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至7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房管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由区房管局本部和6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核定区房管局(机关)201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1458.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419.50万元,动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39.41万元。2013年,区房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419.50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房管局(机关)201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4158.9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061.58万元,动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97.35万元。2014年,区房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063.42万元。
区财政局核定区房管局(机关)2015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12624.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624.47万元。2015年,区房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2624.47万元。
区财政局年初核定区房管局(机关)2016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10836.6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0836.67万元。2016年1月至7月,区房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496.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房管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至7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
1.部分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截至2016年7月末,区房管局(机关)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余262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2.部分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如区房管局(机关)2014年度预算安排办公楼监控项目54.70万元,当年项目没有执行;2015年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41.42%;截至2016年10月末,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2.76%。
(二)区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对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的单位选择、合同订立、现场管理、投资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审批权限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2.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施工合同内容不够规范,部分项目的施工合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格式及相关条款签订,工程变更、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不够完善。二是项目归档资料不够规范,部分竣工资料无签字及日期。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区房管局进行整改。
(一)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将262万元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
(二)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预算安排要科学合理,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督促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完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实施单位的职责权限范围,在招投标、合同订立、现场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加强对实施单位的监管和考核。
(四)对项目实施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督促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格式,结合旧住房改造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条款内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项目档案管理,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房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