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邱军祺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宁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按照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强化措施,认真督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区政府十分重视,认真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强调要加强跟踪监管、落实整改的责任。各分管区长分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分管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依法行政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区审计局积极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遵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对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工作程序,要求被审计单位向区审计局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区审计局还组织专人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指导和检查,帮助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工作规范,提高管理水平。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极其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表示要抓好审计报告整改工作的长效管理。如区财政局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改革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区司法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领导对审计整改的批示,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步骤;天山街道明确要求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街道的重点工作中;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订了《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要求区建设党工委领导出席该局审计整改会议。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和区地税分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0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拨入部门专户用于区各街道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扶持,针对该专户核算资金未纳入部门基本帐户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整改。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要求,2011年度起企业扶持资金全部由国库直接拨付,该项扶持资金专户正在归并中,区财政局并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有序地使用财政资金。
区税务局针对审计中查出的11户企业少缴税款133.71万元的问题,及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征收,税款已于2011年6月征收入库。针对5户企业将不属于政策优惠范围的房屋租赁费、人员“四金”、差旅费等费用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少缴企业所得税40.76万元,也及时进行了征收,税款已于2011年10月征收入库。区税务局并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和后续管理,完善行业管理办法,细化政策执行要素,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完工项目的专项结余资金未及时纳入财政总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已将2008年前已完成的“十路十景”建设工程结余426.52万元于2011年1月上缴区财政,纳入财政总预算。
针对财政扶持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单位2010年度在扶持资金中列支342.3万元,除用于企业扶持支出外,还部分用于市场协管人员开支。该部门根据审计建议,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从2011年起,财政扶持政策、财政扶持资金拨付工作由区财政统一实施,对于市场协管人员开支经费经区财政局的同意,在预算项目中另行列支。
㈡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如民防工程使用费的收取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及时足额收取或实际收费低于标准价格的情况,涉及金额52.90万元。目前正在对所有出租使用的民防工程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已收回5.75万元。
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有6户单位三年以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对往来款进行了清理,其中4户单位已清理完毕,另2户单位往来款项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正在清理整改之中。
针对有3户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涉及金额2119.70万元的问题,已经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
针对有3户单位部分会计事项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已做整改,按照财务核算有关要求正确核算。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项目建设成本列支不规范、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不及时等问题,有关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资金;相关单位已根据审计建议进行科目调整,对工程项目应核减资金已按审计要求核减工程款108.29万元;建交委和房地局等单位将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市容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对财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查摆,落实审计整改。
长联等五家环卫公司已将3578.65万元市容养护及其他专项经费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出,确认为经营收入。
针对区生活垃圾收费结算中心将2009年、2010年两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结余资金及利息合计42.49万元转入了单位结余的问题。审计期间,该单位对审计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将结余资金转回。
针对区生活垃圾收费结算中心本部管理人员每年按照总收费指标额度的1.2%发放奖励经费的问题,该中心修改了《长宁区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奖惩办法》,本部人员不再列入收费工作奖惩办法实施范围。
㈡养老机构发展和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目前政策的补贴结构与“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形势不尽适应、部分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影响为老服务的质量、政府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范围不尽合理等问题,区财政、民政局正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区民政局表示将加强考核力度,同时结合新政策,修订考核办法,并准备结合第三福利院的建设制定准入办法。
㈢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节能量认定的问题 ,区发改委已对2009年涉及到节能量审核的单位,在2010年12月24日上海市公布第一批节能量审核机构名单后,委托上海市建科院对2009年节能技改项目进行节能量的审核,并按照审核结果予以专项资金补贴。
针对工程项目购买服务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和审计建议,开展自查,就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购买服务程序以及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实施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纳管改造有关规定(暂行)》等制度。
㈣区三个指挥部迎世博600天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结余资金540.66 万元由区财政收回,纳入2011年度区级总预算的建议,结余资金已由区财政集中支付帐户集中管理,将统一上缴国库。