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9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7-10-10 来源:普陀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9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安监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区安监局本部预算组成。
2013年、2014年、2015年区安监局分别收到区财政局核定当年部门预算446.95万元、451.73万元、409.22万元。
2016年初区财政局核定区安监局部门预算为466.98万元,2016年1月至9月,区安监局实际收到193.70万元(不含财政授权支付金额)。
审计结果表明,区安监局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月至9月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截至2015年末,区安监局固定资产总额185.71万。本次审计,抽查了175.78万元的固定资产,发现有的未编号登记,有的未入账,无实物资产17.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安监局加强固定资产内部管理,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安监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