万元。以上绿化养护服务按工程类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未按服务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
4、部分工程造价审计未纳入统一管理。长征镇部分由镇属集体企业负责建设、镇财政按比例匹配相应资金的建设项目,桃浦镇部分投资建设项目,其工程造价审计均未纳入镇内审部门统一管理。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长征镇、桃浦镇根据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落实;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建议长征镇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桃浦镇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17家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所属单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抽查,审计各类资金资产共322343万元,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3928万元,占审计金额的4.32%;对7家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3万元、实际执行129万元,会议费预算安排83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有2家单位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如石泉街道2012年至2014年预算安排居委会达标建设经费共计900万元,实际使用1105万元。
2、有2家单位项目预算资金调剂使用未办调整手续,如区民政局2012年退役安置预算经费当年结余388万元,支内回沪人员救济预算经费超支104万元;2013年居家养老预算经费当年结余60万元,支内回沪人员救济预算经费超支166万元。上述项目预算经费调剂使用,未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3、有2家单位部分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如长风街道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资金下拨所属事业单位,共结余392万元留存于所属事业单位账上,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二)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有6家单位部分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如区文化局所属区图书馆签订的2013年至2015年物业服务合同,涉及金额1115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区人社局2013年度、2014年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37万元、保安服务费94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民防办在2013年区公共安全教育馆和甘泉社区公共安全教育室项目中,对1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服务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涉及合同4个、金额共计60万元。
(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有5家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如区民政局位于枣阳路515号(产证为枣阳路475号)的房产,现由区福利院使用,未记入固定资产账。区人社局所属原区外管中心购置的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44万元未入账。
2、有5家单位部分资产租赁管理不够规范,如石泉街道制订了公有房屋管理办法,但缺少较详细的房屋出租管理细则,存在租赁合同无编号、出租人有石泉街道、资产办、泉德公司和泉欣公司各种情况。区规土局所属区规划和土地设计所出租梅岭北路的房屋,根据合同约定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末的租金为84万元,经多次催缴,实际收到37万元,截至2015年5月,其余47万元未收到。长风街道所属指导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房屋租金等各项收入结转本单位结余59万元,未上缴财政,审计期间,结余资金已上缴街道。
(四)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有4个部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如区民防办在2014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中,对新增工作内容未能签订补充协议,造成超合同价款支付,涉及金额合计61万元。区档案局执行2013年至2015年3月3份档案数字化扫描合同时,未履行按实结算的约定,涉及金额38万元。
2、有8个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不够严格,主要在资产管理、房屋租金收缴、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结余资金消化、合同履行、账务处理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部门单位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办理项目预算调整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不断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积极探索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实施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是:
1、工程造价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1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送审造价共计82129万元,审定造价共计70209万元,净核减资金共计12171万元,平均净核减率14.81%。
2、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建设单位在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等方面仍需不断规范。
(二)区相关部门工程管理抽查情况
区审计局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个别项目业务台账信息不够齐全、项目资料不够齐全、项目合同价高于中标价的问题。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实施,完善项目资料。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对区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等4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如下:
(一)区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重视校舍建设,促进了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及布点调整,为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但审计也发现:
区教育局竣工决算工作不够完善,“三年校安工程”未及时办理投资变更手续,基建中心对个别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活动缺乏制约。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教育局完善竣工决算工作,及时办理投资变更调整手续,指导基建中心做好项目分包活动的备案、确认工作。
(二)区公共建筑节能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普陀区注重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研发和推广应用,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审计也发现:
区级分平台建设有待完善,对建筑节能项目扶持范围和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不够规范,建筑节能考核指标上报口径不够规范。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区发改委完善和升级本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加大建筑节能项目的补贴扶持范围和力度,规范考核指标的统计上报口径,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三)区河道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1月至2014年4月,区河道整治工作坚持长效管理,大力推进防汛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提升了普陀区防汛排水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但审计也发现:
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普陀区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受益面,进一步理顺公共租赁住房长效运行机制,为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审计也发现:
旧区改造资金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招标、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不够严格。
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旧改基地资金的监管,抓紧办理保障性住房的产权证,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对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对审计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将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